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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讲话】民政部副部长在全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

时间:2023-05-29 09: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全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全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集中开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讲话】民政部副部长在全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民政讲话】民政部副部长在全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上讲话



在全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

保障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动员和部署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安全工作水平。受立国部长委托,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5月中旬以来,全国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李克强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了专题部署。6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要求近期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的通知安排,对民政系统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第二,这是维护民政服务对象基本权益的根本要求。民政部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直接服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及优抚群体。对于孤残儿童、“三无”人员,我们是法定监护人;对于流浪未成年人,我们承担着临时监护责任;对于在社会福利机构里供养的社会老人等对象,我们依据协议承担代养或管理职责;对于其他需要帮助的低收入困难群体等对象,我们也承担着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等重要责任。因此,各级民政部门对服务对象的安全尤其是生命安全负有重大责任。做好民政系统安全工作,是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核心理念的内在要求,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基本权益的重要前提。我们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生命至上”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到民政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和所有领域,切实维护好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

第三,这是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有力保证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有力促进了各项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同时也要看到,民政部门管理的许多机构人员密集,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管理服务方式比较粗放,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民政服务对象越来越多、群众对民政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民政自身的工作力量和手段相对薄弱,容易产生管理服务的盲点和漏洞;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不断加速,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日趋复杂,有些服务对象容易因心理失衡、情绪失控而产生过激行为。近年来,民政领域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的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对民政工作的正常推进造成了干扰,对民政系统的形象造成了损害。我们要吸取教训,采取切实而有力的措施,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到更加优先的位置,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牢牢把握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的任务要求

一是要扎实开展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部里已于610日下发通知,对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检查范围和重点部位、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检查方式等有关要求做了全面部署。部机关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民政系统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要确保对民政系统所有单位全面检查、全面评估,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确保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一查到底、切实整改,保证各项安全检查措施落实到位。要综合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地抓好检查工作。部里将于近期派检查组对直属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专项检查,同时,派出督查组对部分地方民政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进行督查和抽查。

二是要着力完善民政系统安全工作制度机制各地要在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建章立制工作,完善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要健全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和相关的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要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和日常监督机制,确保苗头性问题和隐患能够及早发现、及时报告和处置。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包括应对媒体的能力,构建安全防范处置的长效机制。

三是要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对提供食宿、服务对象比较密集的社会福利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优抚医院、军供站、光荣院、军休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民政院校等,要突出抓好防火、食品和出行交通安全等工作,其中救助管理站等服务对象比较复杂的机构,不仅要做好对象的安全保障工作,还要切实保障好工作人员自身的安全。对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社会福利企业和不承担收养功能的殡仪馆、公墓、救灾物资储备库等单位,要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和经营管理,其中的殡仪馆和公墓等机构,要突出抓好群众烧香、烧纸钱、放鞭炮等火源的安全管控;救灾物资储备库,要落实消防措施,科学有序码放物资,严格依规管理特种设备,保证物资发运安全。对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社区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服务机构、救助和低保办理机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等,要突出抓好环境安全和工作场所服务设施、档案资料、展览物品的管理,落实消防和用电管理制度。要针对民政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强化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保障的指导与管理,抓好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弃婴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落实,并举一反三,抓好所有民政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机构以及社会组织的安全管理。所有民政单位,都要完善和落实门卫、值班等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管好电源、火源和食品、交通安全。

四是要及时防范化解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一些简单的社会矛盾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重大安全事件,因此,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要完善和落实基本民生保障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和保障范围,及时解决民政对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反映诉求、化解矛盾、提供服务的积极作用,广泛听取居民意见、了解群众呼声,健全社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及时把影响社会安全的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及时做好民政工作中情绪异常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抚工作,防止自杀、受伤、外逃、伤害他人甚至铤而走险等意外发生。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切实抓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

一是要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各级民政部门要把安全工作纳入近期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民政安全形势的研究分析,尽快制定本地区民政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要建立健全各级民政部门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地区民政安全工作。要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增强民政安全工作合力。

二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地担负起安全工作责任。部里要抓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同时对各地民政部门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各省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本级责任,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的督促检查。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对于安全生产领域重大突发事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民政系统所属单位、接受行业管理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把维护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民政安全工作的考核,完善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对违反有关规定,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是要加强源头治理。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大安全工作投入,帮助基层单位落实必要的人员、装备和资金。要积极采用安全保障新技术、新设备,充分运用视频监控系统、安检系统等技术手段,提高安全保障效率。要按照有关标准配齐配全各项安全设备并保证运转良好。对现有民政设施中安全设施不达标、管理制度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的,要进行专项整治。要加强民政安全保障设施的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降低工作成本。要加强在建、新建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安全设施配备规范施工建设。对于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更大支持。

四是要强化教育监督。要加强民政系统安全保障教育培训,牢固强化干部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意识和自觉性,真正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对专业技术性比较强的单位,如救灾物资储备库、优抚医院、精神病院、康复辅具中心、殡仪馆等,主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新招职工必须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上岗。要充分发挥安全工作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群众监督,积极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做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以更大的决心,更加扎实的工作,更为有力的举措,进一步提高民政系统安全工作水平,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好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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