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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意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商标兴区战略意见【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28 11:45:08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大力推进商标兴区战略的意见江北府发〔2011〕6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渝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意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商标兴区战略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工商意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商标兴区战略意见【优秀范文】



关于大力推进商标兴区

战略的意见


江北府发〔20116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渝府发〔2010117号),全面增强我区商标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商标兴区的建设步伐,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商标是重要的知识产权,商标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商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日益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彰显企业商誉、维持竞争优势、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大力推进商标兴区战略,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我区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推进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提高综合竞争实力,有利于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有利于提升我区城市形象,有利于进一步深化“幸福江北”建设。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商标促发展、品牌树形象”的发展思路,以提升商标经济内涵,增强地区品牌竞争力为目标,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打造和建立自主品牌产业基地,培育壮大一批优势产业商标自主品牌,大力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法和注册商标群体,保持商标培育发展在全市的领先优势,充分发挥推进商标兴区战略在全区转型升级中的作用,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目标

按照“培育储备一批、巩固发展一批、成长壮大一批”的工作思路和“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 四级培育发展体系,我区商标确权、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商标战略在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在提升全区经济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一)商标培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促进商标发展的组织机构更加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更加完善、扶持激励政策更加有力,商标维权渠道更加畅通。

(二)商标宣传的普及面不断拓宽。市场主体的商标认知度普遍提高,主动申请商标注册、积极争创驰、著名商标以及商标专用权的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三)商标经济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结合我区实际和特点,建成一批品牌培育基地和优势产业集群,形成以商标为主导的区域特色品牌经济,使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

(四)商标发展数量保持全市领先。2015年,新增注册商标5000件,达到9000件;新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5件,达到10件;新增驰名商标1件,达到5件;新增著名商标24件,达到50件。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培育盘活与引进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培育引导我区商标注册的速度,着重培育引导商业服务和工业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对已注册但闲置未用的注册商标,要摸清情况,对症下药,力争盘活。做好区外商标的引进工作,力争引进一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落户我区。

(二)坚持商标注册与品牌培育相结合的原则。在加快商标注册的同时,引导商标所有权人正确合理运用商标,加强对注册商标的管理,鼓励指导企业争创重庆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

(三)坚持发展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提高企业的商标注册意识,加大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为商标培育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科委、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外经委、区统计局、商圈办、港城管委办、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国土分局、区质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推进商标兴区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区商标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实施商标战略,检查督促实施商标战略的贯彻落实,协调商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商标办),由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研究提出推进商标兴区战略的政策意见;分析研究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根据领导小组要求,下达年度商标培育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承担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承担商标补助、奖励申请的审核和发放工作。

(二)重视人才培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商标战略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家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商标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商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商标培育和运用的能力;强化对商标中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处理商标事务的能力;强化对商标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交流学习,提高商标战略实施的决策服务能力。

(三)加大宣传服务。坚持不懈的推行宣传服务,提高全社会的商标认知度;深入持久的开展以“送知识、送法律、送信息”为主要内容的“三送”活动,增强商标知识的社会普及教育;充实丰富区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商标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等内容,为市场主体查询下载提供方便;健全完善商标注册辅导员服务和代理服务两个平台,为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形成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完善激励机制。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协调商标战略实施、驰名和著名以及注册商标的培育发展、品牌基地建设、商标宣传培训、商标维权保护、商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引导、支持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争创中国驰名商标、重庆市著名商标,最大限度的激发市场主体争创品牌的积极性。对取得国内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给予2000/件的资金补助,取得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商标权利人给予1万元/件的资金补助;获得重庆市著名商标的商标权利人给予8万元/件资金奖励;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权利人给予60万元/件资金奖励。

(五)鼓励创立品牌。充分利用两江新区产业布局和我区产业规划,以汽车、船舶、轨道交通、电子电器、物流装备等五大支柱产业为重点,积极打造和建立自主品牌产业基地,培育壮大一批优势产业商标自主品牌,努力提高我区品牌自主化、高端化、国际化程度,使自主品牌在全区经济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推动产业优势向品牌优势转化。

(六)强化商标管理。避免商标无形资产流失和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对涉及国家利益并具有重要商标无形资产价值的企业并购、改制、合资等活动,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商标无形资产的清理、评估等工作,确保商标无形资产保值增值。

(七)加强商标保护。构筑工商部门与商标权利人的快速互动维权机制,加大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完善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打假维权”联动体系,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以工商12315平台和网格化巡查模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商标的规范使用和商标印制的日常监管,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商标侵权高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开展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实施跟踪督查。按照“注册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梯次发展思路,将商标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各街镇、观音桥商圈办、港城管委办等有关单位,确保商标兴区战略的推进。区政府督查室要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全区商标发展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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