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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意见】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3-07-17 10:45:07 来源:网友投稿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松原市是吉林省唯一的8度高烈度区,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形势不容乐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意见】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地震意见】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意见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松原市是吉林省唯一的8度高烈度区,是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形势不容乐观。自20131031日以来,我市经历了前郭5.8级震群的考验,抗震救灾工作创造了零死亡零重伤的奇迹。但也存在监测预报水平较低、农村民居普遍缺乏抗震能力,城市潜在地震灾害损失巨大,防震减灾工作基础薄弱等问题。为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松原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总目标,坚持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的根本宗旨和防震减灾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的道路,积极破解关系防震减灾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矛盾和关键问题,全面推进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和2020年国家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以促进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为主题,以提供优质高效的防震减灾信息和技术服务为主线,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公众参与”的防震减灾治理体系,深化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全面实现《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确定的“到2020年,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0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的防震减灾能力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努力提升地震系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全社会的综合防震减灾能力,全面加强市、县基层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建设,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

二、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防震减灾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防震减灾综合防御能力。

(一)强化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

1.加快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科学规划和优化台网布局,积极推进县级地震前兆动植物观测站等建设项目,2016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至少建成1处占地10000平方米的地震前兆动植物观测站,其中:前郭县选址要在孤店断裂附近,宁江区选址要在扶余北断裂附近,并联网到市地震台网中心。完善地震台网运行维护、维修保障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做好现有地震观测设备管理、升级改造。有条件县(市、区)、开发区要在已探明的断裂附近加密测震、前兆观测手段建设。

2.建设测震虚拟台网及区域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实现地震波形显示和分析、震后灾情速报、灾害评估、辅助决策、调度指挥等功能,为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地震信息,为领导和指挥抗震救灾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2016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都要建立相应网络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逐步提升烈度速报和地震预警能力。

3.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在全市乡镇(街道)建立完善地震宏观监测网、灾情速报网、科普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的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对“三网一员”加强动态管理,每年调整一次,每年轮训一次。同时,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群测群防工作。

4.加强震情监视和跟踪。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地震部门要增加人员编制,加强值班,高度警惕,全力跟踪地震前兆异常,切实担负起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要制定震情监视工作方案,健全反应迅速的震情报告制度。

(二)切实提高城乡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

1.地下搞清楚。我市城区活断层探测项目已顺利完成,城区及附近地区主要发育9条断裂,其中2条为活断层,分别是扶余北断裂和孤店断裂。市直地震、住建、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前郭县、宁江区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充分应用松原市活断层探测项目成果,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将成果广泛应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生命线工程建设、城区震害预测项目、地震前兆观测等重要领域,有力提升松原市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能力。扶余、长岭、乾安等县(市)尽快开展县城的活动断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编制等基础性工作,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提供科学依据。

2.地上搞结实。一是积极开展我市城区震害预测项目。利用3年时间,查清城区地震地质灾害分布及危险程度、建筑物和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分析应急救灾能力和需求,针对我市防震减灾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工程加固改造措施和地震应急与救灾管理对策,以提升松原市城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二是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按照评价要求进行抗震设防。新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提高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新建、改建、扩建的甲级建筑、重大工程、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生命线工程、人员密集场所避开活断层。市县两级要将地震局纳入本级规划建设审批委员会,在工程选址阶段,由地震局出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意见书》,对抗震设防要求、是否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是否需提高设防要求、是否需避开活断层等方面给出意见,建设单位需按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意见书》内容进行选址、设计、施工。发改、住建、规划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基本建设管理中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意见书》纳入项目建设规划审批内容,切实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缺少此件不得审批,确保从源头上把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关口。三是加强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发改、住建、地震等部门密切配合,推动财政专项补贴资金,推进我市8度区和重防区实施抗震安居工程这一国家行动。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住建、城乡规划、农业、水利、交通运输、环保、地震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的指导管理,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做好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从实际出发,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制定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在建房时采取科学的抗震措施。推进农村民居建筑抗震设防技术标准的实施,建立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普及建筑抗震知识。2016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至少建成1处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示范点。四是加强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县、防震减灾示范乡镇、防震减灾示范社区、防震减灾示范学校、防震减灾科普基地等示范工程。2016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至少建成1个以上防震减灾示范乡镇,1个以上防震减灾科普基地,1个以上防震减灾示范社区,2所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积极鼓励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县。

(三)着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强化地震应急系统建设。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指挥系统建设,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当市内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全市地震应急工作。当市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由灾区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灾区地震应急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区需求,组织地震局、民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2.修订和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抓紧修订完善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经常性组织各种预案演练,查找不足,及时完善,确保一旦发生地震,能够快速启动、有效应对。

3.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市本级、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的原则,依托公安消防部门组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和大队,加大建设经费投入,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满足救援需求。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救援区域联动机制和军地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并整合社会资源,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医疗、交通运输、油气、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演练,提高救灾能力。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地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地震部门要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的业务指导与联系,充分发挥救援队伍在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为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升地震灾害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4.推进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管委会要组织地震、住建、规划等部门根据人口分布、自然地理条件、生活保障条件,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合理规划布局应急疏散场地,强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增加供电、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适应震后应急避险和临时性转移安置需要。2016年年底前,现有9处国家三级应急避难场所提高到二级标准,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至少建成2处国家二级应急避难场所示范工程。

(四)加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力度。

1.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加强全民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市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深入持久,以点带面地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在每年的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活动。

2.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健全地震信息渠道并保证畅通,提高地震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处理能力。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强化新闻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完善地震灾害舆情收集和处理机制,提高地震信息的新闻报道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地震谣传,维护社会稳定。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积极建立防震减灾网站,及时分布信息,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把防震减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责。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防震减灾工作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防震减灾工作汇报,根据需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部门之间互相协调支持、密切配合的防震减灾工作管理机制。

(二)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结合实际,依法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市直有关部门、前郭县、宁江区相关部门充分利用活断层探测成果做好相关规划。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切实做好防震减灾规划和其他各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统筹配置资源,2015年年底,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内容必须完成,并合理规划“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确保防震减灾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

(三)建立防震减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加大对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把防震减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要切实抓好防震减灾工作经费的落实工作,优先安排活断层探测、前兆动植物观测站、应急避难场所等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保证地震监测系统正常运转,保障防震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防震减灾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各开发区要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建设,增设地震前兆动植物观测站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实施科学的防震减灾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制度与激励机制,为我市防震减灾事业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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