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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10篇

时间:2022-08-25 13:00:04 来源:网友投稿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10篇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1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2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重大部署,是对党领导政法工作成功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对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是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基本遵循和总规范,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实践表明,党的领导是事业成就的根本保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是政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赢得新发展的首要条件。《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公安机关在政法工作中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历史使命,只有把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我们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新时代公安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深刻变化,全球新冠疫情引发了更加严峻的国内外形势,这些都对政法工作、公安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政工部门就是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重点在政治建设、学习教育等方面多谋划、下功夫。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育警铸魂、固本培元的重要工程常抓不懈,坚持不懈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突出政治建设,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抓好学习教育,通过政治轮训、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全体民警学习、重温《条例》原文,广泛开展交流讨论,实现全覆盖,迅速把全警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对政法工作、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自觉抵御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侵蚀,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决确保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三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认识从制度层面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政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牵头完善局党委工作规则、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述职报告等工作制度、机制,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局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好全市公安机关党的建设、政治轮训、公安改革、干部任用等工作,不断整体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是狠抓贯彻落实,围绕中心工作,自觉主动对标对表,推动《条例》落实,切实把上级党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贯彻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注重在落实工作中,不断增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增进政治智慧,提升工作预见性、主动性,进一步结合政工工作实际,富有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等各方面,攻坚克难、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强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四个铁一般”的过硬队伍,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使命。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3

  从xx工作会议获悉,去年我国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防范化解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先后确保了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和上海亚信峰会、南京青奥会、北京APEC会议、G20杭州峰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顺利进行,成功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另外,据统计,20xx年xx月至xx月,全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12年同期下降43%,命案下降30%,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高。那么这一切成效背后的关键在哪里?

  加强“三预”有效应对各类矛盾风险

  当今世界已进入风险社会,如何及时发现、有效应对矛盾风险,是目前面临的重大课题。近年来,各地探索建立社会稳定指数信息系统,通过运用大数据等技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努力实现对各类矛盾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

  建立的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在资产端和资金端开展实时监测,推动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金融风险发现、防范、处置水平。

  重庆、四川等地运用大数据对社会矛盾进行研判、预警,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常态化排查发现机制。对排查发现的社会矛盾,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逐一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

  政法工作会议指出,虽然目前各地都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技术开展风险研判预警,但仅有数据、技术是不够的,关键要加强人机结合,深入研究各种案件演变规律,及时将其特点植入数据研判模型和基础管控标准,并在实战中不断检验、评估、完善,增强防控工作精确性、时效性。

  坚持把改革作为破解政法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

  近年来,很多地方善于运用改革办法破解难题。江苏通过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广东通过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吉林通过建设电子法院,贵州通过建设智能审判辅助系统自动处理审判事务……

  实践证明,只要开动脑筋、积极探索,坚持把改革作为根本出路,一切问题都可以破解。

  今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两年多来,司法责任制改革蹄疾步稳,成效逐渐显现。各项改革政策已基本到位。

  会议指出,接下来关键是要抓好贯彻执行,防止变味走样。对入额法官检察官,要把该放的权力放到位,该担的责任担起来,切实保障他们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对只拿待遇不愿尽责、担当不够不敢担责、能力不足不能负责的,要建立员额退出机制。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涉及政法各单位、刑事诉讼各环节,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综合性改革。贵州省法院运用大数据技术,探索把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嵌入数据化办案程序中,为实现证明标准统一适用提供技术、程序保障。

  会议要求,政法单位组织工作专班,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对量大面广的刑事案件证明标准进行集中攻关,形成操作性强、可数据化的统一标准,为运用大数据技术推动改革落地奠定基础。

  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打造智能化安保工作模式

  随着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发展,现代科技颠覆了传统犯罪形态,各类犯罪加速向网上蔓延。据统计,我国网络犯罪已占犯罪总数的1/3,并以每年30%以上速度增长。针对这些新趋势新特点,各地探索建立科学指挥、合成作战、分类打击、技术支撑的新机制,提高防范打击新型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广东、宁夏银川等地对流动人口犯罪实行“二维码”管理模式、建设人脸识别视频门禁系统的做法,结合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攻坚行动,探索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管理新模式。

  目前,地铁等轨道交通客流量大、通行快,安全风险高。北京、上海、武汉等地探索运用自动识别技术,提高安检自动化、精细化、快捷化水平,同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应急疏散、处置预案,严防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

  政法工作会议指出,今后要加强网络技术手段研发建设,善于运用大数据关联犯罪嫌疑人行为轨迹,创新网上网下一体化打防管控模式。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4

  2019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们党建党以来第一次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把党几十年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我们必须深入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和执行落实,做《条例》的遵守者、执行者和捍卫者。

  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学习环节。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灵魂。《条例》开篇就确定了总基调,确定了“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的鲜明主题,其目的就是要求政法机关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实际行动体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我们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和深刻领会制定《条例》的深远意义,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筑牢思想堤坝,拧紧思想总阀门,不断提高新时代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丰富宣传效果,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利于受众接受的特点,通过微信、微博、网站等渠道辟建学习阵地,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扎实推动学习常态化经常化,充分结合党课、研讨等形式,推进学习效果向实践转化,使《条例》充分与实践结合,转变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的动力和源泉。

  要提高纪律意识,坚决抓好执行环节。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条例》以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为依据,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全面规定,对政法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和根本遵循。我们要按照《条例》规定,细化各项配套措施。要加快转变思维方式,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基层组织建设机制、领导班子管理机制、干部队伍管理机制、督促检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严格请示、报告、决策、执行等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符合《条例》的要求。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制度执行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查处,避免形成破窗效应。要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有序开展。

  要提高责任意识,创新抓好落实环节。说千道万,关键在干。《条例》规定了政法机关的三项基本职能,即专政职能、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能。学习贯彻好《条例》精神,关键是要在抓好三项职能落实上下功夫,把实际效果体现在具体的工作推进上。作为审判机关要围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加主动地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全力为绥棱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依法严惩上下功夫,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在长效长治上做文章,坚决夺取全面胜利。要深化司法为民服务举措,准确把握信息化时代要求,围绕群众所需、所想、所盼,立足工作职能,积极践行“四零”服务承诺,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要稳步推进司法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机制。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5

  今年1月,中共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建党以来政法工作的第一条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的第一条党内法规。县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带头学习贯彻。

  最近,通过最近的学习和思考,我如何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与大家讨论以下7个问题。

  一、《条例》的意义——政法事业发展史上有里程碑的意义。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为党领导政法工作制定规则,定方圆,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求长期、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创造性的里程碑意义。

  -从政治维度来看。《条例》第一次全面阐述党的领导与政法工作的关系,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宣言。《条例》开宗明义指出,制定《条例》的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强调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确立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整体结构和运行体系,清晰社会模糊认识。

  -从法治维度来看。《条例》首次以党内基本法规形式规范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总规范。《条例》以党章、宪法和相关法律为依据,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全面规定,对党委政法委员会什么、干什么、管什么作出最权威的答案,将党委政法委员会的定义、性质、责任和工作程序法治化、制度化,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从实践的维度来看。《条例》第一次系统集成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是新时代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总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中心的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配置,领导政法机关战胜了一系列宝贵的经验。《条例》将这些理论成果、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对定向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总之,出台《条例》就是提升党。

  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是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制度保障。

  二、《条例》的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

  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条例》凸显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这一鲜明的政治主题。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关键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条例》的主题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政治要求。《条例》明确规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外法治实践表明,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更没有超越政治的法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是高度一致的。政法机关要厘清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条例》的主题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有机统一的法治要求。《条例》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指导、支持、监督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们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统一起来,旗帜鲜明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条例》主题充分体现了确保政法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的发展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之所以能创造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持续安全稳定“两大奇迹”,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最根本的是因为有习近平总书记的掌舵领航,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遇之大变局,越是挑战严峻的时刻,越是事关全局的工作,越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定海神针的核心作用。事实雄辩证明,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政法事业这艘航船才能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条例》主题充分体现了政法机关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遮风挡雨”的实践要求。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我们就要挺身而出,坚决进行斗争,决不做“爱惜羽毛”的“绅士”。《条例》在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职责任务中,都对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作了相应规定,目的就是要求政法机关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实际行动体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

  三、《条例》的主线——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如何保障

  《条例》聚焦“谁来领导、领导什么、怎么领导、如何保障”这些引领性、全局性、关键性问题,将领导主体具体化、职责任务清单化、工作运行机制化、保障措施制度化。抓住这“四大问题”,就抓住了《条例》的主线。

  ——谁来领导,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主体问题。《条例》明确了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职责。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全面领导,决定和管理政法工作大政方针、重大举措、重大事项。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管方向、管政策、管原则、管干部,研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等作用,全面履行“十项职责任务”;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政法工作,履行好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抓落实的职责。

  ——领导什么,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内容问题。《条例》主要从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三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加强党的政治领导。《条例》明确了党中央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内容,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供了根本保证。二是加强党的思想领导。《条例》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工作,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三是加强党的组织领导。《条例》对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党的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提供了组织保障。

  ——怎么领导,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方式问题。《条例》规定了请示、报告、决策、执行等基本制度,构建了涵盖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的党领导政法工作运行体系。一是请示制度。《条例》在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既有规定基础上,着重从责任主体、请示对象、请示事项等方面,对政法领域重大事项请示工作作出了清单化的规定,明确了分别向党中央、向中央政法委请示的内容、程序等,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二是报告制度。《条例》对谁来报告、向谁报告、报告什么也分别作出清单化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三是决策制度。《条例》不仅对决策主体、决策原则、决策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对决策程序、决策环节、决策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四是执行制度。《条例》对执行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分别明确了各级党委、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执行责任和具体要求,有利于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

  ——如何保障,解决的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支撑条件问题。《条例》规定了监督和责任制度,从监督制约、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督导整改、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构建了党领导政法工作保障体系。一是监督制约。各级党委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党委政法委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督促检查。党委加强对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党委政法委运用规定的制度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监督检查;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三是考评考核。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的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四是督导整改。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予以督促整改,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五是责任追究。对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规依法进行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法律责任追究。

  四、《条例》的总纲——政法工作的基本职能、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

  《条例》总则着重明确了“五大内容”,拎起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纲,勾画出了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蓝图。

  ——明确了政法机关的基本职能。《条例》规定了政法机关的三项基本职能,即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专政职能,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法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法机关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服务职能,推出更多利民惠民安民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明确了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条例》规定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这是新时代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思想旗帜,是引领新时代政法事业科学发展的行动指南。我们要推动政法系统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真正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明确了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条例》规定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我们要以奋进者、创新者的姿态履职尽责,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明确了政法工作的战略目标。《条例》规定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两大战略目标,即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我们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要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实现权利有保障、权力受制约、违法必追责、正义可预期、公平看得见,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XX。

  ——明确了政法工作的基本原则。《条例》明确规定了政法工作应遵循的“十项原则”,这也是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应把握的“十个根本”:一是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将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做到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把法治作为根本方式,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四是把服务和保障大局作为根本职责,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五是把维护国家安全作为根本任务,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六是把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作为根本使命,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七是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根本路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八是把改革创新作为根本动力,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九是把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作为根本要求,确保政法单位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十是把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推进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铁军。

  五、《条例》的主体——各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各单位之间的相互关系

  《条例》明确规定,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既需要各主体履行好各自职责,也需要处理好“上下左右”的关系。

  ——界定了党中央与中央政法委关系。《条例》明确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总书记请示报告工作,并对请示报告事项作了具体规定。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确保政法工作始终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习近平总书记直接指挥下。

  ——界定了党委与党委政法委的关系。《条例》规定,党委政法委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一方面,要发挥好作为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在党委领导下全面履职、敢于担当,坚决服从和执行党委决定,协调推动政法各单位执行党委决定,切实做到对党委负责、受党委监督、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

  ——界定了上下级党委政法委之间的关系。《条例》规定,上下级党委政法委是指导关系。对上级党委政法委来讲,要着眼于增强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提高政治站位、理顺工作关系、落实决策部署、提升素质能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下级党委政法委来讲,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自觉接受上级党委政法委指导,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法委决策部署,主动做好请示报告工作,负责任地提出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

  ——界定了党委政法委与政法各单位的关系。《条例》明确了党委政法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地位,规定了党委政法委指导、支持、监督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党委政法委要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做到总揽不包揽、协调不替代。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重要事项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上。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和日常业务工作。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时,要主动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有关重要事项。

  六、《条例》的抓手——创新完善一系列政法工作机制。

  《条例》着眼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完善了一系列政法工作运行机制,为提高政法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抓手。

  ——创新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统筹政法工作、协调各方职能,是党委政法委的重要职责。《条例》对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综治、维稳、反邪教、反暴恐等工作作出规定。我们要根据《条例》规定,在整合优化原综治、维稳、反邪教等议事协调机制和成员单位基础上,利用政法委员会议和矛盾纠纷调处协调会议,统筹推进平安XX建设。

  ——创新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机制。《条例》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创设乡镇政法委员制度,这是“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对于地方机构改革后统筹基层政法综治维稳资源、形成基层综治维稳工作合力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加强综治中心建设,特别是明确乡镇综治中心平台机制的职能定位。我们要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积极争取县委和有关部门支持,尽快在乡镇配齐配强政法委员,明确其职责任务,发挥其职能作用。把综治中心这个平台机制完善好、运作好,推动形成平安联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工作格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创新完善领导班子管理机制。《条例》对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特别是党内政治生活作出了制度安排,创设了党委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委员向党委政法委员会述职两项重要机制。我们要坚持这两项制度,要求政法各部门在召开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时,请示报告我委,并派专人指导推动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建设,促进政法各单位和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创新完善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党委政法委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管理政法单位领导干部、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是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管理的两个重要方面。我们要在《条例》规定的制度框架下,积极构建关系协调、运作顺畅、富于实效的“协管”、“协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政法队伍建设实施方案》(XX政法发〔2019〕X号),指导推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创新完善督促检查机制。《条例》规定要求党委政法委健全完善政治督察、综治督导、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推动解决政法系统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我们要创新完善这四项制度,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创新完善责任追究机制。没有责任追究,《条例》就难以长出“牙齿”,权威性就无从谈起。《条例》规定了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责任追究机制,这是促进党领导政法工作各项规定落实的有效方法,我们要创新完善、充分运用,更好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七、学习贯彻《条例》,提高新时代政法工作水平。

  贯彻落实《条例》,是全党的共同责任,作为县委政法委,我们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增强主动性、注重创造性、务求实效性,积极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结合《条例》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重要思想的经典之作,是指导新时代政法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悟透政法机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变,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使命任务不能变的“两个不能变”。悟透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建设过硬政法队伍等四项重点工作任务,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主抓手。我们务必围绕四项重点工作,聚焦事关政法工作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聚焦事关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要事,聚焦事关执法司法方向性、政策性的难事,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施工图,拿出实招硬招高招,确保落地见效。

  ——结合《条例》扎实推进平安XX各项工作。2019年年份特殊、情况特殊,大事多、难事多、突出的风险多、敏感节点多,面临的形式更加复杂。我们要紧紧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总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总要求,集中力量做好XX党委政法会议要求的七大方面(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持续推进反恐怖斗争、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做好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和县委政法会议上确定的“X”(把握一个重点,即把握好“政法姓党”这个重点、打好一场硬仗,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推广一条经验,即推广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好四项工作,即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全力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打造一支过硬政法队伍四项工作)重点任务。深入排查化解特殊群体和重点领域矛盾风险,切实加强各类重点要素动态管控,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确保全县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力争小事也不出。

  ——结合《条例》,确保政法工作正确前进方向。今后,在开展工作中,委机关全部干部,要迅速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把深入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牢,要坚持反复学、深入学、持久学,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真正实现人人知《条例》、人人学《条例》、人人懂《条例》。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6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2018年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制定《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第二,出台《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第三,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二是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三是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

  加强监督有利于规范执法司法活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条例》第八章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此外,《条例》还对政法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的生命和权威在于实施。我们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和落实《条例》,一要抓好学习培训。我们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开展专题培训;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战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二要加强组织实施。我们要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7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8

  近期,执法监督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河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现结合南阳执法监督工作实际,谈以下学习心得和收获体会

  一、执法监督的法规依据

  《条例》第十二条第(六)项规定,“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一规定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和基本遵循。《细则》第五条第(八)项、第七条第(八)项、第二十九条第(四)项也分别明确了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条例》是遵循,《细则》是依据,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旗帜鲜明的开展并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的时代意义

  (一)政治需求。《条例》第一次全面阐述党的领导与政法工作的关系,是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宣言。党委政法委通过执法监督的方式加强对政法部门执法办案的监督和指导,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重要方式,也是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执法司法活动的有效手段。要从“两个确立”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把《条例》作为新时代改进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总遵循,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的实际行动中。

  (二)法治需求。《条例》的出台,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为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了制度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强调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执法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守法治原则,坚持按程序依法监督,以高质量执法监督助推构建更加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助推政法各部门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完成依法治国的职责和任务。

  (三)价值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之一。当前,执法司法活动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只有切实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司法,才能不断促进和推动政法部门、政法干警公正执法、文明司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的“南阳实践”

  (一)处理好善守正与巧创新的关系。守正与创新是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一大特色。守正体现在,严格贯彻落实《条例》等规定,旗帜鲜明的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解决不会监督、不敢监督和政法部门不愿接受监督的问题。创新体现在,结合南阳政法工作实际,创新监督模式、规范监督流程、聚焦监督重点、提升监督成效上。近年来,市委政法委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实施细则(试行)》,走出了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新路,探索创新的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南阳模式”在《法治日报》重版刊登,领跑了全省,外省市党委政法委多次来考察交流。2021年来,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久访重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公正执法、文明司法。

  (二)处理会监督与敢担当的关系。执法监督是党委政法委党内监督的“拳头”,是党委政法委的“核心主业”,依法依规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是党委政法委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执法监督又面临很多困惑,缺乏一套成熟的运行模式。为此,一要发扬担当精神,厚植为民情怀,善于同执法司法顽瘴痼疾作斗争,敢于向妨害公平正义的歪风邪气“亮剑”。二要创新工作模式,“再造”执法监督工作流程,用好六类监督措施,精准开展备案监督、跟踪监督、评查监督,建立执法监督工作台账,规范台账化管理。建立信访受理回复制度,受理和办结均回复信访人,把矛盾牢牢吸附在市县两级。三要完善执法监督人才库,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组建高水平案件评查组和高规格督导组,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和督导,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人才不足、人员不专的问题,打好评查与督导“组合拳”,提升执法监督合力。

  (三)处理好当下治与长久立的关系。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必须注重成果运用,增强执法监督的刚性约束力。一方面,要通过涉法涉诉重访积案集中治理、顽瘴痼疾排查、非法集资清理等专项活动,找准执法监督突出问题的“病灶”,检视“病因”,深挖“病根”,确保党委放心、群众满意、案结事了、停访息诉,为党的二十大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要积极探索统筹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政法机关内部监督的监督合力,做好教育整顿的“后半篇”文章,总结巩固教育整顿的经验做法,梳理发现执法司法中的问题,选取正反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晾晒”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当下治、长久立。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9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为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由中共中央于2019年1月印发,自2019年1月13日起施行的一部《条例》。本《条例》连同总则及其附则在内共分九章三十九条,通篇强调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党的明确主张。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支持政法各单位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在学习了该《条例》后,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法干警,我应当坚定不移的做到以下几点:1.忠诚党的领导,坚决拥护人民的根本利益;2.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体系贡献自己的力量;3.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是明智之举,我应当恪尽职守坚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4.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做一名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干警。

  首先,忠诚于党,以民为本。每个时代都不乏领航者,党的领导就是我们新时代的领航者,只有忠于党的领导,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确保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的情况下,坚定不移的拥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人民对社会、民主、法治、公正、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的需要,增强广大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们的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条例》给我们带来的社会福荫。

  其次,护法以恒,坎坷自平。古语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的建立就是一种规矩的形成,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体系,就需要这种制度为其保驾护航,使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体系,能够在这种完善制度内,努力发展、锐意进取,化坎坷为通途,这既有利于保证政法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推动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进步。

  再次,普法有度,各司其职。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不是一部或者几部法律能够确定其发展方向的,所以要保证一个国家正常有序的发展,必须要将制度落到实处才能推动我们工作的发展。让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条例》的制订在法制保障的横向和纵向上都做了总体要求,这就为未来各政法机关在国家政法工作建设的发展提供了全方面的制度的保证。所有的政法工作者应当遵循《条例》的指示,以新时代政法工作为中心。坚持道路、目标、目的、分工、队伍建设要求等基本原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努力前行,以点带面,推动政法工作的全面发展。

  最后,明确思想,大道初成。所有的好的制度的运行都需要坚实的思想基础。所以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法干警,更深知其中的道理,所以我要坚持在思想上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实践中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做到带头守法、模范守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内容落到实处,以身作则,实现“良法”和“善治”的有机互动,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大道之始,皆起于微末,而成于众人之志也。《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国家为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法治社会发展的我们而制定的规章制度。所以,只有坚持忠诚于党,夯实思想基础,恪尽职守,砥砺前行,坚持在制度内为公,制度内执法。也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人民的拥护,才能够以满腔的热血抒写无悔的人生。

政法工作条例学习心得篇10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是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次重大部署,具有鲜明而强烈的时代感,影响深远,意义重大。我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对条例进行学习,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以及同志、同事之间的讨论交流,有如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旗帜决定方向,道路决定命运!《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勾画了事业发展的蓝图,创新完善了一系列政法工作运行机制,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纲领。

  积极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首先,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其次,要明确政法机关的基本职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能,坚决捍卫党的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党的领导是政法工作的最高原则、最大优势。要坚持党的领导,就要全面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锻造绝对忠诚。要有理想信仰,牢记初心使命,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强化阵地意识,充分认识到政法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政治性工作,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保障,确保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坚持法治思维,做到正确立法、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作为基层政法工作者,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抓手,把条例精神吃透摸准、学懂弄清,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具体实践中,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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