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阿达文秘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自查报告 事迹材料 述职报告 发言稿 策划方案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环保方案】贵港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7-19 09:54:04 来源:网友投稿

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贵港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贵港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2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贵政办通〔2015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条块结合、块为主体,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属地管理,把握重点、突出效能,便于执法、提高效能”的原则,以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属地政府为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主体,整合辖区内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各部门监管力量,依托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在网格内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构建一个覆盖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四级环境监管网格。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实现“三清三到位”的目标(即区域清、职责清、底数清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

201611日起全面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存盲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管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发展、损害群众健康和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和“美丽贵港”建设。

三、网格划分及职责

按照贵港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四级建设要求,上一级负责监督和指导下一级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设,并组织实施本级的网格化管理。

(一)一级网格

贵港市市本级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贵港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二级(县级)网格的建立,监督网格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2.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市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工矿企业环境安全隐患,督促对饮用水源地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和管理,督促做好秸秆焚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

3.负责整合本级环境保护监管力量,建立对应二级(县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处级干部担(兼)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各工作组负责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督促属地调查或者直接查处,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二)二级网格

全市按行政区共划分5个二级网格区域,分别为桂平市、平南县、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责任主体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三级(乡级)网格的建立,监督网格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及时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相关信息。

2.环境保护部门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管职责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查处市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工矿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以及自然保护区的巡查和管理,做好秸秆焚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

3.负责整合本级环境保护监管力量,建立对应每个三级(乡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3人,组长由科级干部担(兼)任,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各工作组负责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报告和投诉举报以及上级督办事项及时调查,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三)三级网格

原则上按县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乡镇(街道、园区)为单元划分为三级(乡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人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人。具体职责:

1.配合二级(县级)网格全面排查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相关信息。

2.负责整合本级承担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机构力量,建立对应四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保护监管检查、巡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发现违法排污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向负责该网格的县级监管工作组报告。

(四)四级网格

依托各地现有的基层网格化社会管理体系,原则上按三级网格内行政区域,工作任务较重、管理难度较大的单元网格,还可细划责任网格。每个四级网格作为一个监管细胞单元,责任主体为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责任人为各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工作职责:

建立三级网格与四级网格的联动机制,发挥四级网格日常了解、巡查、协调、自治监督和及时制止、向三级网格报告违法排污行为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的作用,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四、网格监管运行监督

(一)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

一是建立各级网格内环境保护监管“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应向社会公开公示。二是上级网格与下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三是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

(二)明确网格工作重点

一是加强巡查报告。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秸秆焚烧、畜禽养殖污染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二是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三是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

(三)加强网格绩效考评

一是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内容,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管体系。二是定期考核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五、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务必于2015 125日前完成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管理实施方案,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时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管理实施方案抄送贵港市环境保护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管理化体系建设是国务院深化环境监管制度改革的一项举措,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成立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二是各级各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关于环境监管职责的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环境监管的合力。三是各级人民政府要保障经费投入,要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细化巡查报告、调查处理、沟通反馈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中的职能,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二要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完善移交移送制度,有效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效能。三要建立信息公开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管理运行、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以及各个环境监管事项的落实等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于每年1220日之前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当地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及运行管理情况,并抄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三至四级的可参照执行。

(三)强化责任追究

一要严格排污者主体责任。对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二要强化各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未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或者对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实施问责。三要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实事求是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确立尽职免责的监管规范,既要防止网格责任不清,也要防止网格责任无限过度,保护和调动网格执法主体积极性,确保网格监管持续规范、有效、到位。

(四)积极探索创新

各级原则上参照本方案制定辖区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实施方案,也可根据实际,大胆创新基层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将网格化环境监管与社会综合治理相融合,充分发挥基层政权组织和相关部门的优势,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防范和化解环境纠纷。积极支持基层网格吸纳有能力、有热情的社区居民成为环境监管协管员或志愿者,参与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各级在实施网格化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梳理,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管理的新模式。 

推荐访问:贵港市 网格 实施方案 【环保方案】贵港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