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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方案】藤县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7-10 12:27:01 来源:网友投稿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我县林业部门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增强执法效能,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藤县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藤县林业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

事后监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我县林业部门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增强执法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15111号)要求,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为林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提高执法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监督检查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各负其责。县林业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各股室、森林公安局、稽查队、林业站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随机抽查工作。

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林业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林业执法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县林业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各股室、森林公安局、稽查队、林业站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由局林政股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发布。

责任主体:县林业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各股室、森林公安局、稽查队、林业站。

进度安排:20161231日前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梳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随机抽查机制

林业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明显涉嫌违法、由林业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之外,均须通过随机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林业部门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当按照全面覆盖、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县林业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各股室、森林公安局、稽查队、林业站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分别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建立林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上级林业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下级林业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责任主体:县林业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各股室、森林公安局、稽查队、林业站。

进度安排: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工作应于20161231日前完成。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本部门监管对象情况和林业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要结合实际制定。

责任主体:县林业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各股室、森林公安局、稽查队、林业站。

进度安排:201711日起实施。

(四)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单位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并按照《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理权限的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责任主体:县林业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各股室、森林公安局、稽查队、林业站。

进度安排:201711日起实施。

(五)推进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

各有关单位应当将严重违法违规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信息,要按照规定途径和程序进行推送,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行政处罚信息,由各有关单位负责推送,信息录入工作应当指定一个专门机构负责。

责任主体:县林业局有监督检查职责的各股室、森林公安局、稽查队、林业站。

进度安排:201711日起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林业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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