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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印发《全县住建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通知【完整版】

时间:2022-11-10 16:20:1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印发《全县住建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通知【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于印发《全县住建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通知【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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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县住建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全县住建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XX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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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县住建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条措施,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有效防范住建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事关国之大者,各股室单位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地落实“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自觉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纳入集中学习宣传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一是各股室单位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主动研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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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发现的问题。把安全发展理念具体落实到住建领域各环节,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内容。二是严格行业监管,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督查暗访制度,依规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三是加强行业督导,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实事求是开展评估。

 (三)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要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始终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作为政治责任常抓不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会议专题学习内容。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办公会议,及时学习贯彻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研究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其他领导干部要分兵把口、严格履责,切实抓好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明确监管责任边界。严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严格依法履职。进一步厘清行政监管职责边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突出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条块结合”,深化执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五)加强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股室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全面执行安全生产领域“三张清单、一项承诺书”监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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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督促住建领域相关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企业负责人要组织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各股室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按照“行业共性+企业个性”原则,牵头组织企业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住建领域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在建项目负责人要组织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行业特点、生产工艺、安全风险等,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八)严格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的责任。要强化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对弄虚作假逃避安全责任的,依法追究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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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特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九)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至12月底,持续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年”行动,围绕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城乡房屋(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决不能浮在表面。

 (十)坚决整改发现的各类隐患。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从快追究责任。

 (十一)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坚持把安全风险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做到安全风险“日研月判”。推动住建领域各类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督促企业根据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类别和等级,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控,逐一落实企业、项目、班组、岗位的管控责任、管控措施,强化动态管理。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隐患排查标准,依法依规开展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推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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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查治理信息化。

 五、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 (十二)严把项目审查安全关。要健全完善审查审批程序,严控自由裁量标准,严防廉政风险。一是做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做到应办尽办、程序合法、过程透明,严禁擅自增减审验手续、申报条件。二是做好抗震设计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监督,确保抗震设防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做好施工图审查工作。加强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落实审查法定责任,依法依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保证审查质量。

 六、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 (十三)开展违法转包分包和挂靠资质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坚决打击建筑工程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严格资质管理,坚持“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资质方责任,遏制出借资质、无序扩张。

 七、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十四)强化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住建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统一管理,落实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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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对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考核,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危险岗位要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从事特种设备高危行业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入职人员资质和学历,企业要签订用工合同、履行用工手续,依法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十五)开展从业人员、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要摸清用工底数,特别是危险岗位雇佣劳工、灵活用工人员的数量、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情况,对违法违规的用工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对劳务派遣用工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较多的企业,要重点加强安全监管,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

 八、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 (十六)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针对行业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突出情况,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严厉打击城镇燃气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无施工许可开工、无资质施工、“三包一挂”、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不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不到岗履职和履职不到位,特种岗位未持证上岗,安全隐患长期放任不管、安全培训“走过场”等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同时开展建筑施工、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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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房屋建筑等重点领域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罚,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

 (十七)狠抓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的处理。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的企业要依法从重惩处,决不手软。对每起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调查处理,督促追责问责和整改措施落地到位。要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治乱工作,深挖严打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领导干部非法插手具体案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等行为,对监管执法人员和不法企业“猫鼠一家”的腐败问题,坚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专项督查。

 (十八)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巩固“打非治违”成果,推动“打非治违”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督促住建领域相关企业建立“反三违”长效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对2021年以来立案查处的非法违法行为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创新执法方式,坚持“三位一体”和“三带三查”的执法模式,促进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企业安全水平双提升。

 九、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 (十九)严格安全生产执法。要坚持“三带三查”“双随机”执法模式,理直气壮开展执法检查,不得选择性执法、任性执法,严防宽松软、走过场。对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要应处尽处,严查重处。对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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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决定实施行政处罚的,及时向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有关信息,对符合联合惩戒条件的对象,严格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尤其要加大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拒不执行重大违法行为处罚决定等情况联合惩戒力度。

 十、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 (二十)动员鼓励群众监督安全生产。要依托报纸、电视台、微信、微博、海报等媒介,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氛围。进一步拓宽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职工通过市民热线、部门举报热线和手机APP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十一)严格落实举报奖励。要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奖励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事项,依法保护举报人,不得私自泄露有关个人信息。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对查实的举报事项,根据《XX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按照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功人员从重奖励。

 十一、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行为 (二十二)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要严格执行《XX省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各股室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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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数据,如实填报事故信息,确保事故应报尽报,按时准确报告。

 各股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时限,推动工作落实。于每季度最后一月的XX日前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局安办,12月XX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电话:XXXXX;邮箱: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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