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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方案】宣城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时间:2023-07-22 12:54:03 来源:网友投稿

宣城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绿化水平,切实做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打造“山水诗乡、多彩宣城”,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宣城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城管方案】宣城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宣城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绿化水平,切实做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打造“山水诗乡、多彩宣城”,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山水诗乡、多彩宣城,养生福地、健康宣城,宜居宜业、幸福宣城”发展目标,坚持“统筹兼顾、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扎实开展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整体水平,为聚力打造山水生态之城提供良好生态保障。到2017年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2018年,创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二、工作任务

对照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标准和要求,我市尚有8项指标不达标。为确保创建目标如期实现,明确任务分工如下:

(一)科学编制为期5年以上的国土绿化总体规划。规划应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并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实施2年以上。

责任主体: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依据国土绿化总体规划,制定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突出,年度计划落实,保障措施有力。

责任主体:市林业局、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绿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机构健全,配备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人员和专项经费,能有效地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四)制定并实施推进全民义务植树的办法,属地化管理措施落实,建立登记卡和考核制度。以街道和乡镇为单位,建卡率达到95%以上。

责任主体:市绿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乡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基本绿化,集中居住型和分散居住型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0%20%以上,80%以上集中居住的村至少建有一个公园或休闲绿地;进村道路两侧、周边水系沿岸实际绿化面积占应绿化面积的90%以上,景观效果好;庭院绿化做到乔灌草结合,观花、观果、观叶兼顾;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

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林业局

(六)重视绿化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建有林业科技推广站,林业科技支撑体系健全。

责任主体:市编办、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重视国土绿化宣传教育,宣传措施得力,宣传形式丰富多彩,公众绿化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强。设有固定宣传标牌、文化墙等,创建氛围浓厚。

责任主体: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

(八)公民对国土绿化重要性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对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的支持率达到80%以上。

责任主体: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

具体工作任务,待《国土绿化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再行制定《实施方案》印发给有关单位。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制定计划(20163月至5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结合义务植树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层层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掀起创建热潮。编制全市“十三五”国土绿化总体规划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推进(20166月至2017年底)。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工作难点和重点,理清思路,创新方法,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高质量、高标准地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验收,整改提高(20181月至4月)。对照创建标准,聘请甲级林业调查资质单位对创建指标进行调查和初检。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落实整改,补缺补差,巩固提高。

第四阶段:整理资料,申请迎检(20185月)。逐条逐项整理创建资料并归档,组织申报创模验收,做好迎接省绿化委员会专家初验和全国绿化委员会专家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阶段:接受检查验收(20186月至9月)。制定迎检方案,确定检查路线,准备好汇报和介绍材料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做好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创建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严格时限要求,明确奖惩措施,强化目标管理,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是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各单位要层层动员,全面发动,充分利用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植绿、护绿、兴绿、爱绿的绿色文明意识,营造创建活动良好氛围。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市、县、乡要加大绿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安排落实专项资金。依托林业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上级投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产权谁负责、谁破坏谁治理”原则,采取“责任制”形式,将单位庭院、住宅小区等绿化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由其自筹资金完成绿化任务。提倡“社会绿化社会办”,动员社会力量投身绿化事业,号召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认建、认养绿地,捐资社会绿化工程。

(四)健全制度,强化落实。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配合”要求,建立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目标责任制和市、县、乡、村四级管理考核制度,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内容。市创绿领导组办公室对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市委、市政府予以追责。创建成功后,及时开展考核评比,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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