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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方案】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14 17:27:01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全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露天烧烤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烧烤对市容环境卫生及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绿园区政府决定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开展全区露天烧烤专项整

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露天烧烤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的通告》的要求,从根本上解决露天烧烤对市容环境卫生及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绿园区政府决定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组织,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的原则,以改善城区市容环境为中心,切实提高城市市容管理水平,为百姓营造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露天烧烤违规经营行为;

(二)设置烧烤疏导点。

三、整治标准

(一)露天烧烤整治标准

1.主要街路严格管理

正阳街、和平大街、普阳街、春城大街等十二条主要街路坚决取缔露天烧烤。

2.次要街路规范管理

乐园路、辽阳街等三十六条次要街路不得摆放烧烤炉具,不得设置遮阳棚;在不影响通行秩序,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的基础上,可适当摆放用餐桌椅,摆放要整齐划一;烧烤经营业户需自行配备垃圾桶,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工作;烧烤经营业户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经营时间,晚六点前不得摆放用餐桌椅,晚十点后不得在室外经营。

3.背街小巷疏导管理

在不扰民、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秩序的前提下,由各镇、街利用“空场、空地、空院”等闲置资源设置烧烤疏导点。

(二)烧烤疏导点设置及管理标准

1.烧烤疏导点设置标准

1)烧烤疏导点设置以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为原则。

2)各镇、街负责利用闲置资源选取空场、空地、空院设置烧烤疏导点。选址做到规划科学、布局合理,选址后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论证,最终确定烧烤疏导点的位置。    

3)烧烤疏导点设置以疏导、便民为目的,由政府出资租赁场地,无偿提供给经营业户使用,各镇、街负责与具备相关市场管理资质的公司签订《烧烤疏导点管理责任书》,并由各镇、街按统一制式制定疏导点管理标准,要求烧烤疏导点管理单位严格按照管理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

4)烧烤疏导点设置应将原有露天烧烤现象多发区域的零散商户进行整合,集中规范管理,做到取缔一批、规范一批。

2.烧烤疏导点管理标准

1)烧烤疏导点内严格划定经营区域,经营业户不得擅自扩大经营面积;经营摊位、经营工具及经营物品要摆放整齐,摊位编号要整齐划一;经营业户不得有妨碍交通、乱堆乱放、扰乱公共秩序和超标准噪音、乱挂、乱贴、污水乱倒等行为。

2)烧烤疏导点统一经营时间(1800-22:00),不得提前入场经营,不得延迟经营时间。

3)烧烤疏导点内禁止搭建临时或永久性摊棚,条件允许的地段可以设置遮阳伞;

4)烧烤疏导点需派专人管理,专人保洁,产生的垃圾及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营业期间保持地面整洁。

四、实施步骤

(一)针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露天烧烤经营业户,由市容环卫局负责取缔,分三个阶段进行:

1.摸底调查阶段(411日至417)

区市容环卫局负责对辖区内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露天烧烤经营业户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详细登记地理位置、经营规模、经营业户数量等数据,同时留有影像资料,建档立卷,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2.宣传教育阶段(418日至55日)

区市容环卫局联合各镇、街对辖区内无固定经营场所的烧烤经营业户发放《致露天烧烤经营业户的一封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履行法律程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阐明政府整治露天烧烤行为的决心,并在主要街路和露天烧烤行为集中区域悬挂宣传条幅,同时督促、引导露天烧烤经营业户进入指定的烧烤疏导点内经营。

3.强制取缔阶段(56日至1231)

对无固定经营场所,且拒不进入烧烤疏导点内经营的业户,由区市容环卫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依据相应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取缔过程中将对经营车辆、经营工具、经营物品进行暂扣,同时依法强制拆除擅自搭建的遮阳棚、遮阳伞,清除各类占道堆放物。

(二)针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烧烤经营业户,采取部门联动的方式进行综合整治。

由区城管委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绿园区露天烧烤联合执法队,分四个阶段进行专项整治:

1.调查取证阶段(411日至427)

区市容环卫局负责在晚间对全区违法、违规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经营业户进行劝诫,同时对违规经营行为取证,形成影像资料后,将取证结果汇总后,移交至区城管委办公室。

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环保分局等市直成员单位,根据区市容环卫局的取证结果,对全区占道经营烧烤店铺进行摸底排查,查明是否具备工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将排查资料登记归档,责令证照不全的业户补齐经营手续,并对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业户下达相应法律文书,履行法律程序,限期整改。

2.宣传教育阶段(428日至55日)

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市直各部门和各镇、街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经营业户进行宣传教育,组织烧烤经营业户召开“文明经营动员会”,向烧烤经营业主发放《致露天烧烤业户的一封信》,与烧烤经营业户签订《杜绝露天烧烤行为保证书》,同时组织各镇、街对烧烤业户进行包保,送达和张贴《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露天烧烤经营行为的通告》,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要求烧烤经营业户规范经营。

3.集中整治阶段(56日至72日)

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市直成员单位,根据区市容环卫局取证结果和市直成员单位排查结果,依据各部门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烧烤经营业户,由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法律程序,吊销行政许可。

4.强制取缔阶段(73日至1231日)

对吊销行政许可后,依旧违法、违规经营的烧烤业户,由区城管委办公室汇总后,以书面形式移交至区市容环卫局,由区市容环卫局牵头,联合区工商分局、区食药监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予以强制取缔。

五、组织机构

成立绿园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长:高庆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张宏业    区政府党组成员

 员:段大明    区城管委办公室主任

        贾玉彬    区市容环卫局局长

        张      区食安办副主任

        杜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吕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贾巨华    区工商分局局长

        杨      区环保分局局长

        郑庆平    区食药监分局局长

        王占春    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陈国栋    春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建邦    正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青年街道办事处主任

        丛胜辉    林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薛凌宇    同心街道办事处主任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日常的沟通、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同时组织各部门做好年底总结工作,总结相关经验,查找不足,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打好基础。

六、职责分工

1.区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调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并不定期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区市容环卫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于无证占道经营的流动露天烧烤经营业户进行取缔;对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烧烤经营业户进行取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清理行动。

3.各镇、街:负责本辖区内烧烤疏导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规范管理工作,同时各整治阶段属地街道办事处要全程配合。

4.区工商分局:依据《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管理办法》负责取缔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的业户。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不得超范围经营,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5.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负责依法查处烧烤业户的无证经营行为和违反食品安全行为;同时,加强安全宣传引导。

6.区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负责对烧烤店铺排烟管道的管理,取缔未达到排烟要求的烧烤业户,推广无烟烧烤设备,并监督业户保证室内规范排烟。对经营露天烧烤产生的生产噪声依法予以取缔。

7.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条例》负责对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进行处罚;对在日常执法工作中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的经营业户及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区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负责对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的车辆,责令立即驶离,对于不听劝阻的,依法履行强制措施。

9.区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负责对占用消防通道及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烧烤经营业户进行行政处罚。

七、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本实施方案,要标本兼治,不留死角,迅速形成合力。各部门指派2名人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至少有1名是副科级以上,并具有调度执法人员权限)和1台车辆,参与联合执法队,服从统一指挥,按规定时间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各部门人员要尽职尽责,充分发挥在联合执法中的作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二)建立长效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对露天烧烤经营业户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处理和取缔。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结合起来,既要集中整治露天烧烤,又要制定长效管理办法,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尝试通过宣传让全区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城市管理和市容整治。

(三)加强宣传力度。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烧烤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每周一下班前向区城管委办公室报送综合整治信息。

(四)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区政府督查室、区城管委办公室、区食安办将不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对各部门联合执法和整治情况进行随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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