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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方案】进贤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完整版】

时间:2023-07-23 10:27:01 来源:网友投稿

进贤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南昌市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要求,全面抓好我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西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进贤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畜牧方案】进贤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完整版】



进贤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南昌市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整改要求,全面抓好我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一次彻底、全面、系统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当前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问题,切实保护我县河湖水质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我县河湖水体水质特别是鄱阳湖、军山湖等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以污染最为严重的生猪产业为突破口,坚持禁养与治理并重、奖励与处罚并举、生产与生态兼顾、治旧与控新结合,综合运用激励引导、执法监督和资金支持等手段,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为打造“秀美乡村”和“魅力进贤”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整治目标

全县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在2017630日前全部依法关闭或搬迁。

全县非禁养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粪污治理改造,按照养殖规模配套建设或完善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其中,位于非禁养区污染环境引起老百姓投诉的畜禽养殖场(小区)20176月底前配套建设完善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位于限养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018年年底前全部建设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位于可养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020年年底前 85%以上,力争全面建成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

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2018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及乡镇收集网络2017年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

三、整治措施

(一)坚持属地管理,强化主体责任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县政府与各乡镇,乡镇与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法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时间和要求,进一步明确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畜禽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使养殖户自觉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主动落实防治措施,切实把整治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成立进贤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叶修堂县长任组长,涂莉花副县长、杨燊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委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黄诚同志兼任,人员从县畜牧局、县环保局抽调。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治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并开展督促检查。县畜牧、环保、财政、国土、农业、林业、水务、公安、城管、宣传、供电、供水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其中:

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小区)的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对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粪污综合利用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环保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整治的监督管理,对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环境监测,依法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筹措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及奖补资金。

国土部门负责协调畜禽废弃物及病死畜禽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对建设用地优先予以保障。

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搭建养殖场(小区)的整治、拆除。

宣传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养殖户自觉配合整治行动。

水务部门负责做好水面漂浮病死猪的清理打捞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过程中执法监督的安全保障工作,对抗拒、阻挠整治者,依法强制执行、严肃查处。

供电供水部门负责对拒不执行关停转迁的养殖场(小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三)实行分类治理,坚持因场施策

首先是禁养区与非禁养区采取不同治理措施。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全部依法关闭或搬迁;非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全面进行“三改两分再利用”改造(即改水冲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完善相关手续。其次是新老畜禽养殖场(小区)采取不同管理措施。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凡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审批的养殖场(小区),不得开工建设;对现有污染治理不到位、超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行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止养殖活动。再次是因地制宜、因场施策,科学选择治理模式。目前有建设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生物发酵床、种养结合、污水曝氧循环利用、高床益生菌、微生物滤床等粪污治理模式,要根据各场的具体情况,选取建设成本低、运行费用低和易于管理维护的粪污处理模式,使粪污治理取得真正的成效。

() 加强环保执法,严格监督管理

环保部门要加大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的监察和执法力度。对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由县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位于非禁养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县环保部门要加强巡查,对污染治理不到位,或超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进行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由县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养殖生产,拒不停止养殖生产的,报县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要通过加强监督执法,在全社会形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非搞不可的高压态势。

(五)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奖励机制

2017年起,按照市政府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的整改方案要求,市、县(区)都要安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奖补资金。根据“属地管理”及“一级财政、一级预算”预算管理原则,各乡镇要加大养殖污染治理财政支持力度,安排养殖污染治理改造专项经费,用于对非禁养区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配套治污设施。

四、整治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74月)

1. 制定方案。成立进贤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全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明晰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细化工作步骤,落实保障措施。各乡镇领导小组名单、整治方案于20174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2. 宣传动员。全县召开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与乡镇签订责任书,动员部署全县整治工作。各乡镇召开相应的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宣传工作要贯穿整治工作始终,注重政策法规、治污技术、环境污染危害及治污典型宣传,着力培养养殖户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养殖户建设治污设施积极性,形成治污控污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3. 开展调查摸底。各乡镇组织精干力量,彻底摸清所有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现状和污染防治状况,全部进行登记造册,逐一建立工作台帐,明确监管责任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要明确拆除或搬迁时限,非禁养区未建治污设施的要明确限期整改时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4-202011月)

1. 彻底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拆迁工作。各乡镇要按照县“三区”规划文件,确保在2017630日以前,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全部依法关闭或搬迁。

2. 全面开展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作。各乡镇要在摸排的基础上,配合环保部门对各畜禽养殖场(小区)下发限期整改通告,配合县畜牧部门指导和帮助养殖场(小区)加快进行粪污治理建设改造,对逾期治理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止养殖活动。全县集中力量花四年时间进行整治,力争到2020年底全县非禁养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基本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三)核查总结阶段(202012月)

各乡镇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上报到县专项整治办公室,县里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专项整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未完成整治目标的乡镇要全县通报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建立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措施,严防禁养区出现“返养”和非禁养区出现畜禽养殖污染环境现象。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是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的实事工程,整治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涉及面广,国家、省、市领导高度关注,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做到集中领导、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经费,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抓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做好信息报送。各乡镇要明确信息报送员,信息员名单20174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从20174月开始,各乡镇每月16日前要向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报送进贤县非禁养区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小区)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月推进表(附件1)、进贤县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月推进总表(附件2)以及整改进展情况,每半年要报送专项整治情况小结。县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邹建煌,联系电话:885663849(传真),13870845260,邮箱:jxxumuju@163.com

(三)强化责任追究。县政府将对各乡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工作推进慢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整治目标任务的或出现重大污染情况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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