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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总结4篇

时间:2022-07-24 11:40:06 来源:网友投稿

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总结4篇

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总结篇1

  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即将开始施行。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工作条例》不仅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对今后的信访工作也具有更重要的指导意义。

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总结篇2

  细读新《信访条例》中的严厉措辞、饱含问责要义的约束性条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打造责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鉴。 由此可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加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大路径。

  信访有其以柔克刚的优势,它能以适当的人治性制度缓和法治在一定情形下的过分僵硬和过分刚性。但信访并非权利救济和保障的独木桥,信“访”更应信“法”。 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在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权利救济作用。但它一面敞开大门,向民众提供一种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对一些司法活动的行政性干预提供制度化的正当渠道,运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一股对司法权威和法治建设的抵消力。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承载了太多的不合理责任,已感力不从心。 正如众多专家呼吁的那样,社会成员的正当参与和权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访活动一条独木桥可走,信访不可能也不应当“包罗万象”、“包打天下”;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多的应通过国家法律的渠道来实现。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行政后勤人员,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总结篇3

  时隔17年,党中央、国务院在准确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形势和任务的基础上,再次修订出台了新的《信访工作条例》,这是主动适应形势变化和任务、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贯彻好、落实好《信访工作条例》,关键在于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健全机制、解决难题、规范治理,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有地方评理、有地方解难,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以人民为中心,是《信访工作条例》的基本原则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过去高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矛盾也在逐步显现,群众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越是这种情况,越需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在前期对旗、乡镇、村三级矛盾调处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抓信访工作第一责任,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深入排查矛盾,分级解决问题。注重发挥基层矛盾调处中心作用,落实“首访负责制”,建立各类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问题台账,明确化解措施、化解时限以及化解责任人,切实把信访问题和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化解信访积案上下功夫。信访积案成因复杂,持续时间长,群众关注度较高,极易引发其他关联性问题。解决积案问题,说到底就是“新官理旧事”,紧盯影响全旗社会大局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对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社会保障等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通过信访联席会议,开展案件分析研判,分类制订稳控化解方案,逐案落实旗、乡包案领导责任,明确化解标准和化解时限。通过与信访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实际诉求,引导群众打开心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政策服务等方式,共同推动问题解决,实现息诉罢访。

  三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在规范信访秩序上下功夫。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推动信访问题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同时,常态化开展“三访”“三问”,一方面加强群众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群众知法、学法、懂法、用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确保信访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法定的渠道中进行。另一方面,及时了解和掌握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前开展思想疏导、教育稳控工作,妥善解决群众诉求,做到接待来访群众有“温度”,把握群众信访诉求有“准度”,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有“速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让群众在每一个信访问题的办理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土左旗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精神,站稳群众立场,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诉求,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信访条例学习宣传总结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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