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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意见】九龙坡区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28 10:09:02 来源:网友投稿

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5〕9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意见】九龙坡区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民政意见】九龙坡区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创新

社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59号)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工作服务“411”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151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快推进“三社联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健全社区大党委运行机制,坚持党建带群建、带社建,以组织同步设置、工作同步谋划、活动同步开展为着力点,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党建、群建工作,广泛吸纳社会力量、驻区单位等共驻共建共治。

2.坚持需求导向。从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与自治权利出发,培育发展相应的社会组织,提升强化社会工作专业能力,以更多的资源、更好的方式,解决社区治理服务中的难题。

3.坚持扩大参与。扩大提供社区服务的主体与方式,拓宽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领域与途径。鼓励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广泛参与社区建设。

4.坚持共享资源。社区内外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力量与社区资源共享,实现互用互补互促。

5.坚持合作共赢。基层政府、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在平等基础上合作,协商共同服务社区居民,共同承担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

(二)工作目标

以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九龙坡发展为主要目标,通过实施“三社联动”,激发多元参与、合作共治,初步建成以社区管理服务需求为导向、以镇街和社区为依托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社工岗位开发及人才培养体系,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多向互惠融合,达到还权、赋能、归位的目标,切实落实以民主保障民生、以民生促进民主,从而实现我区社区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力争到2020年,每个城市社区均设有社会工作室,且至少有5个以上、农村社区至少有1个以上社会组织,全区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增加到3000人,每个城市社区拥有2名以上、每个农村社区拥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争实现全覆盖,促进社区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更加明显、城市社区更加富有活力,社区工作去“行政化”,逐步回归自治主业。

(三)服务范围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重点在社区、农村留守人员、社会救助、儿童及青少年、老年、婚姻家庭、优抚安置、残障康复、司法矫正和禁毒、医务、精神卫生、殡仪、企业13个社会工作领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社区平台建设,夯实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基础

加强社区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更好的发挥居民自治与服务的组织者和推动者作用。条件成熟的镇街、社区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各社区逐步设立社会工作室,鼓励社区社会工作室和各级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通过聘用、购买服务或岗位等形式,为每个社区配备至少2名专职社会工作者。

(二)探索开展社区去“行政化”工作,促进社区减负增效

进一步巩固社区减负成果,建立健全社区工作准入制度,严格准入条件,规范准入程序,严把准入关口,没有纳入《社区工作目录》的,一律不能进入社区。梳理和规范政府延伸到社区工作事项,社区作为责任主体的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事项,原则上一律取消;属于镇街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依法应由社区协助办理的事项,明确协助项目和具体内容,严格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深入探索社区政务服务去“行政化”改革,对延伸到社区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由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社会组织承接,让社区职能回归。选取1-3个社区试点,通过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逐步由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所承担的“行政化”职能,适时将试点经验在全区推广。

(三)推进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

将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重点对镇街、社区(村)、社会组织直接从事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大规模、分层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切实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加强对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党政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开展社会服务、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做好群众工作、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建立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制度,通过进修、实习、短训、面授、自学考试等形式,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教育和培训不低于80小时,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社工人才在每一登记有效期(3年)内,须分别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7290小时。在城市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各类社会组织人员中,逐步推进社会工作者持证上岗制度。建立注册登记制度,完善统一的信息网络。在社区新招聘社区管理与服务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持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或具备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学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力争到2020年,全区社工人才总量达到3000人以上,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数较2015年翻一番,不断壮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区级社会工作督导专家库,积极培养本土社工专家。

(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推动社会组织良性发展

实施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制度,对基层社会组织实行登记或备案的双轨制管理,实行镇街社会组织备案制度,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予以备案,未来五年,每年全区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少于200个。大力培育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壮大承接社区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队伍。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文体组织、科普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组织,不断增强社区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健全权责统一、服务高效、监管规范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系,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强化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引导社会组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把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推进社区社会工作的重要生力军,大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三社联动”创造必要条件。

(五)扩大社区服务参与面,形成多元复合联动格局

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的思路,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推动社区社会工作与社区管理服务有机结合,促进社会工作与社区建设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多领域的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党团干部和志愿者支持、参与社会工作人才组织开展的专业服务,推广“党团干部+社工+志愿者”模式,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的服务格局。做好志愿者社会认证体系建设,依托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加强志愿者的注册登记管理,探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建立社区工作人员与社工、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形成一支专业素质高、服务能力较强、社区居民满意的社区服务队伍,积极推进社区党员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进社会力量服务社区

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政策、机制,区级职能部门和各镇街要梳理需要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项目目录,以及能够承接委托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通过购买服务,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逐步形成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形成市、区、镇三级资金合力支持社区社会工作格局。2016年起,区政府开始评审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结合项目实际可适量增加经费,逐年增大购买力度,具体考核评审办法由区民政局另行制定。到2020年,力争实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每个社区不少于1个。建立健全有效的项目评审和评估监督制度、完善社会公众参与等多个环节,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提供更多优质的制度支撑,促进社会工作项目可持续发展。

(七)着力打造示范工程,引领全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以打造“一社区一品牌”为目标,着力在社区养老、社区创业就业等方面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示范项目,以点带面,促进全区社区治理能力和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未来35年内,通过大规模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拓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平台,分类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创建15个以上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市级示范社区;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社会工作机构服务质量,创建3个以上社会工作服务市级示范机构;突出专业性和示范性,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有针对性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申报重庆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争取市级资金支持。

(八)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开创社区协商共治新局面

全面推进社区党务公开、居务公开,建立健全党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社区协商发展。建立健全镇街协商与社区协商联动机制,推动协商工作深入开展。坚持全面性,针对不同渠道、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特点,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完善社区协商参与主体甄选机制,确保社区协商参与者的相关性和代表性。坚持党的领导、基层群众自治、依法协商、民主集中制和因地制宜原则,不断拓展协商形式。健全完善社区协商的基本程序,保障协商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确保协商成果落到实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区委、区政府领导牵头的“三社”联席机制,定期研究部署社区、社工和社会组织工作。区级部门、镇街明确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指导和发展社会工作,形成区、镇街、社区自上而下的组织保障体系。区考核部门要将“三社联动”工作纳入对各镇街考核内容。

(二)强化资金保障

将社会组织的购买服务经费纳入区、镇财政预算,并加大区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项目力度,推动创新实践。探索建立“社区自治金”制度,在镇街层面设立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基金,汇聚各方资源,推进社区公益事业发展。积极鼓励支持各类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区民政部门为户籍在九龙坡区和在九龙坡区服务3年以上的非九龙坡区户籍人员参考提供免费考前培训和考务服务,取得全国初、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所在镇街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2000元。

(三)加强督促检查

逐级建立健全“三社联动”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严格工作要求,强化工作督促、业务指导、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工作考核和验收评估。区级部门、各镇街每年3月和11月要将各单位开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情况报送区民政局。

(四)营造社会氛围

以社区为重点,结合国际社工日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类新媒体、网络等宣传载体,多渠道宣传三社联动的理念和效果,大力宣传先进事迹,为推动“三社联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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