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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方案】县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意见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6 11:09:01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xx,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农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障服务的目标,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县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意见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县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意见实施方案


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

改革与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xx,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农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障服务的目标,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意见》(粤发〔2007〕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思想

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共服务、分类管理、深化改革、加强建设、分级负责、保障投入的原则,深化镇卫生院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保证镇卫生院的公益性质,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满足农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原则

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升镇卫生人员素质,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明确镇卫生院功能定位,满足农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农村群众提供就近、便捷、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真正建立起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重病进医院的医疗服务保障体系。

三、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设置

按照全县行政区划,8个镇各设1所镇卫生院。撤并后的镇(片)卫生院按现行镇行政区改制为镇卫生院分院或延伸服务点,纳入所在地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全县共设置镇卫生院8间,其中:中心卫生院4间(新铺中心卫生院、广福中心卫生院、南礤中心卫生院、蕉城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4间(三圳卫生院、长潭卫生院、文福卫生院、蓝坊卫生院),原徐溪、兴福、高思、北礤四间卫生院为所辖镇卫生院的分支机构。

(二)功能定位

1、一般卫生院提供预防、康复、保健、健康教育、基本医疗、中医、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任务,负责对村卫生站的业务指导和对村医的培训及管理。

2、中心卫生院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技术指导中心。

3、镇卫生院的分支机构,主要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人员编制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意见》精神,全县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额按省核定222人,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由县卫生局根据业务需要和服务人口提出初步调配方案,报县编委核准审批执行。卫生院缺编人员将从局聘人员及社会上公开招考录用20名,未录取的局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由用人单位聘用,其工资和各种待遇按县卫生局制定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镇卫生院人员和业务管理

1、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由县卫生局统一管理。县卫生局要进一步规范镇卫生院科室设置和岗位设置,严格准入条件,压缩非卫生技术人员,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在镇卫生院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不低于卫生院总人数的90%。对不符合执业资格或超编人员要逐步分流、清退。各镇人民政府要继续支持镇卫生院的各项工作。

2深化镇卫生院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择优选拔镇卫生院院长和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以事定岗,以岗定人,择优聘用。推行和完善人员考核及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满足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导向的考核机制,根据人员岗位任务、技术能力和工作绩效等进行严格考核和合理分配,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人事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人才吸引机制。要在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工资福利、继续教育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吸引医学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到镇卫生院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使高学历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充实农村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队伍,优化镇卫生院人员结构,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4、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确定的农村公共卫生基本项目,镇卫生院必须设置防保机构,配置专门人员,承担区域内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健康宣传教育、建立健康档案、规划免疫、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协助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完善公共卫生信息直报网络,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加强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规范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和诊疗行为,为农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等诊治服务。推行镇卫生院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降低药品零售差价。加强中医科建设,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中的优势。发挥镇卫生院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的作用,在镇卫生院实行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群众部分费用减免优惠,适当降低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简化报销手续,推行及时补偿制度,引导群众到镇卫生院就医。

(五)经费管理与投入

1、经费管理。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的经费由县财政直拨后,县卫生局根据各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情况、业务收支和应负担退休人员数量、原局聘人员多少等实际,在确保各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聘用人员工资和加入各项社劳保的前提下,从省补助乡镇卫生事业经费中提取20%,以及从县级下拨资金和各医疗卫生单位业务收入中合理调配各单位资金,用于继续教育、缴交社会保险、房屋修缮等卫生公共支出,具体办法由县卫生局制定并实施。

2、经费投入。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新增卫生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修缮,设备更新购置,人才培养等项目支出,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等,经有关部门论证后合理确定,根据轻重缓急,列入县级财政预算,逐年安排。

六)社会保险

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自觉缴交社会保险,具体缴费额以县相关部门审核数为准。从20071月起,各镇卫生院必须全员(含局聘)参加社会保险;从20081月起,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圣心医院、县长潭保健所等差额拨款的在编在职人员、原局聘人员,以及县直全额拨款单位的差额拨款人员、合同制工人和原局聘人员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并由所在单位负责缴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任务艰巨的重要工作,涉及到广大卫生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卫生局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制订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广泛发动。卫生部门要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宣传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明确权利与义务,提高参与改革与建设的积极性。

(三)加强监管,严肃纪律。在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政策规定,严明纪律,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卫生、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监察等部门要对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此项工作稳定、有序、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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