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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调研】县关于推进住建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调研与思考(完整)

时间:2023-07-25 19:45:06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推进住建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与思考张北县住建局作为县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县城建设和管理的主要职能,行政权力相对集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依法行政工作难度较大。就如何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调研】县关于推进住建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调研与思考(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建调研】县关于推进住建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调研与思考(完整)


关于推进住建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张北县住建局作为县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县城建设和管理的主要职能,行政权力相对集中,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依法行政工作难度较大。就如何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提升依法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法治政府建设,我们进行了深入的调研和思考。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现状

近年来,我局坚持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并与打造创新型、廉洁型、服务型机关相结合,局机关设立了法制办,由办公室主任兼任法制办主任,并设置了建管、质监、安监、稽查、市政、供热、供气7个执法股站,各执法股站现配备持有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29名,注重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强化思想和工作作风建设,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通过健全约束机制,强化动态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促使依法行政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发挥了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一)严格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服务

1、严格清理规范,进一步审核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上级的具体要求,通过对现行的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审核,目前,局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共有22项,其中行政审批5项、行政处罚1项、日常监管16项,均依据《建筑法》、《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定了审批的前置条件、申报资料、审批时限、审批程序、公开形式和承办股室、责任人员,并制作了审批流程图。在行政审批中,只有一项收费项目(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做到了有合法依据,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全部上缴县财政;每项行政职权做到了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不行使,也不存在自行随意设定或变更设定审批事项的问题。

2、改革审批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2014年,我局按照全县推行“三级平台”、“三个代办”的具体要求,认真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一是成立局综合审批股,设股长1名,明确工作职责、权限、审批流程等相关事项,做到了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现有的5项行政审批权力全部进入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住建局“窗口”,配备4名工作人员,全权负责我局相关事项的办理,在“窗口”服务工作中,通过向前来办事的人员提供服务指南,明确审批事项的法定依据、需提交的资料、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承办时限,做到了一次性告知。二是尽量缩短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如办理施工许可对于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由15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办理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优化了服务质量。

3、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一是建立局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市政设施、集中供热、集中供气等民生工程建设的决策中,倾听群众的意见,顺应群众的诉求,并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廉政风险大、行使频率较高的工程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一律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的“会审会”集体审核把关,避免行政审批的随意性。二是将我局5项行政审批权力的法律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时限和办理结果均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布,推行了网上监督;三是通过在局机关设置监督台、动态公开栏和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通过建立首办责任、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促使了审批效能的提升;五是通过严明“四条禁令”,即严禁推诿扯皮、严禁刁难服务对象、严禁违规审批、严禁以权谋私,并按照“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追究哪个审批签字人的责任,确保了无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严格行政处罚,强化市场整治

强化房地产及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坚持日常巡查和市场稽查,并由局主管领导带队,组织建管、稽查、质监、安监执法股站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加大对无证施工、擅自售楼、擅自交付使用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对于依法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由主管领导、相关股室负责人集体研究决定,局法制办均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做到了不执人情法、不办关系案,同时,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立卷归档,做到了程序合法、材料齐全、内容规范。

(三)严格行政监管,规范建设行为

在建筑工程监管上,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建工程责任主体单位(开发建设、监理、施工)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情况进行督导、抽查、整治,并下达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指令;通过媒体公示、公示牌公示、动态公开等形式,公开工程依法监管服务承诺、质量和安全监督、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依法监管工作到位。在市政工程建设承发包上依据招投标法,一律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做出拦标价,并经市或县造价部门严格审定、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既避免了不正当交易的发生,又保证了依法依规办事。同时,在协调化解房屋质量信访投诉问题上,通过教育引导居民群众能够理性地诉求,并尽量走司法程序,依法保护自身的利益,将信访矛盾的化解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四)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监督制约

一是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局现行的22项行政职权均编制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建立行政问责制,严格约束规范行政职权的行使;二是建立和落实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将局机关现行的22项行政职权确定廉政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措施,强化预警、防范、监控和管理,股级干部还建立了“廉身册”,使大家随时随地掌握自己的权限、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规范用权、“阳光行政”;三是明确各执法股站的工作职能,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等执法行为。

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力量薄弱,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

由于住建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重、战线长,而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集中供热、供气和市容环境卫生等管理方面执法力量相对偏少,目前,局机关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只有29名,且整体素质偏低,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具体表现在:一是按照上级要求每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名质量监督人员,目前我县每年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面积仍达100多万平方米,至少需配备20名,然而局质监站现只有10名监管人员,远远不能满足依法监管工作的需要。二是按照城管执法人员占城市人口万分之五比例的要求,市容市貌管理局应配备城管执法人员65名,而现在只有18名,由于城市管理范围大,执法人员少,难以做到无缝隙管理;在现有城管执法人员中有80%以上为复原退役军人,均没有进行过专业培训,执法及管理能力、处理分析问题水平偏低,导致了凭经验执法的多,行政执法水平难以提升。三是机关经费不足,行政执法人员系统培训少,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设备技术落后,与住建系统严格的依法监管工作不相适应。

(二)法规不够完善,制约了依法行政工作

在具体执法管理中有关法规滞后于实际工作。具体表现在:一是住建局在集中供热工程依法管理上,对于出现的供热管网上私自安装小型换热器偷水盗热、破坏供热设施这一行为,在依法监管和查处过程中缺乏法律依据。二是市容市貌管理局在日常管理和执法过程中主要依据是《河北省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现行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执法主体,由于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致使在城市管理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诸如执法手段、执法范围、装备服装(全市不统一)、安全保护等。由于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难以有效执行。三是住建局在对建筑工程项目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中相适应的法律还不够健全,如在处罚额度上难以把握,目前,建设部门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有《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件》,由于这两部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较大,导致对比较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偏高,而若以违法企业的实际违法工程量进行处罚,又与这两部法律相抵触,且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措施不够强硬,阻碍了依法行政工作

主要是缺少强制性的管理措施。具体表现在:一是建筑工程项目违法违规行为难以制止,近年来,有的开发企业或建设单位,为了尽量提前获取经济利益,明知违法,而只顾算自己的经济帐,宁愿被处罚,也要进行违法建设,执法人员前脚走,后脚就开工,缺乏强有力的监管措施。二是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证据难以取证,在对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当事人依法查处过程中,由于当事人避而不见,打电话不接,拖延推脱不愿被调查,不主动提供违法材料,而局行政执法人员又无强制权力,导致违法违规行为证据难以取证。三是行政处罚缺乏强制力,由于缺少政府及法律部门的支持,有的开发建设企业明知违法应进行处罚,但就是不配合处罚,如将案件移交法律部门,但法律部门以证据不全而不接受移交,致使行政处罚难以进行。四是由于一些单位及群众水危机意识比较淡薄, 在水资源管控尤其是对私凿乱采自备井上缺乏强硬措施,水资源浪费比较严重。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

上级有关部门应通过集中培训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操作规程,使大家进一步掌握有关法律条文和行政执法中的有关程序,增长业务本领,不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民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法,守法意识。

(二)完善机构,进一步强化执法工作

在集中供热依法监管上,县政府应成立专门的供热办公室,以集中精力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上,县政府应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向常态化方向发展;在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上,需成立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机构,并由政府牵头,与公安、交通、园林、工商、住建、卫生等部门建立联系会议、执法互动等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和工作的有效配合;依法制定和完善城市管理联合执法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并要统筹推进,实行动态管理,着力构建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综合执法体系,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三)增加投入,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

住建局作为行政执法监管部门,过去的单位经费大部分是靠收费维持,现在收费项目已取消,局机关及下属的市容市貌管理局的经费主要是靠县财政拨付。因此,县政府应逐年增加建筑市场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集中供热、供气等行政执法监管和市容环境卫生投入,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在对违法违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行政处罚中,县政府应协调有关部门强化联动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和管理水平。房地产及建筑市场管理需要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并加以解决。另外,还应动员司法、检察机关加强协调配合,并制定全县的建筑市场管理制度,大力支持执法部门的工作,通过启动司法程序,由公检法部门出面,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规范约束开发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二是细化自由裁量权,以现有的法律为处罚依据,对违法的具体环节进行细化,对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实现分部分项自由裁量处罚,也需要政府及法制部门的审批及支持。三是在城市供水管理上,应严格取水许可,彻底扭转以牺牲水资源换取局部利益的观念;强有力封闭自备井,严禁新凿自备井;尽快实施阶梯水价,努力打造“节水型”社会,全面落实《水资源保护法》。四是增加我局建筑工程质量依法监管等方面的人员及编制,并配备机械、电气、燃气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总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基础性的工作,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局将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和具体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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