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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方案】南关区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7-14 15:27:02 来源:网友投稿

南关区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全市《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阳光低保、透明救助,经研究决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南关区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南关区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南关区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

治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全市《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阳光低保、透明救助,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全面开展低保救助核查排查,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全面建立投诉举报、监督问责等长效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打通社会救助“最后一公里”,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二、主要任务

()全面开展核查排查。严格落实城乡低保“按户保障、差额救助、分类施保”政策,规范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操作程序。按照行业收入评估标准,全面核查在保家庭的户籍状况、收入和财产及赡(抚、扶)养人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予以清退,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并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要逐户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核查工作人员和被核查家庭都要签字确认。认真核查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重点核查人户分离低保家庭,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登记备案制度。

()全面开展整改问责。针对核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原因,落实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不应予以保障的要及时纠正,对保障家庭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做出调整。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救助的,立即停止救助,追缴违法获取的救助资金和物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对截留、挤占、挪用低保救助款物的,由有关部门责令追回,没收违法所得;对负有相关责任的低保经办人员、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宣传板、宣传栏和宣传单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宣传低保申请资格条件、办理流程、审批程序、家庭财产核算办法等政策,区设立政策咨询电话为85284715,救助投诉举报电话为85282657。各街乡必须公开公示咨询电话和投诉举报电话,确保困难群众全面了解各项救助政策。政策宣传到户率要到达100%,做到每村(社区)一个宣传员、每户一个“明白人”,做到政策公开、信息透明、渠道畅通。

()全面开展访查行动。组织社区和村对区内低保逐户调查走访,走访率达到100%。主要核查家庭致贫原因、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支出结构、家庭收入及财产情况。

()全面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社会救助信访通报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举报奖励办法,建立区举报受理、查证取证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完善工作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开透明。

三、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3个月,分为以下3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阶段 330日—415日)。各街乡要组织得力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查找问题。南关区辖区内由街乡负责全面走访城乡低保对象家庭,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重点核查在保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救助标准是否核定准确,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南关区辖区外自查核实工作由区救助中心统一负责。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阶段(416日—515日)。对排查出的问题,各街乡要确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严格落实到位,相关部门将严肃查处低保领域内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做出处理,确保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516日—630日)。针对排查和整改情况,区督察组将对13个街乡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监督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四、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由区长为组长,主管区长为副组长,由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街乡区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和社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务求取得实效。

()加强部门配合。财政部门要落实区里“以奖代补”工作经费、专项行动等工作经费保障,卫计部门要协助配合医疗机构出具病历诊断的调查工作,残联要协助配合残疾人残疾类型、等级鉴定工作,人社部门要协助配合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家庭收入的调查取证工作,公安、监察部门加大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处理力度。

()加强督导检查。区政府成立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专项行动督导组。督导检查各街乡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度和成效,重点检查政策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以及群众满意率。对于整改不到位、群众满意率不高的,要再部署、限期再整改;对于应付了事、走过场的,要严肃问责。

()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利的工作条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要进行曝光,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要善于借助网站、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渠道,宣传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挖掘传播正能量的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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