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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_ 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共信息网络的管理,保障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有序地运行,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信息的社会服务水平,根据国家与省、市有关规定,结合 XX 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XX 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公共信息网络交换、传递、提供、使用信息,或者从事公共信息网络经营与网络互联(含国际联网)等活动的单位与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共信息网络,是指 XX 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信-息网络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建设的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类信息服务的信息网络。第四条 XX 市信息产业局是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信息化建设与信息产业进展的工作机构,依照市政府设定的职能,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与公共信息网络运营的审批、信息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与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XX 市公安局主管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广播电视、工商、保密、安全、物价、版权、文化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公共信
息网络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统一管理、联合共建、网络互联、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不断加强信息基础设
施建设,合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进展信息产业,健全信息服务体系。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信息交换平台,应实行互联互通。
公共信息网络为社会提供服务,可在保证网络的公益性、有用性与公正、公开、协作的基础上,实行有偿服务。第二章公共信息网络运营管理
第六条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公共信息网络运营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应到市信息产业局申办公共信息网络运营许可证,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已取得国家与省颁发许可证的,应到市信息产业局备案。
对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单位,实行许可证年检及年报制度。第七条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单位从事共信息网络运营活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同意市信息产业局指导与监督;
(二)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做好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三)在统一技术规范下组织用户上网,并负责网络用户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与网络互联技术接口的管理;
(四)严格履行服务合同,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网络使用环境,保证公共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与保护;
(五)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用户入网,应当向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单位提出申请,由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单位安排上网。
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单位对用户收取的费用,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第三章信息资源管理
第九条信息资源由计算机应用系统与数据库构成。建设计算机应用系统,应当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规划进行。单位内部的,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统一进行;跨部门、跨地区的,应按照国家与省、市的有关标准,联合建设,协调进展。
建设计算机应用系统,应充分利用公共信息网络,除经市政府批准外,不再批设专用网络。已建的专用网络,除涉及国-家-机-密的外,均应与公共信息网络互联互通。第十条单位与个人开发信息资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符合市政府批准的信息资源开发规划;
(二)已建专用网络的,应将开发的公众信息资源通过公共信息网络向公众公布;
(三)利用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内部网络的,应从技术上采取隔离措施,保护内部信息资源的安全;
(四)机关团体不得利用公众信息资源从事经营活动。如市场确有需要,应由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并与内部信息资源严格隔离;
(五)不得将内部信息资源作为公众信息资源公布,不得将公众信息资源作为内部信息资源不予公布。第十一条鼓励单位与个人从事信息资源开发与经营活动,推进信息服务业的进展。
第四章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公共信息网络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与安全性,由信息提供者负责。第十三条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单位与用户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
(一)用户上网的信息内容,应当通过用户与网络中心两级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不得与国际信息网络联网,不得接入公共信息网络,并应与公共信息网络完全隔离;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公共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递;
(四)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负责对用户进行信息安全保密教育,一旦发现泄密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补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信息保密规定。第十四条禁止从事有碍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下列行为:
(一)窃取他人信息;
(二)查阅、复制、制造、传输非法信息;
(三)非法访问、修改信息系统,蓄意破坏网络系统;
(四)输入计算机病毒与其它有害数据;
(五)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第五章罚则
第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的,由市信息产业局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活动的,处1000元下列罚款;属于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处3万元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罚款。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涉及其他有关部门管理权限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第十八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信息产业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所用下列术语的含义是:
(一)公众信息资源是指应向社会公众公布的信息资源。
(二)应用系统是指单位与个人对其所用信息进行收集、使用、处理与服务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三)信息网络是指以计算机与通信网络技术为要紧手段采集、存储、利用、处理、传递信息的工作系统。
(四)专用网络是指自建信息传送网及计算机应用系统并服务于某一专门领域的计算机网络。
(五)内部网络是指利用公共信息网络处理机关团体与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并为内部服务的计算机网络。
(六)网络互联是指本市行政区各接入网络与应用系统与公共信息网络及本行政区以外其他网络的互联互通。
(七)信息服务是指进行网络接入、通信经营及信息提供、信息处理、信息咨询与计算机应用系统与信息资源开发、软件技术开发、系统集成等服务活动。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 XX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017-07-1917:33|X2 楼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 xx 市物价局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计算机信息技术
风险,确保国家秘密安全,防止网络病毒危害与敌对势力恶意攻击,保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 xx 市物价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息安全管理,是指在我局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运行、保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计算机信息及其有关系统、环境、网络与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第三条信息安
全管理制度辅助实施工具使用上海互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 viacontrol 威盾网络保安系统。
第四条 xx 市物价局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管理。总部统一领导分支机构与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负责总部机关的信息安全管理。分支机构负责本单位与辖内的信息安全管理,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第五条 xx 市物价局信息安全管理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单位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 xx 市物价局总部、各分支机构与直属企事业单位(下列统称“各单位”)。所有使用本公司网络或者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与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第七条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躲避该安全制度的管理,不
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者侵入未授权的(包含 cernet 或者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与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全面安全。
第二篇: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国家关于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加强计算机网络的安全管理,树立网络用户的信息安全与保密意识,根据国家计算机监察等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每年年底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与工作需要,制定下一年度信息安全的教育与培训计划。
二、随时浏览关于保障信息安全的主页或者网站,及时熟悉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有关信息,通过网络进行信息安全知识的学习。
三、通过对各类媒体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开展信息安全的知识讲座与论坛的学习,深入学习信息安全知识、强化信息安全意识。
四、根据信息安全的教育与培训计划,组织单位的网络管理员进行信息安全法规的学习,进行信息安全知识与技术的培训。
五、凡是新入职的职工务必同意上网前的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并组织单位职工每年进行 1-2 次信息安全方面学习。
六、单位其他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网络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信息安全方面的各类教育与培训活动,强化信息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七、积极参加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等计算机安全监察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信息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
第三篇: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农牧厅网络管理人员对网络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网络安全教育与培训不仅能提高各级领导与员工对网络信息安全的认识,增强搞好信息安全责任感与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员工掌握网络信息安全知识,提高信息安全的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网络安全制造条件。
二、培训制度
1、信息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信息中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安排。
2、成立信息安全教育学习小组,定期组织信息安全教育学习;
3、工作人员每年务必参加很多于 15 个课时的专业培训。
4、工作人员务必完成布置的学习计划安排,积极主动地参加信息中心组织的信息安全教育学习活动。
5、有选择地参加其它行业与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鼓励参加其它业务交流与学习培训。
6、支持、鼓励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自学。
三、培训内容:
1.计算机安全法律教育
(1)、定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网络安全制度》、《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
理论水平。
(2)、负责对企业的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3)、定期的邀请上级有关部门与人员进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训,提高操作员的防范能力。
2.计算机职业道德教育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程与工作制度。(2)、不得制造,公布虚假信息,向非业务人员提供有关数据资料。
(3)、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漏洞偷窃客户资料,进行诈骗与转移资金。
(4)、不得制造与传播计算机病毒。
3.计算机技术教育
(1)、操作员务必在指定计算机或者指定终端上进行操作。
(2)、机房管理员,程序保护员,操作员务必实行岗位分离,不得串岗,越岗。
(3)、不得越权运行程序,不得查阅无关参数。(4)、发现操作特殊,应立即向机房管理员报告。
三、培训方法:
1.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学习。
2.有计划有针对性,指派人员到外地或者外单位进修学习。
3.举办专题讲座或者培训班,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讲课。
4.所有上岗工作人员或者换岗工作人员应通过培训考核合
格,方能上岗。
5.自订学习计划,参加专业函授学习成绩及时反馈有关部门,良好学业者给予奖励。
第四篇: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深圳艺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信息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网络管理人员对网络安全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
网络安全教育与培训不仅能提高员工对网络信息安全的认识,增强搞好信息安全责任感与法律意识,提高贯彻执行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而且能使广大员工掌握网络信息安全知识,提高信息安全的事故预防、应急能力,从而有效地防止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确保网络安全制造条件。
二、培训制度
1.信息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由信息中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作出安排。
2.成立信息安全教育学习小组,定期组织信息安全教育学习;
3.工作人员每年务必参加很多于 15 个课时的专业培训。
4.工作人员务必完成布置的学习计划安排,积极主动地参加
信息中心组织的信息安全教育学习活动。
5.有选择地参加其它行业与部门举办的专业培训,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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