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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延吉市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7-17 15:45:07 来源:网友投稿

延吉市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针对当前农民增收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为了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挖掘农民增收潜力,确保农民收入增长与全市经济增长同步,构建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一、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延吉市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延吉市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完整)



延吉市2016年促进农民增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针对当前农民增收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为了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挖掘农民增收潜力,确保农民收入增长与全市经济增长同步,构建农民收入增长长效机制,特制定本方案。

一、抓种植结构调整促增收

(一)调减非优势区玉米种植面积。积极争取农业部种植结构调整扶持资金,支持调减籽粒玉米种植,2016年全市调减籽粒玉米种植面积300公顷以上,有条件地区实施“旱改水”。通过发展各类经济作物,调整玉米种植面积。(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二)抓订单农业促增收。组织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利用长春农博会、中国农交会、绿色食品博览会、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平台,组织合作社、经纪人、中介组织、种植大户与龙头企业有效对接。开展“农超对接”,完善龙头企业评定、监测机制,把带户能力作为重要指标,督促企业发展订单生产,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农户以销定产。2016年,订单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三)抓棚膜蔬菜发展。推进棚膜蔬菜集中连片开发,2016年建设棚室90栋以上,力争设施农业达到3700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四)抓庭院经济。把发展庭院经济技术培训纳入农民技术培训范围,作为农民培训工作重点,制定专项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结合精准脱贫和新农村建设,组织帮扶单位和各行业专家,开展巡回指导和服务,指导农户发展多种形式的庭院经济,利用房前屋后发展商业化育苗、特色养殖、栽植食用菌等庭院经济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抓畜牧业促增收

(五)2016年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4个,累计发展到30个,吸纳农民就业150人。扩大畜牧业贷款规模,支持农民加快发展养殖业。对动物疫病实施强制防疫,确保全市无区域性重大疫病发生。筹措安排资金,专项用于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电话和移动终端等媒介,为全市广大养殖户提供快捷、高效、免费的兽医信息化服务。积极推进畜禽良种培育、扩繁和品种改良,实施畜禽良种补贴项目。围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分专业、分层次和分期分批开展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及带动户知识更新培训10次,参加人员500人次。(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三、抓转移就业促增收

(六)抓转移就业对接。确保2016年全市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000人。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信息下乡活动,引导农民工有序转移就业。发挥劳务机构职能,强化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对接,稳定输出规模。壮大劳务经纪人队伍,发挥劳务中介机构作用,扩大转移就业输出渠道。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依托工业集中区、小城镇建设以及乡镇企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搜集和用工对接,通过企业推动、农民合作组织带动、市场营销促动、家庭农场驱动和农业园区拉动等形式,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抓返乡创业。建设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个,吸纳扶持农民工创业150户以上,直接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00人以上。大力宣传农民工创业创新典型和创业服务典型,积极营造农民工返乡创业氛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抓就业示范。新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1个,全市累计建设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3个。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经费,完善办公设施,配齐专(兼)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人员,确保每个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60%以上;有技能务工人数占转移就业总数的30%以上;农民年人均劳务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抓就业服务。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各项服务延伸到村,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转移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基础信息台账,及时为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培训信息、政策咨询和个人维权等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抓职业技能培训。针对农村劳动力实施精准培训。加大培训资金投入,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根据不同类型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需求,实施分级分类多形式培训,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企业定岗培训、流动培训、送学下乡培训、远程教育网络培训、电子商务培训等,提升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一)抓妇女就业创业服务。依托全市各级、各类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基地,为农村妇女提供家政服务、手工制作、电子商务等技能培训、创业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市妇联)

四、抓节本降耗促增收

(十二)抓控肥控药降成本。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实现节本增效。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完成手机测土配方施肥信息服务系统建设,2016年实现全市基本覆盖。在全市开展农田灭鼠,农田灭鼠效果达到85%以上,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十三)抓技术示范增效益。推广玉米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和水稻浸种催芽技术,提升水稻催芽质量和效率。开展农业技术体系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项目,2016年培育科技示范户90户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十四)抓农机作业服务降成本。启动实施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围绕玉米、水稻生产,推进耕种收全程机械化,配套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十五)抓安全储粮减损耗。争取国家粮食仓储设施建设投资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主体开展自主建仓。充分利用粮食企业仓储设施,新建农户科学储粮示范仓200套以上。全市粮食立体储存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粮食局)

(十六)抓农产品流通和市场服务减损增效。建设完善物流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开展农产品物流工程,积极争取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推进物流工程建设,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农业局)

五、抓品牌促增收

(十七)做优做强品牌。加快延吉大米和杂粮品牌创建,推进“长白山人参”品牌建设。通过品牌建设带动产业发展。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深入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六、抓新业态促增收

(十八)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2016年农家乐发展达到13个,休闲观光园发展到1个,带动农户143户。开展乡村旅游经营单位质量等级评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游局)

(十九)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各建设工作,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遴选优质农产品企业,重点进行电子商务化产品规划、市场分析调研、店铺开设、详情页制作、产品上架及运营培训指导。(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二十)挖掘林业、水利增收潜力。利用林业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加大农民林下经济增收项目扶持力度,发展休闲渔业项目,鼓励有条件企业、养殖户开展垂钓、观赏、餐饮等休闲渔业经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七、抓规模经营促增收

(二十一)抓土地流转指导和服务。利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农村经济管理机构搭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市、镇、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日常管理,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信息收集发布、合同签订指导、法律政策咨询、流转价格指导、纠纷调解仲裁等指导和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十二)抓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扶持政策落实。利用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完善市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业务运营,不断拓展业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二十三)抓规模经营模式总结推广。2016年,力争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家庭农场2家。提高规模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和经营能力。指导农村产业项目谋划和包装,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提供载体,引导工商资本下乡。(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二十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增强农民创投能力。充分利用国家和市级专项资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16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45名。(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八、抓改革促增收

(二十五)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对资源性资产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经营性资产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建立集体资产运营制度和股权管理制度,完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收益分配范围,规范收益分配顺序,确定收益分配比例,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九、强化社会保障促增收

(二十六)落实农村低保制度。全面推行农村低保“补差式”救助,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十七)落实医疗保障制度。全面做好农村居民参合工作,保证农村居民参合率在95%以上,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和低保对象参合个人缴费进行补贴。提高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保障能力,有效减轻农村居民医疗负担,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民政局、)

(二十八)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对特殊事件、特殊对象,按政策规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二十九)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扩大主要粮油作物农业保险覆盖范围、责任范围,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逐步覆盖农作物直接物化成本。(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三十)落实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国家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增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局)

十、强化工作推进机制

(三十一)成立促进农民增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市长任组长,由各相关委办局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综合协调、政策研究、情况调度汇总等日常工作。定期调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确保阶段目标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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