50个贫困村改善人居环境实施方案为加快扶贫攻坚,改善50个贫困村人居环境,确保精准脱贫,根据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潼南府办〔2015〕25号)和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重庆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潼南区50个贫困村改善人居环境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50个贫困村改善人居
环境实施方案
为加快扶贫攻坚,改善50个贫困村人居环境,确保精准脱贫,根据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意见》(潼南府办〔2015〕25号)和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关于扶贫攻坚确保精准脱贫的通知》(潼南委〔2015〕39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全区50个贫困村改善人居环境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实施原则: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分类推进、示范带动”的原则开展人居环境改善。
(二)实施范围:50个贫困村。
(三)实施重点:以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
(四)实施目标: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环卫设施不完善、管理机制不健全、村民环卫意识差等问题,以实现“硬化、洁化、绿化、美化”的目标。
二、责任单位
(一)区城乡建委:牵头50个贫困村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负责拟定实施方案,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指导和协调镇街实施。
(二)区环保局:负责污水处理项目实施,负责垃圾桶(箱)设置安装。
(三)区交委:负责村道硬化。
(四)区扶贫办:负责新建泥结碎石路。
(五)区农委:负责新建人行便道、沼气建设、培养种养殖大户发展、专业合作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六)区水务局:负责饮用水供应及设施建设和山坪塘整治工作。
(七)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指导垃圾收运处理及垃圾桶(箱)的设置安装。
(八)区文化委:负责文化服务设施、历史文化保护等建设。
(九)区商务局:负责便民超市建设。
(十)区合作经济联社:负责发展专业合作社。
(十一)区林业局:负责新一轮退耕还林。
(十二)区卫计委:负责标准卫生室建设。
(十三)区国土局:负责土地整治项目。
(十四)各镇街:具体组织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制定和落实后续管理办法。
三、完成时间
所有建设项目在2015年12月全面完成,做好迎接市级部门检查验收的准备。
四、资金来源
(一)争取上级补助。区城乡建委、财政局、国土房管局、环保局、交委、农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争取上级农村危房改造、农民新村、 “一事一议”、环境连片整治、公路建设、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沼气建设等专项补助资金。
(二)区财政给予补助。本级财政根据财力情况适当安排。
(三)农民自筹。各镇街引导农民实施自住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投工投劳、院坝绿化和美化。
五、组织领导
在潼南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镇街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加强对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