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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巢湖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21 13:00:34 来源:网友投稿

巢湖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合肥市“推进学校午餐服务”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中小学学生午餐就餐问题,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午餐就餐问题,保障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巢湖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巢湖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实施方案



巢湖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合肥市“推进学校午餐服务”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解决中小学学生午餐就餐问题,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午餐就餐问题,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度巢湖市共有中小学137所,学生80086人,其中:小学93所,学生40506人;初中30所,学生21899人;普通高中10所,学生14661人;职业高中3所,学生2895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学生125人。目前,巢湖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24所学校通过食堂提供午餐服务,其余113所没有实施午餐服务,占总校数的72.9%

二、实施模式

借鉴外地经验,本着学生自愿就餐原则,结合我市城乡规模、作息时间安排等现有实际,我市午餐服务拟推行学校食堂供餐和企业配餐两种模式进行。

(一)学校食堂供餐模式:农村中小学结合寄宿制学校建设,通过新建一批、改造一批的方式设立学生食堂(伙房),配齐食堂设备设施,配备必要的食堂工勤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安排运营维护经费。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皖教财[2014]8号)文件要求,学生就餐遵循自愿原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食堂坚持由学校自办自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通过竞争择优方式委托有实力、声誉良好的社会餐饮企业进行承包经营提供服务。对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引进有管理经验和实力的企业试经营一年,根据运营效果择优选择;要求将学生缴纳餐费的80%用于学生饭菜成本,20%用于企业人员工资等,通过财政预算另外安排约20%费用用于学校协助管理人员的费用等,确保食堂经营符合“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保证学生饭菜质量。

(二)企业配餐模式: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因历史原因,学校没有建设食堂,实行企业配餐模式。城区内学生就餐遵循自愿原则;在我市城区范围内选取一处合适位置,建成一个统一规范的中央厨房用于配餐;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具有对外送餐、集体用餐配送生产经营资格,且有成功运验的企业经营来进行配餐,要求企业实行明厨亮灶,厨房及操作流程监控全覆盖,在我市成立公司,按要求进行配送午餐;中午午间就餐学生根据管理需要分班级进行管理,通过财政预算安排相应管理费用。

三、实施范围及方式

根据合肥市的统一要求,我市计划通过两年的持续投入,到2017年基本全面解决我市91所左右学校学生午餐就餐问题,占没有实施午餐服务学校的80.5%。主要通过学校食堂(伙房)自办供餐和招标有资质企业进行配餐服务两种方式提供中小学午餐服务。

1.2016年,计划改造食堂(伙房)14所和对已建成的29所学校食堂全面推进午餐服务,配备必要的食堂设备设施,配齐配足食堂工勤人员,足额安排维护维修运行经费;在城区8所中小学推行企业配餐模式提供午餐服务,安排必要的午餐管理人员及管理费用。经测算,共需资金约807万元。

2.2017年,计划新建食堂9所、改造食堂(伙房)20所,推进午餐服务,配备必要的食堂设备设施,配齐配足食堂工勤人员,足额安排维护维修运行经费;在城区9所中小学和2所农村中心小学中推行招标企业进行午餐配餐服务,安排必要的午餐管理人员及管理费用。经测算,共需资金约1626万元(含2016年投入运营食堂人员费用)。通过以上两种模式的实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基本实现午餐供给全覆盖,食堂及设备设施全部到位,今后每年需要安排运营各项成本约811万元,保障正常运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巢湖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物价局、市公管局、市卫计委、市农委、市公安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具体实施,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细化职责,明确分工。市教体局成立校园食品安全办公室,统筹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规定;市财政局负责午餐计划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午餐食品价格的监督;市公管局负责对供餐企业进行招标采购;市卫计委负责指导学校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食堂或送餐企业的信用监管、食品安全管理;市监察局负责对午餐计划全过程实施监察监督;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食堂或送餐企业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市农委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协调、检查本乡镇、街道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在各校安全平稳推进。

(三)落实资金,保障到位。实施午餐服务是事关民生的实事、好事,为保障工作安全有效运行,其所需建设、维护及人员经费统一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做到经费有保障。

(四)强化管理,紧密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建立工作联席和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全市义务教育学生午餐服务实施各环节工作。实行午餐服务学校校长总负责制,加强对学生午餐缴纳费用的管理,制定完善的食堂管理运营制度。加强对义务教育学生午餐供餐计划投入人员资金和设备维护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各校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强有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采购源头到学生用餐每一环节都要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操作流程,严把食品质量关,坚决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建立食堂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学校要成立由学校负责人、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定期对饭菜价格和饭菜质量进行评估,确保午餐供餐计划平稳有序实施。

(五)多方合力,加强监管。学校食堂和供餐企业要严把食品加工全过程,真正实现食品源头可溯、全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建立学校食品信息公开平台,切实做到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实行统一采购,定点采购的食品索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规划食品定点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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