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治理公园违规设立私人会所实施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厅字〔2014〕52号)以及省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成安县进一步治理公园违规设立私人会所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进一步治理公园违规设立
私人会所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厅字〔2014〕52号)以及省市关于治理公园违规设立私人会所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前段集中排查摸底综合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开展公园中的违规私人会所再排查、再治理,坚决防止和纠正侵占公共利益的不正之风,防止反弹着力建立公共资源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二、清理整治范围
本次清理整治的范围:县城区所有公园、绿地中以自建、租赁、承包、转让、出借、抵押、买断、合资、合作等形式设立的私人会所。
三、清理整治原则和要求
(一)没有合法手续或者手续不全的予以关停;
(二)有合法手续但有违规违法行为的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
(三)有合法手续但经营对象、范围、形式等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转型或者停业整顿;
(四)出租给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非经营用途的,由产权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租赁合同到期后收回;
(五)改变公共资源属性和原规划设计用途、违规出租经营的限期予以收回;
(六)涉及违法建设以及排放污水、油烟等严重影响公共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法予以查处。
四、实施步骤
清理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5年5月31日-2015年6月5日)。对城区东湖、北湖、朝阳、熙和、十二生肖公园及其他绿地中有无私人会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根据排查情况建立清理整治工作台账。
(二)甄别清理阶段(2015年6月6日-2015年6月8日)。对检查出中发现的私人会所先停业,按照整治原则和要求,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阶段(2015年6月9日-2015年6月10日)根据清理整顿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公共资源监管长效机制。严肃查处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有关违纪违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园私人会所清理整治情况在成安公众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要设立举报电话、公开邮箱,向社会公布,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违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县政府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信访室,电话:7289106,县政府督查室电话:7212345。
五、保障设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成安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治理公园违规设立私人会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领导,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清理整治工作。
(二)严格自查自纠。城管局和公安、规划、建设、税务、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公园等公共资源中涉及私人会所性质的项目立项、规划建设、消防审批、经营许可、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属于私人会所性质的一律不予办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县治理公园违规私人会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县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徇私舞弊的,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