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阿达文秘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自查报告 事迹材料 述职报告 发言稿 策划方案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食药方案】千阳县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24 15:18:02 来源:网友投稿

千阳县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方案今年宝鸡市被列入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首批试点城市,为确保完成我县承担的创建任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千阳县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千阳县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千阳县国家食品安全城市

创建工作方案


今年宝鸡市被列入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首批试点城市,为确保完成我县承担的创建任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函〔201420号)、《陕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陕食安委发〔20144号)和《宝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宝政办发〔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问题导向,构建保障体系,形成食品安全工作各级责任落实、部门依法履职、企业诚信经营、全民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良好格局,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创建范围和目标

以城区为主,并延伸到农村,形成全县创建、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通过创建活动,全县食品安全组织管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标准化、规范化体系更加健全。具体目标为:

(一)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有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在70%以上。

三、创建原则

(一)机制引领,全面提升。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监管能力保障机制,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有效监管。

(二)因地制宜,积极创新。紧紧抓住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探索符合我县监管实际的新举措、新模式,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全面推进,务求实效。以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镇街、社区、单位)为载体,以点带面,逐区域、逐环节、逐品种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逐步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监管。

(四)多方协作,社会共治。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发挥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等各方面作用,多措并举,全方位开展创建工作。

(五)科学评价,群众满意。把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衡量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尺。通过创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食品安全状况的好转,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20154-20155月。

1.对照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基本标准和陕西省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制定我县创建标准。

2.成立创建机构,召开动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创建任务。

3.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群众组织、新闻媒体等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6月—20158月。

1.细化创建方案。在县政府工作方案指导下,各镇、县相关部门制定本镇、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2.加强督导检查。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查、暗访、通报、考评、验收、满意度调查等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通报创建情况。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时向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市食安办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创建经验。

(三)自查考核阶段:20159月—201511月。

1.自查自纠。各镇、县相关部门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

2.县级考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验收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镇、县相关部门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3.整改完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县级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镇、部门限期整改,做好迎接市级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4.满意度测评。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我县进行暗访及满意度调查,为省、市满意度测评打好基础。

5.迎接考评。迎接市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县的考核,并组织县相关部门对各镇进行考核。

(四)公示推荐阶段:201512月—20166月。

接受省级公示和社会评议监督。迎接国务院食安办对宝鸡市的抽查复核。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67月—20168月。

1. 总结创建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2.获得“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命名后,县政府对在创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千阳县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县编办、县考核办、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及各镇政府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主任由县食药监局局长、县食安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公安、农业、综合执法、食药监局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各镇、县级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

(二)落实创建责任。各镇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把创建工作与省、市、县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建设紧密衔接,凡没有达到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标准的不能命名为县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不能推荐为县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监管部门要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树立守法自律、诚信经营的意识。

(三)健全保障机制。县考核办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在镇考核中所占权重提高到3%以上。各镇要按照省、市要求设置镇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落实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334号)文件精神,巩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成果,保证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独立设置,人员、设备到位,达到省级验收标准;要为食品安全检验机构提供检测用房,配置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城区各大蔬菜销售市场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并补助足够的检验检测费用。要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县财政局要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按辖区常驻人口每人3元列入预算;按检验经费至少支持4份/千人的检测样本量要求,保障食品检验经费,同时落实食品监管执法设备、专项整治、执法办案等经费;要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并在创建县级食品安全示范镇、街和镇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中,对通过验收命名的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给予相应的奖励补助。

(四)加强协作配合。各镇县相关部门要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选取不同区域、不同环节、不同品种,继续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要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等内容,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知晓率,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环境。

(五)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将创建工作纳入相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县考核办、县政府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等方面对创建工作进行监督。县政府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抓镇创建工作制度,各镇、县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

推荐访问:千阳县 药方 食品安全 【食药方案】千阳县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