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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方案】成安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16 16: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水农〔2014〕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成安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成安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农田

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

管护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水农〔2014287号)和河北省水利厅、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区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冀水农〔2014153号)的要求,为保障我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程的安全、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在完善水权分配、水价改革的同时,着力进行工程管护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合理使用机制创新项目补助资金,使我县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快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深化试点水利项目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工程管护经费区分不同情况适当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 解决多年来农田水利设施管理主体缺位,责任、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效益发挥不理想,农业灌溉供水价格不合理等问题。依靠互助合作组织的力量,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抗灾能力和管护水平,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二、目标任务

通过明晰工程产权、明确管护主体、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维护经费、培育市场主体等改革措施,全面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创新,破解长期存在的产权归属不明、管护体制不顺、建管用脱节、责权利分离等问题,逐步达到“工程产权明晰、管护主体明确、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到位、工程效益显著、农民群众满意”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效益优先原则。既要充分发挥农田水利设施的社会效益,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二)建管并重原则。既要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又要重视工程管护,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

(三)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既要明确责任和权利,又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管护责任、工作效益紧密结合。

(四)政府指导,自主管理原则。县水利局加强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村委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各乡(镇)、工业区、县直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大力扶持,把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真正全部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让其进行自主管理。

(五)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原则。各乡(镇)、工业区要按照井灌区、渠灌区等不同灌溉方式和管理水平,落实不同的管护形式,分类实施农业供水价格的改革。要求实效,确保改革一处,成功一处,发挥效益一处。由点到面,逐步推广,不搞“一刀切”。

四、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区的水利工程,主要包括:一是河渠连通工程、中小河流及其堤坊;二是小型水闸;三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其中2014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区的水利工程主要包括:

(一)河渠连通工程(十一支渠至团结东干渠渠系连通工程)。该工程实施的主要内容为:清淤扩挖渠系7.7公里,并配套相应的建筑物和沿渠系两侧建泵站及田间工程17处,连接团结东干渠、团结东干四分支、十支渠、十一支渠四条渠系及沿途的3个坑塘。

(二)小型水源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团结东干渠、团结西干渠、东风二排支及民有干渠的作用,在渠系上发展一批小型扬水站点,2014年计划在水源条件较好的区域发展22处,约需投资1766万元。

(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86万亩,其中喷灌工程2.63万亩,微灌工程0.23万亩,投资9495.36万元。

五、改革措施

围绕加强水利项目工程管理,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一)明晰工程产权

1、对现有产权归属已明晰的工程,维持现有产权归属关系。

2、以财政性资金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合作组织持有,将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设施资产转为集体股权或量化为受益农户股份,明晰资产收益归属权。

在明晰工程产权的基础上,县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登记造册,健全工程档案,并向工程产权所有者核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书》。证书格式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监制,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产权所有人、工程位置、工程状况(类型、数量、功能、建设年代、完好程度)等。

(二)确定管护主体及工程使用权

根据产权归属和受益情况确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约定流转给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地域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用管理。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向工程使用人颁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权证书》。证书格式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监制,内容主要包括水利设施的名称、地点、主要参数、受益范围以及产权人、使用人、管护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等。

(三)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使用者是运行管护主体,承担管护责任,负责筹集管护经费,确保长效运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所有者与工程使用者签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协议书》。协议书载明双方职责、管护范围、管护内容、管护费用和违约责任等条款。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涉及到多用途的,要明确供水优先顺序并约定供水量。

县级水利部门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要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及运行管护工作台账》,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维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管护主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四)创新工程管护模式

根据工程规模、型式、受益范围等,因地制宜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具体模式有以下几种:一是专业服务队管理;二是农户自管;三是物业化管理;四是公司化管理;五是用水合作组织管理。针对我县2014年压采项目内容,我县计划结合工程类型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

1、泵站到田间工程。计划采用专业服务队管理模式。工程产权归县水利局水利服务中心(原抗旱服务站),使用权归承包者,由水利服务中心负责所有泵站工程的管理,水利服务中心与各泵站承包人签定责任书,泵站人员由水利局及水利服务中心经过考核培训试用后确定,负责值班、维修、抄表、收费等工作。

2、喷微灌工程。计划采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模式。产权归村委会,使用权归村级用水分会,村委会与村级分会签定责任书,各村分会负责对农村水利设施进行日常巡查、维护管理、费用收取和工程维修改造等,实现用水户的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大型喷灌机组管理由合作社负责。

3、渠系连通工程及坑塘。考虑到工程的公益性及多功能性,计划由县有关部门来管理。

(五)落实工程维护经费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受益者负责筹集,公共财政给予补助。省级财政根据各地管护实效给予奖补。可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专项资金账户,明确资金筹集渠道,并逐步增加资金规模;建立以政府考核为基本依据的财政补助经费奖补机制;制定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各类维护资金专款专用,主动接受审计、稽查和监督。

(六)建立水价形成机制

农田灌溉用水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县政府或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分别核批不同种植作物、不同水源、不同投资构成工程的水价“指导价”,促进有序用水、节约用水、公平用水。要根据作物种类、灌溉方式的变化,及时调整农业灌溉用水定额。要制定定额内用水的精准补贴办法和超定额累计加价等办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七)培育市场主体

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既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也是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市场主体。适应土地流转规模扩大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壮大的新形势,鼓励其作为“项目法人”开展项目建设与管理,推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一体化。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管理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享受有关财政补助政策;依法获得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调联动。为确保全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成安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试点县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发改、财政、国土、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工业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强化培训指导。各乡(镇)、工业区水管单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统一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各乡(镇)、工业区和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学习有关文件,县水利部门加强对参与方案制定工作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全面把握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试点县的政策、措施、方式方法等,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协作推进,严格考核制度。各乡(镇)、工业区区和县直相关单位要深入开展调研,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方案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行考核评比制度,确保全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试点县工作顺利推进。

(四)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取市场化原则多渠道筹措社会资金。准予各种形式的民间资本进入建设市场。对新建项目,按照“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单位和个人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合作制等多中形式建设,引入社会资金加快发展。

(五)深化体制改革,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农业水价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水价管理方式,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水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实施终端水价,全县推广“定额管理、超定额征收”的水价管理模式,调动农民节水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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