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阿达文秘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自查报告 事迹材料 述职报告 发言稿 策划方案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安监方案】清新区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3-07-03 19:00:11 来源:网友投稿

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抓好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及时消除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提升山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清新区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清新区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汛期山区防灾安全

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及时消除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提升山区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202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落实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加大防灾隐患风险防控力度,按照轻重缓急同时进行排查和整改,及时消除主要风险点、危险源,千方百计降低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责任分工

(一)各镇人民政府(场)是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各镇(场)要抓紧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层层落实整治工作责任。要加强人员配备,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要在前期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隐患整治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具体措施和时间节点。要根据风险系数、紧急程度及现有整治条件等因素,分类制定整治时间表和工作计划,全力推进,整治一项销号一项。

(二)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职能,加大对各镇(场)隐患整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区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整治台账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防灾隐患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1.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区避护场所使用管理工作。

2.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牵头组织开展山区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对削坡建房地质灾害的隐患点进行防治。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调整完善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进村庄和民居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审核汇总各镇(场)地质灾害隐患点、削坡建房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台账。

3.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开展山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汛期危房安全防范工作,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审核汇总各镇(场)山区农村危房改造台账。严禁违规削坡建房。督查、指导各镇(场)加快避护场所建设。审核汇总各镇(场)避护场所建设台账。

4.市城乡规划局清新分局:协助各镇(场)组织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范山区农村建房行为。

5.区水务局:牵头组织中小河流整治、重大隐患工程达标加固、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加强水情监测预警工作。审核汇总各镇(场)防汛隐患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危险区隐患整治台账。

6.区应急办、区气象局、省水文局清远水文分局: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利用山区镇、村接收预警信息渠道,努力推进灾害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到人,提前提醒防灾隐患影响区域群众主动避险自救。

区三防办:继续牵头跟踪督办,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单位汇总全区汛期山区防灾隐患整治工作台账,定期跟踪掌握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督促各镇(场)、各单位切实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隐患整治对象和工作措施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20161110前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标识警示牌、制定应急预案、发放明白卡等防灾避险措施,并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继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对无法整治的,结合镇、村建设规划,对居住危险区域人员进行搬迁。

(二)山区危房改造20161110前全面落实危房安全防范非工程措施。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纳入2016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并在201712月底前完成;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要及时落实人员防灾避险转移措施。

(三)削坡建房致灾隐患点整治20161110前对现有削坡建房可能引发灾害隐患点全面落实防灾避险非工程措施。推进村庄和民居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治理工作,严禁违规削坡建房。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农组〔20169号)要求,20162018年完成80%的村庄综合整治任务。

(四)隐患水利工程、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危险区隐患整治20161110前全面落实隐患水利工程应急度汛措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同时,按照水利“十三五”规划、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在“十三五”期间继续开展山区中小河流整治、重大隐患工程达标加固、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

(五)加强灾害预警工作。进一步加强台风、暴雨、洪涝、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利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努力推进灾前预警信息进村入户。

(六)完善山区防灾顶层设计。各镇要加快调整完善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村庄规划,规范山区农村建房行为,避免在自然灾害危险区域开展村庄建设。

(七)加强山区防灾综合管理。各镇(场)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防汛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农村建房选址灾害评估,组织划定并公示地质灾害、洪水、地震等灾害危险区域,为农村建房防灾避险提供公益技术服务。

(八)做好综合保障措施。各镇(场)要加强山区防灾综合保障工作,大力支持山区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山区危险区住房搬迁、危房改造,不断提高山区防灾减灾能力和标准。

(九)加强应急避护场所建设和安全管理。各镇(场)按照《广东省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要求,加快推进区、镇两级应急避护体系建设,加强避护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全区室内外应急避护场所的服务覆盖率达100%

四、隐患整治工作安排

(一)立即开展隐患整治和防控工作。各镇(场)对前期已排查出的山区防灾隐患点特别是主要风险点、危险源要立即采取可行措施开展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抓紧查漏补缺并尽快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在各隐患点整治完成前,要明确专门单位和人员落实整治和防控责任,加强日常监测、预警和巡查,制定人员应急转移方案。要建立山区防灾隐患长效防控机制,强化规划建设、综合管理,在源头上减少重大风险点、危险源产生,落实工程和非工程防控措施,提高山区综合防灾能力。

(二)公开隐患有关信息。各镇(场)于20161110前在隐患点所在地点分类型、分区域向公众公示各隐患点的位置、危险性、整治措施、时间节点、整治实施单位、转移避险预警员、联系方式、预警方式、转移安置路线和场所等信息,向危险区域群众逐户派发防灾避险明白卡,使公众充分了解隐患信息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三)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各镇(场)要组织力量落实山区防灾隐患点整治措施,并依据隐患点危险性由重至轻依次排序,按照区三防办提供的表格格式逐项填写、审核隐患点整治信息,建立本镇(场)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台账,于20161110前将本地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和有关表格报送区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上述部门对各镇(场)山区防灾隐患整治台账分类汇总后于1114日报送区三防办。区三防办于20161118日前将汛期山区防灾隐患整治台账报区政府审定,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三防办上报市三防办。

(四)加强整治督查。区政府将根据整治工作有关时间节点,派出由区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气象局等组成的督查组,对各镇(场)开展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落实、整治台账建设、整治措施实施和隐患整治完成情况(特别是风险系数大、整改紧迫性强的主要风险点、危险源)进行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高度重视汛期山区防灾工作,充分认识隐患整治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切实履职,积极作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治工作。

(二)即日起至主要风险点、危险源整治完成期间,各镇(场)要于每季度的前3个工作日内将本地隐患整治进展情况和统计表报送区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清新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三防办,区三防办汇总后报区政府审定,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三防办上报市三防办。

(三)对不严格落实隐患整治责任落实不严、弄虚作假、随意变通,虚报瞒报整治工作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区政府将依法依规实施问责。 

推荐访问:汛期 防灾 安全隐患 【安监方案】清新区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