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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救助政策下基层(精选文档)

时间:2022-06-30 14:1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救助政策下基层(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民政局救助政策下基层(精选文档)

民政局2022年救助政策下基层5篇

【篇一】民政局2022年救助政策下基层

民政局上半年社会救助总结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年初各县区按照市XX年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序时进度要求,在上年度城市低保全市重新清理,全面完成全省统一换证工作和农村低保全面实施年度重新审核的基础上,开展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并按照《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低保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区以此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年活动”。裕安、金寨、舒城等县区突出重点狠抓农村低保的审核复核规范管理工作。目前,各县区的动态管理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2、认真做好“两节”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让困难群众过上温暖祥和的春节。为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众的关怀下拨的生活补贴款及时准确无误地发放到全市30多万困难群众手中,让他们过好XX年元旦、春节。我市各县区民政低保广大干部加班加点,编制发放花名册,制作发放软盘,配套财政部门及时准确地发放“两节”生活补贴。累计为城市低保对象7.3万多人发放生活补贴款190多万元;
为农村低保对象26.7万多人发放生活补贴5383多万元。同时,还积极参与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走访慰问特困群众,服务困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

3、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全面完成对社会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任务。今年初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对社保资金审计工作,其中:涉及民政部门有七类9项,这其中审计重点是社会救助资金,特别是城乡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等,按照市审计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我市民政社会救助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成立组织,抽调专业人员,制定分阶段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召开各县区动员会,数据采集录入培训会,全面启动推进审计工作第一阶段城乡低保基础数据采集录入上报工作,经过培训、辅导、督促、通报、校验、补充,报送南京特派办验收等项工作环节,较为圆满地完成了第一阶段工作任务。紧接着审计组进场,我们自下而上地配合开展内外审计,基层走访、延伸审计,提供文件、资料、数据等,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并报告,目前民政系统社会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

4、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目标任务XX年度社会救助目标任务。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中规定:XX城市低保各县区标准要达到269.67元/人、月以上,目前,我市五县四区的城市低保标准均为290元/人、月,达到和超过了市政府规定。农村低保市政府规定XX年标准要达到1210元/人、年以上。目前,我市最低的霍邱县农村低保标准为1224元/人、年,其余各县区标准均在1300元/人、年以上,最高的区已达1440元/人、年。各县区均已超标准完成目标任务。

5、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准备就绪。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意见》(民发[XX]21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确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单位的通知》精神,我市积极行动,结合实际,已制定出《关于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草案),担负试点工作任务的、裕安两区已作好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等待省七月份出台实施意见和办法后,立即修订完善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并抓紧启动试点工作。

6、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正在积极筹备实施之中。民政部确定的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单位,我市和滁州、池州三市位列其中。根据民政部民办函〔XX〕365号《通知》精神,我们已向市政府作出专题汇报,并组织到我省第一批试点单位的铜陵市进行参观学习取经。民政部近期将召开“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片区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我们将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积极向市政府汇报,采取措施,制定方案,全力推动我市尽快建立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确保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7、积极组织各县区社会救助业务人员参加省举办的全省低保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班学习。根据省民政厅《关于举办全省低保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的通知》(皖民电〔XX〕43号)精神,我们正积极组织各县区人员参加省厅在合肥中国计算机函授学院举办的第二期学习班,通过培训学习,掌握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低收入家庭认定,临时救助、传统救助、基础数据管理等业务知识,力争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我市基础数据采集录入更新工作,确保系统应用软件全面运行。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1、根据民政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片区经验交流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积极争取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全力启动实施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

2、根据民政部工作要求和省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或办法,及时出台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督促、裕安两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注意跟踪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帮助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3、在参加全省低保信息系统应用软件操作培训的基础上,督促各县区抓紧启动社会救助各项基础数据的采集录入更新工作,确保在8月底前完成工作任务。

4、强化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两级管理,信息比对,三级联审,末端公示”的原则优化流程,指导各县区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引进第三方如:会计师事务所或社工等方式进行家庭收入核对。

5、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指导各县区将临时救助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探索开展临时救助制度的试点工作,帮助解决支出型造成贫困的困难群体问题。

【篇二】民政局2022年救助政策下基层

民政局临时救助工作总结

一、XX年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XX年12月,根据上级的要求,县政府印发了《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当时临时救助资金由县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初始基金按辖区内户籍人口每人不低于2元的标准筹集,每年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00万元。

XX年4月,根据省政府办《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办〔XX〕119 号)、市政府办《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县于XX年4月14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县、乡两级临时救助制度,规定乡级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额为300元,县级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额为3000元。县本级临时救助资金由县财政按每年辖区内户籍人口每人不低于2元的标准筹集(XX年县财政安排预算150万元),乡级临时救助资金由乡镇自筹,县级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我县7月份被省、市确定为试点单位后, 积极开展试点工作,9月25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XX〕230号),规定县财政按照全县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安排预算临时救助(含“救急难”)资金(每年县财政安排预算200万元)。

据统计,1-12月县级共批准临时救助1379户次,总支出256.15万元。1-6月份县级审批的临时救助金下拨乡镇民政办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7-12月份县级审批的临时救助金全部由县民政局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此外,县级下拨乡镇审批临时救助补助金58万元。其中县级临时救助情况为:

临时救助家庭情况。(1)按户籍性质分类,城市家庭63户次,农村家庭1316户次;
(2)按属地分类,当地常住户口家庭1379户次,非当地常住户口家庭0户次;
(3)按救助类型分类,支出型临时救助1373户次(其中:得到临时或一次性补助的非低保家庭1221户次),应急型临时救助6户次。

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情况。(1)按户籍性质分类,城市支出14.26万元,农村支出241.89万元;
(2)按资金来源分类,财政支出256.15万元,福彩公益金支出0万元,社会捐助0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我县临时救助政策宣传比较到位,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较多,而县财政因资金比较困难,县级预算安排的临时救助资金偏少,同时补助乡镇的临时救助资金较少,给县级临时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难度。

2.上级扶持临时救助的力度小,市级财政没有补助县级临时救助资金。

3.临时救助工作量大,而县级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临时救助工作难度大。如果要实行精准救助,特别是对临时救助对象全部进行经济核对的话,工作量将大大增加。

(三)政策建议

1.建议市级财政补助县级临时救助资金。

2.建议上级民政部门协调编制机构明确设立县级临时救助工作机构,并配备2-3名临时救助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3.建议上级加快出台经济核对平台,特别是核对临时救助对象的存款、车辆、房产、税收、收入和养老金缴费等信息,真正做到精准救助,确保临时救助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二、XX年工作计划

1.继续按照我县制定的临时救助政策开展临时救助政策。重点要继续实行临时救助社会化发放制度,并对发放对象实行逐户短信或电话通知,确保资金安全发放,让群众及时领到救助金。

2.认真甄别临时救助对象,逐步做到精准救助。

3.对临时救助对象中确实符合“救急难”的对象,及时按照“救急难”程序实现最快、有效的救助。

【篇三】民政局2022年救助政策下基层

民政局临时救助工作总结


  根据市民政局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XX年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年工作情况
  基本情况
  XX年12月,根据上级的要求,县政府印发了《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当时临时救助资金由县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县级初始基金按辖区内户籍人口每人不低于2元的标准筹集,每年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00万元。
  XX年4月,根据省政府办《转发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市政府办《转发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县于XX年4月14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县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县、乡两级临时救助制度,规定乡级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额为300元,县级一次性救助金最高限额为3000元。县本级临时救助资金由县财政按每年辖区内户籍人口每人不低于2元的标准筹集,乡级临时救助资金由乡镇自筹,县级给予适当补助。
  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我县7月份被省、市确定为试点单位后,积极开展试点工作,9月25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县财政按照全县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安排预算临时救助资金。
  据统计,1-12月县级共批准临时救助1379户次,总支出万元。1-6月份县级审批的临时救助金下拨乡镇民政办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7-12月份县级审批的临时救助金全部由县民政局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此外,县级下拨乡镇审批临时救助补助金58万元。其中县级临时救助情况为:
  临时救助家庭情况。按户籍性质分类,城市家庭63户次,农村家庭1316户次;
按属地分类,当地常住户口家庭1379户次,非当地常住户口家庭0户次;
按救助类型分类,支出型临时救助1373户次,应急型临时救助6户次。
  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情况。按户籍性质分类,城市支出万元,农村支出万元;
按资金分类,财政支出万元,福彩公益金支出0万元,社会捐助0万元。
  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我县临时救助政策宣传比较到位,申请临时救助的对象较多,而县财政因资金比较困难,县级预算安排的临时救助资金偏少,同时补助乡镇的临时救助资金较少,给县级临时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一定难度。
  2.上级扶持临时救助的力度小,市级财政没有补助县级临时救助资金。
  3.临时救助工作量大,而县级没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临时救助工作难度大。如果要实行精准救助,特别是对临时救助对象全部进行经济核对的话,工作量将大大增加。
  政策建议
  1.建议市级财政补助县级临时救助资金。
  2.建议上级民政部门协调编制机构明确设立县级临时救助工作机构,并配备2-3名临时救助工作人员事业编制。
  3.建议上级加快出台经济核对平台,特别是核对临时救助对象的存款、车辆、房产、税收、收入和养老金缴费等信息,真正做到精准救助,确保临时救助资金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二、XX年工作计划
  1.继续按照我县制定的临时救助政策开展临时救助政策。重点要继续实行临时救助社会化发放制度,并对发放对象实行逐户短信或电话通知,确保资金安全发放,让群众及时领到救助金。
  2.认真甄别临时救助对象,逐步做到精准救助。
  3.对临时救助对象中确实符合“救急难”的对象,及时按照“救急难”程序实现最快、有效的救助。

【篇四】民政局2022年救助政策下基层

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近年来,xx民政全力抓好低保、低收入、特困群体的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精神和市委鸿忠书记“对特殊困难群众,民政进行兜底”要求,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规范化管理水平,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正实施,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驾护航。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全区社会救助对象共####户####人,其中:城乡低保####户####人;
城乡低收入家庭###户###人;
城乡特困人员####户####人。年发放救助资金####.#万元。

在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强化规范化建设,突出强调并充分发挥镇政府作为审核低保申请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必须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审核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民政干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签字确认。区民政局对镇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按照不低于##%的比例入户核查(目前我区已扩展到##%),充分发挥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监督作用,打造阳光低保。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指示深入人心和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对民政部门行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考验更加严峻,如何让党和政府的政策阳光和人文关怀真正落到困难群众的手上、身上、炕头上,还需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方面:

#.体制机制不健全

因历史原因,各镇政府民政办仅是形式上的设置,“三定方案”中并无名正言顺的机构、编制、职称,导致各镇民政办负责人大都是“光杆司令”,没有协管员或助理员,一个人要负责所有民政和残联工作,加之镇领导经常安排其它应急工作,民政干部工作内容多、工作压力大,却无相应的升职空间。同时,由于镇民政工作没有任何经费,民政干部下乡走访、入户调查等诸多活动既没有交通工具,又没有交通补贴,不得不“倒贴搭钱”干工作,导致人心思走、人心思散的现象严重,社会救助工作成了“烫手山芋”。

#.“隐性收入”难核实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整合了户籍、房产、车辆、社保、银行等信息,可以筛除一部分假贫困户,但有些“隐性收入”核对系统和工作人员也难以核实。以最直观的的家庭收入为例,农村很多劳动力的工资是不打卡、不交保险的,确定收入只能靠开具证明,只要申请人向老板说明想办理救助待遇的情况,老板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每月####—####元的收入帮忙改为####—####元,工作人员根本无法核实真伪。同时,xx与河北唐山接壤,很多群众在唐山境内打工,车辆也是唐山牌照,这些在核对系统中无法查到,增加了核查难度。

#.“微腐败”易发生

受世俗观念中“人情社会”、“熟人社会”影响,特别是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村(居)委会干部,因与求助对象有邻里、家族或亲属关系,从而导致群众误解甚至曲解救助政策,认为只要“托人情”、“找关系”就能得到救助,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动态管理”欠精准

兜底保障贵在精准,受“高标准报销”医疗费用的诱惑,很多救助对象脱贫或者有正常收入后,首先想到的并非报告民政部门取消待遇,而是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收入达到保留待遇的目的,给动态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民政部门没有现代化的核查手段,导致动态管理工作尚未完全达到精准帮扶的要求。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

#.健全组织机构设置,充实工作人员编制

按照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在静海区开展的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建设改革试点经验,建议区委、区政府在各镇政府设立民政办公室,按照镇域人口规模核定行政编制##名(芦台镇#名、潘庄镇#名、其余各镇#名),并配备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名(芦台镇#名、潘庄镇#名、其余各镇#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跨省核对平台

目前依托的核对平台智能审核出社会救助对象在本市的工资收入及财产情况,对跨省的家庭财产无法核查。在“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探索建立覆盖京津冀范围的核对平台势在必行,可精准识别救助对象,进一步防止瞒报收入、财产、车辆等问题。

#.健全风险防控制度,严肃查处身边腐败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向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通过伪造资料、编造事实等方式骗取低保待遇;
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不给好处不办事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利用职务便利,办理社会救助过程中优亲厚友,搞“人情保”、“关系保”等行为 “亮剑”,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区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严肃查处,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xx区民政局

【篇五】民政局2022年救助政策下基层

ZZ市民政部门:

  本人xxx,女,xx族,现年xx岁,家住xxx村。

  我于2012年8月份,突感心跳异常,并伴有头晕等症状,后经遵义医学院、重庆西南医院确诊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脏瓣膜钙化病变,必须马上做心脏手术,换心脏瓣膜。于是,2012年9月5日住进遵义医学院,并于2012年9月10日进行了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在遵义医学院住院手术治疗11天,花去费用9万余元。由于这种手术后仍须定期检查和终身服用药物,后续治疗费用也是个无底洞。

  由于我家住农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之前的手术治疗已让我的家庭负债累累,我又失去了劳动能力,我的家庭已经不堪重负,后续治疗怎么办呢?万般无赖之下,我只有向民政部门求助,恳请市民政部门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时间:

  大病救助申请书范例(二)

尊敬的领导:

  我叫***,家住*****(你的情况)。因家庭****(说你的困难),已于**年**月被批准为低保户。

  几天前我感到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诊断为高血压、等病症。由于家庭经济条件所限,低保金只能维持生活,不能进行相应的治疗,而我(写写你对你的家庭的重要性,如果不能及时治疗,延误病情对家庭的后果等困难),特向国家申请医疗救助金。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大病救助申请书范例(三)

XX街道(社区):

  我叫XXX,男(女)XX年XX月出生。原系XXX公司职工,XX年XX月退休后移交到XX街道XX社区。XX年XX月患尿毒症,每周透析XX次,爱人、子女工作生活情况(略),由于尿毒症需要长期透析,家庭生活因病致贫,现申请大病救助。

  附:医院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收据

  申请人:XXX

  大病救助申请书范例(四)

XXA民政局领导:

  我叫DDF。男,汉族,现年23岁,xs县人,现居住于xxg村,我自幼患先天性心脏病,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2008年7月份以来,经常咳嗽,痰中带血,并伴有胸闷,胸胀和肝脏隐隐作痛等症状,经医院检查为心脏肥大,肝肿大和肺水肿等病症,几个月以来,先后到梁河县医院和德宏州医院住院治疗,病情时好时坏,极不稳定,由于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出院回家通过农村简单的中药治疗。医生建议,中药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但估计要用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之前期已用去检查治疗费7万多元,已是负债累累,为了帮我治病,年迈的父母亲长期在外打工,节衣缩食,然而攒下的钱与昂贵的医药费相比同样是杯水车薪。

  鉴于上述情况,为早日凑齐医药费进行手术以延续生命,特恳请民政局给予帮助!

  申请人:

  申请日期:

个人收入证明范本
兹证明_________为本单位职工,已连续在我单位工作______年,学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毕业,目前其在我单位担任____________职业。近一年内该职工在我单位平均月收入(税后)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该职工身体状况____(良好、差)。
本单位谨此承诺上述证明是正确、真实的,如因上述证明与事实不符导致贵行经济损失,本单位保证承担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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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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