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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方案】增城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19 19: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增城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为推广普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经营者的自我约束力,增强群众食品安全的参与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学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增城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增城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范文推荐)


增城区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方案


为推广普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经营者的自我约束力,增强群众食品安全的参与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学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贯彻实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重大部署,准确理解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新增内容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充分依靠各级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单位,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认识和了解,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 工作目标

通过“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活动,广泛发动电视、报纸、广告等媒体力量,深入贯彻学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增强机关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为新法的正式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三、 职责分工

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利用政务窗口,向群众发放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负责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活动。

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电视、报社、农村广播等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经费用于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保障新法宣传的各项经费支出。

区普法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宣传工作,提供宣传资料,将各单位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考核项目。

区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开展宣传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纳入普法教育计划,督促引导学生增强食品安全维权意识。

区司法局:负责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机关干部职工年度普法考试内容,监督、指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采取各种形式提供食品安全法律服务,在服务中加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教育。

区食药监局:负责通过发放宣传单张、上门讲解、组织培训等方式对食品流通、食品生产和餐饮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新法宣传,并面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单张等形式,增强群众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认知,提高群众知法守法的意识。

区农业局:负责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生猪屠宰企业、肉品经营者、农产品经营及种植人员进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面向农民,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法守法的意识。

区工商局:利用政务窗口,向群众发放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资料,对市场开办者开展新法宣传,并充分发挥消费者委员会的服务效能,对消费者宣传新法新特点,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权意识。

各镇街:负责加强辖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食品安全宣传经费,制定本地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基层宣传网络,把食品安全宣传责任落实到每个村居,每个部门和单位,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为内容开展农村广播宣传教育,加强辖区食品安全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增城日报社: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后,以醒目版面报道新法主要特点以及相关内容。

区广播电视台:负责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期间的新闻报道,在新法颁布、实施前后一个月内,以文字形式滚动播出新法实施时间和主要特点,并适时插播新法实施的公益广告。

各单位具体分工细化详见附件《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职责分工表》。

四、 工作内容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开展集中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结合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菜、蛋、奶、酒、饮料、方便食品、儿童食品等,通过开设宣传咨询台、开辟媒体专栏、印发宣传材料、组织有奖知识问答等形式,对公众进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维权和科普知识教育,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办、区普法办、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增城日报社、区广播电视台)

()开展进农村宣传活动。特别关注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图片、墙报、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农民宣传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维护自身权益。充分利用农村广播进行宣传,根据各村居的习俗特点,制作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食品安全知识广播节目,促使农民主动学习和遵守新修订《食品安全法》。(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食安办、区农业局、各镇街)

()开展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社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协调各社区的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屏等,公益播放食品安全宣传短片,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作为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内容,对社区居民进行食品安全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居民食品安全科学消费水平和鉴别、抵制问题食品的能力。(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局、各镇街)

()开展进企业宣传活动。组织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的从业人员代表参加学习培训,了解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新规定、新要求,明确食品从业人员责任义务。执法人员“送法下厂”、“送法到店”,对食品经营者展开面对面宣传,督促其加强自身检查,提高食品安全自我约束力,做到遵法守法。(责任单位:区食安办、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局、各镇街)

()开展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活动。各相关单位加强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普法宣传。特别是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单位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开展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学习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新增内容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熟练掌握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内容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尤其加强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聘请专家送教上门,组织学习座谈会,发放学习资料等方式,夯实队伍理论水平,做好执法队伍正确适用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理论准备。(责任单位: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五、 工作安排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宣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20159):食安办组织各食品安全委员会单位及宣传工作涉及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确定实施方案。各镇街人民政府和区相关部门拟定宣传活动计划,制作并准备宣传资料。宣传资料要针对农村、社区、企业、机关干部

()第二阶段:集中宣传(20159月下旬至10月底前):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及农村广播站大力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以及组织专门的学法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活动,集中一个多月的时间,进行广泛深入学习宣传。

()第三阶段:常态化宣传(长期):各镇街,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宣传工作涉及单位分别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面向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

六、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工作有序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宣传工作重点,按照分工要求和工作步骤,做好“规定动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宣传工作,把新《食品安全法》宣传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纳入普法工作计划任务。

()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宣传模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加强部门之间协作,积极主动完成宣传工作任务,并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动脑筋,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尽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最大范围宣传新法,推动新《食品安全法》顺利施行。

()加强督促协调,认真总结上报。区普法办和区食安办组成检查小组,对各单位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督促,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经验,于1031日前将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总结报送至区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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