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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案】灵璧县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7-20 18:09:01 来源:网友投稿

灵璧县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关于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灵璧县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灵璧县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灵璧县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关于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和安全发展观念,全面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宣传,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提升校园及学生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全县学生、幼儿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校园及学生安全环境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扎实开展防溺水、交通、食品、疾病防控、消防、应急疏散等安全工作宣传教育,细化安全防范措施,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使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更加规范,育人环境更加优化,师生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家长及社会对校园及学生安全的满意度明显上升。

三、工作重点

(一)防溺水工作。县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十个一”安全教育宣传活动,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保证“致家长一封信”回执反馈率达到百分之百。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教体局等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落实家长校外监护责任,不断健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构筑校外水域监管防护网络,加强隐患排查,对辖区内水域进行排查登记,确保辖区内水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危险地段加装防护栏。

(二)交通安全工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等校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校车安全事故发生;要及时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组织校外活动的计划安排,排查车辆、线路及驾驶人员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查处车辆违法运送学生行为,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和县教体局要做好辖区内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的监管工作,规范校车标牌发放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确保幼儿乘车安全。

(三)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县教体局要与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加大指导督促和执法检查力度,完善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制度,落实管理职责,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及设施、垃圾及污水处理、厕所、宿舍、教室、校医务室(保健室)等重点部位的卫生管理,消除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的隐患。各学校、幼儿园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群体服药。

(四)校园安保工作。加大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投入力度,配齐配强安保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视频监控系统要实现重点部位24小时全覆盖。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对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损害。严肃校规校纪,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等危险器械带入校园。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

(五)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校园周边环境稳定和谐。一是抓好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工作。县公安局要主动与学校对接,了解辖区及学校周边治安状况,及时解决问题和矛盾隐患。二是抓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工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要在沿公路、城市主干道学校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斑马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三是抓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县卫计委、县城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摊点、店面的监管,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对违法、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四是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出版物市场管理工作。县文广新局要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地区文化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管,依法取缔校园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移动商贩和无证照摊点;严禁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严肃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行为。

(六)基础设施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学校定期对校舍及在建工程等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七)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基础建设,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加强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管理,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严禁破坏和损毁消防设施。全面提升学校“四个能力”建设(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八)校园欺凌治理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学校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而又严管”的原则,按照系统治理、综合施策要求,落实政府、学校、家庭责任。要加强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做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排查,完善对学生不良行为早期干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依规处置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对受害学生及时进行心理辅导,对施暴学生开展心理和行为矫治,并予以适当的教育惩戒。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依法进行处理,有效遏制此类事件发生。

(九)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教基一厅〔20142号)要求,督促学校落实应急疏散演练制度,通过集中组织、分类开展、分班行动等多种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地震、消防逃生和防暴力伤害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全面提高师生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结合“5.12”防灾减灾日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一次防震避险应急疏散演练活动。

四、职责分工

(一)县教体局:一是制定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防溺水、交通、食品、疾病防控、消防、应急疏散等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对校园安保人防、物防、技防工作的检查指导;二是督促学校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指导学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学校开展各类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三是配合综治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大平台作用,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制定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协助组织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配合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四是配合宣传部门、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把握校园及学生安全事故宣传报道口径,引导正确舆论导向,确保信息发布准确透明。

(二)县卫计委:一是制定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各项工作方案;二是指导学校开展好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三是加强对全县校园及学生各类传染病的监测和疫情分析工作,落实相应预防控制措施;四是督促各类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病例及可疑病例的诊治工作。

(三)县公安局:一是制定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处置违法营运行为;三是加强对校园安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定期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指导学校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四)县交通局:严肃查处非法接送学生的营运车辆,完善县乡道路安全标识、标线、警示标牌的设立工作,承担处置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所需应急处理物资的紧急运输任务。

(五)县市场监管局:一是负责校车公司企业法人注册登记与年审;二是加强学校食堂、校园超市(小卖部)、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安全状况,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和具体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三是负责学校及周边经营单位营业执照的核准工作,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市场治安秩序,配合文化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和服务业市场及其他商业网点的巡查,督促经营户规范经营;四是配合综治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划定责任区域,安排专人监管。

(六)县城管局:一是清理城市规划区、校园周边、大门两侧50米以内的摊点,清理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及时清理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和餐饮垃圾;二是划定城区学校责任区,安排专人管理,建立长效监督监管机制。

(七)县住建局:加强对学校校舍建设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执法捡查,严禁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沿)搭建房舍和设施,依法拆除校园周边的各类违章建筑,严禁在校园周边修建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使用场所、设施,及时消除各类建设安全隐患。

(八)县规划局:将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合理规划校园周边建设项目,不审批有碍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的建设项目,科学规划和建设校园周边服务业市场。

(九)县安监局:做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

(十)县国土局:加强对学校周边地质灾害的隐患点监管,切实做好预防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有关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校园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十一)县民政局:指导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将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列入预案内容。

(十二)县水利局:加强对水库和内河管理,督促乡镇水利站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在辖区内水域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十三)县文广新局:负责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严禁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电子游戏厅、网吧等,严肃查处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学生的行为,依法取缔校园周边无证黑网吧;严厉查处各种非法出版物。

(十四)县旅游局:加强旅游景区管理,落实各项安全设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十五)县环保局: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污染的管理监督,净化校园周边的育人环境。

(十六)县科技局:加大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校园工作力度,加强对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的业务指导,加强学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安全性评价审批流程管理。

(十七)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指导学校开展好各类校园及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落实辖区内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实行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村(居)委会要积极开展家访活动,要求家长或监护人落实监管责任。

(十八)校车营运公司:加强车辆管理与维护,确保校车性能安全;聘请有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上岗,抓好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做好驾驶员、照管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驾驶人、照管人签订安全责任状;履行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校园及学生安全日常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领导组织,认真部署、组织实施本乡镇(经济开发区)、本部门的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认真开展各项安全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从源头上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校园及学生安全工作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切实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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