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牛羊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工作方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牛羊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方案的通知》(桂渔牧办发〔2017〕1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陆川县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畜牧方案】陆川县牛羊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2017年牛羊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牛羊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方案的通知》(桂渔牧办发〔2017〕18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陆川县2017年牛羊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工作方案
一、 成立陆川县牛羊布鲁氏菌病基线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彭泽雄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德东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防疫股股长
何国青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黄迪明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谢瑞明 温泉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陈 付 米场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宁春志 沙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谢天海 沙湖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叶 帆 马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吴 强 平乐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廖国明 珊罗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刘春贵 大桥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陈日聪 横山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吴仁志 乌石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江 彬 滩面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庞祖春 良田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叶俊彪 古城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周志强 清湖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站长
二、 时间要求
1、2017年3月25日前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完成本辖区牛羊养殖情况调查(填报附件1 牛羊养殖场(小区、户)基本信息登记表),并将调查表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调查情况及时汇总于3月28日前报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4月1日—6月10日,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技术人员到各镇牛羊养殖场进行抽样检测及布病防控知识知晓度调查,并将检测结果和调查表上报玉林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采样检测
1、县域内所有奶牛、奶水牛、奶山羊养殖场(小区、户)的性成熟家畜(牛8个月以上、羊6个月以上)全群检测。
2、种牛场和种羊场:每场随机抽样不少于25头/场。
3、肉牛生产场每场检测不少于20头。
4、每个镇的山羊抽样检测数不少于50头。
5、种猪检测:2017年5个供精单位,每个供精单位自行抽样30头种公猪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6、采集的牛羊猪血清样品,用虎红平板凝集试验(GB/T18646动物布鲁氏菌病诊断技术)进行初筛。初筛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初筛阳性样品送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
四、阳性结果的处理
初筛阳性样品经自治区复核为阳性的,按《国家布鲁氏菌病防治计划(2016-2020年)》《动物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扑杀患病动物和阳性动物(必要时可扑杀同群动物)。对患病动物、阳性动物及其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污染的垫料和饲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场地消毒,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并对同群动物进行监测。最后,按规定在动物疫监测系统中上报阳性检测结果和动物处置结果,并向自治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