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保办字[2015]40号),设立望都县城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制度】望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望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厅、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望都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5]40号),设立望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望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负责全县城市管理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政策和法规;拟定和实施城市管理有关规定。
(二)拟订和实施城市管理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县性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和检查评比。
(三)负责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
(四)受理群众和单位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反有关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检查落实“门前三包”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
(五)负责行使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八)负责行使市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望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行政事务,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档案、文秘、信息、文印打字、收发、后勤保障、计划生育、信访、提案议案、保卫、财务等各项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二)综合执法股
负 责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负责组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负责组织县城内城 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城容、城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基础设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查处规划区的违法、违章建设用地和县境内违法、违章建设工 程。负责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和挖掘城市管道的审批;负责砍伐、修剪、移植城市树木的审批;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收取授权的建设费用。负责 城市规划区内挖取沙石、土方审批。负责搬动、移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负责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审批;负责拆除环 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批准;负责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审批;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答辩、应诉、 听证主持及强制执行申请等有关工作;负责对案件查处结果的反馈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望都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2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四、附则
本规定有望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望都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