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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2022年)

时间:2022-11-14 11:10:10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燃气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2022年),供大家参考。

燃气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2022年)

 

 燃气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自 8 月 12 日起在全县开展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 8 月 12 日,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负有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主管部门,召开了立即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各责任部门按照部署要求立即行动,以城镇燃气供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及CNG、LNG 等危险货物运输、充装、装卸、使用等环节为重点,全面开展集中排查。县安委会及时印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办区、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城镇燃气整治工作职责,指导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立即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充分认清当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清面临的新形势和隐患排查的长期性、反复性和艰巨性,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抓住重点、集中力量,迅速行动,确保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各类桥梁日常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努力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行动开展以来,相关主管部门和镇办按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了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内容,建立“四张清单”,推进各项措施落实。截至目前,共组织检查组 10 个,排查企业 20 家次,排查隐患 52 项,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适时组织“回头看”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组织燃气领域隐患排查,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公安、消防等部门参加,对全县工业企业建设 LNG 等燃料用气储存使用设施开展集中整治,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不断完善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适时开展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确保全县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燃气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2

 23 日检查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下属厂站、在建工程,并不定期抽查入户安检情况、燃气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和燃气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情况;24 日检查天天、孟达液化气站,并不定期抽查;25 日检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每周安排一天对城区燃气供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具体执法检查时间根据工作安排随时确定。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提高燃气行业和广大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办于 20xx年 4 月 18 日会同市质监局、市消防大队,并邀电视台、新闻中心的

 有关人员就我市燃气安全防范、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对恩施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恩施民生天然气有限公司以及五家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安全的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对长输管线的巡查及记录落实情况; 2、抽查实施《城镇燃气技术规范》的现状; 3、检验城市燃气维修、抢险组织、人员的应变能力及维修、抢险设施装备情况; 4、超期钢瓶的送验状况; 5、天然气门站、石油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管理问题; 6、对已销售的石油液化气的安全管理情况。

 二、值得肯定的几个方面 (一)各经营单位安全工作:有组织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应急预案、安全值班、各种登记也落实到位; (二)消防器材、设施较为完备,均处于正常使用范围;消防巡查记录坚持良好;

 (三)钢瓶送检工作扎实,自今年元月开始至今全市已送检 5809 只,报废钢瓶 200 只,大大增强了用户使用的安全性; (四)按照我办要求各石油液化气站已开始了对已销售液化气实瓶实行角阀封口管理,此举,既维护了经销单位和用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又能防止缺斤短两现象发生,同时有效防止超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的使用。

 三、存在的问题 这次检查工作,采取了边检查、边整改的方法,查改结合,能够现场解决的就现场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尽早落实到位,并由相关部门监督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五家石油液化气站存在台称、压力表过期使用,现场已下达了送检通知书。

 (二)液化气运送环节混乱。绝大部分的运输车辆未取得合法的危化品营运证件手续,加之参检单位职能职责的限制,难以实施有效的管理,这就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建议,市安委会报州运管处,加强对危化品运输环节加以监管,妥善解决。

 (三)燃气抢险工作有待于加强。这次检查中,分别对昆仑、民生两个公司的燃气抢险工作进行了抽查,两公司均建立了抢险机构,配备了抢险车辆及附属设施,总的来讲昆仑公司落实较好,队伍快速反应

 能力强,民生公司则有所迟缓,两公司均存在抢险设施准备不全的问题。因而,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针对性的演练,注重实际,提高现场抢险综合能力。

 (四)位于学院路 205 号和马鞍山路的中王气站、永鑫气站均存在安全隐患,主要是与单位办公楼、私人住宅楼等建筑的间距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xx)第 8、3、7 条款规定。两座液化气站当时的选址和建设,周边无建筑物,符合建站标准,并取得了“城市燃气经营资质证书”,由于城市建设发展迅速,现两站与周边建筑间距严重不足,存在重大隐患,建议政府组织规划、国土、燃气办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重新选择两站建设位置。

 (五)少数天然气用户管线安装不规范,本次检查要求各燃气公司对所有安装人员必须经过《城镇燃气技术规范》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关资质后方能上岗。

 燃气百日安全生产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3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公司的运营管理,保障和促进城市燃气的运营安全和健康发展,我公司对各方面进行了自查、考核,并进行了整改。现将我公司自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生产、技术、安全和经营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全部人员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安全生产等教育培训,并实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对于新职工上岗前须接受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基础技术的岗前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基础管理 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方针。首先,各部门员工对用户安全和节约用气进行指导和宣传,用户应当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燃气。第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操作,合理安排。第三,具有满足应急抢险需要的应急抢险预案、队伍、物资、设备、车辆、机具等,并进行相应的演练。

 三、供气生产运行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 (二)有符合国家燃气质量标准的稳定气源;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燃气设施、计量器具和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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