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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意见】关于辽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全文)

时间:2023-07-17 19:45:06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辽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力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和《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013-2023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意见】关于辽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质监意见】关于辽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全文)



关于辽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力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和《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建设规划》(20132020年),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围绕建设生态宜居和谐辽阳的目标,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服务能力作为主要任务,一手抓标准化生产,一手抓执法监管,努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可持续性发展。

(二)建设目标

——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两级监管,市、县、乡、基地四级检测的全程监管系统。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逐步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管理。

——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到2020年,全市无公害农产品总数达281个,产地认定面积245万亩,绿色食品总数32个,生产面积40万亩,有机食品认证个数6个。

——提高农产品检测覆盖率,到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率达到90%,肉蛋奶、兽药、饲料、粮食质量安全抽查率达到90%,品牌抽查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工作。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运用现代声讯和二维码信息技术,搭建全市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农产品和农资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1.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选择一批取得“三品”认证、标准化生产程度高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电子档案记录农产品生产信息、检测信息以及扫描二维码或网站查询等方式,实现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检测等环节可追溯管理。在全市现有23家农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试点的基础上,由点及面、逐步扩大,经过35年的努力,使全市规模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可追溯管理。

2.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系统。推行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制度,对农药经营单位、进入我市境内销售的农药产品进行审查备案,对高毒农药实施定点经营、动态审核,从源头上控制假劣农资流入我市市场。对审查合格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农资产品,建立溯源二维码、实名购买制和进销电子台账,实现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信息的可查询和可追溯。

3.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数据管理系统。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和生产单位检测室配备能联网、具备同步上传检测数据功能的快速检测设备,检测结果即时上传系统,市、县两级监控中心即时统计分析,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监控。

4.建立12316举报投诉受理系统。为消费者开通反馈个人意愿和诉求的通道,及时处理出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发布投诉处理结果。

5.建立舆情监控系统。全方位监测涉及我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及时跟进、采集、处理,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体系。

1.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队伍。完善市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进一步充实人员,壮大队伍。加强县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整合农业执法资源,建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履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违法查处等综合执法职能。

2.加大农资打假工作力度。围绕种子侵权套牌假冒和“未审先推”问题、农药违法添加禁限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突出问题,以春耕、三夏、秋冬种为重要节点,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突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事企业、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经营主体生产基地的执法检查和产品抽检,重点检查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不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制度及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加强检打联动,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依法查封扣押、严肃处罚。

4.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5.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每年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严格落实《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对列入黑名单的单位通过网站等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三)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1.大力推广应用农业标准化技术。紧紧围绕我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大力推动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努力提高四大主导产业(优质粮食、绿色蔬菜、生态养殖、特色林果)、现代农业示范区(带)的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特别要努力促进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

2.稳步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要在稳定生产面积的基础上,做实做牢,坚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底线;绿色食品要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要加快认证、登记进程。通过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知名农产品生产基地,增强公众信心,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升级。到2020年,全市“三品一标”生产面积要稳定在270万亩以上。

3.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建立农业品牌化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农业品牌认证、推广、识别等管理体系,加大品牌产品生产和流通的支持力度,强化品牌保护,形成良好政策环境,促进农事企业提高质量,做大做强。

(四)着力提高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

1.完善检测体系。努力实现市检测中心、灯塔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辽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双认证”工作,逐步建立以市级检测中心为核心,县级检测中心为重点,乡镇监测站为基础,生产基地检测室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实现全市农产品检测检验工作信息共享和动态监控。

2.提升实验室硬件实力。2020年,市检测中心要累计设计、改造检测实验室1300平方米,配备采样、样品前处理、常规检测、定性检测仪器等设备20台(套),完成定量检测相关配套设备30台(套)。

3.提高检测人员业务水平。切实加强业务培训,重点对全市33个乡镇区域监测站检测人员开展果蔬农药残留速测培训,使基层检测人员熟练掌握速测仪的基本原理、具体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结果判别等关键点,确保果蔬质量安全。

4.扩大抽检工作覆盖面。按照统一编制监测计划,严格论证实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原则,逐年扩大检测批次,到2020年达到定量检测1000批次、定性检测15000批次。

5.丰富信息平台服务内容。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要求,深入推进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平台的服务内容,提升检测数据的分析研判、联网共享,为构建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准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投入,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顺利建设、高效运行。同时,要整合各级涉农项目和资金,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予以政策倾斜和优先扶持。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意义,使广大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充分认识到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定期发布“三品”认证企业名单、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信息等,提升消费者对“三品一标”农产品、可追溯农产品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考核机制,并将其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检查,明确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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