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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方案】梧州市农业执法监管工作方案

时间:2023-07-10 08:00:14 来源:网友投稿

市农业执法监管工作方案为更好地履行农业行政执法监管职能,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贯彻落实农业法律法规能力,提高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和效能,现根据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结合今年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梧州市农业执法监管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梧州市农业执法监管工作方案


市农业执法监管

工作方案


为更好地履行农业行政执法监管职能,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贯彻落实农业法律法规能力,提高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和效能,现根据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结合今年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农业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构建规范化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为目标,从服务于我市“十三五”农业发展战略和建设和谐社会出发,通过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业生产正常环境与秩序,维护农民群众和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要求严厉查处各种农业违法行为,杜绝坑农事件发生,坚决杜绝由于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农业执法监管水平,提高农业案件查办质量和农民群众对农业执法工作的满意度,树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权威性。

(三)积极推进农业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求,逐步完善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综合协调的农业执法责任机制,以及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行动,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的建设,提升农业执法的能力与水平,努力构建与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相配套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依法行政,提高农业执法监管公信力

把依法行政摆在农业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依法治农、护农、兴农理念;切实转变执法职能,积极推进农业执法监管权力运行规范、制度化,农业行政执法要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转变农业执法方式,推广农业执法监督随机抽查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农业执法信息,对处罚结案的案件要通过广西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两法平台”进行公开,增加透明度,提高我市农业执法工作的公信力。

(二)抓好队伍建设,严厉查处农业违法案件

按照农业执法队伍“五有”要求强化农业执法队伍建设,使全市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真正达到“五有”目标,即一有编制部门正式批准定编定员的执法机构;二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司执法的队伍;三有与执法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经费来源;四有完善的执法管理制度;五有显著的执法成效。塑造一支敢执法、擅执法、具有较强应变能力的农业执法队伍。

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作用,坚持“检打结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农民投诉的、企业举报的每一起案件要限期查办,查必彻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克服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使我市农业执法工作实现执法体系规范、人员管理规范、许可程序规范、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规范。

(三)明确工作任务,推进各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

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着力抓好源头管理,突破传统模式,全面做好农业执法监管工作。

1.开展种子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以新修订的《种子法》为契机,全力做好种子执法专项行动。种子执法专项检查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销售假劣种子和侵权行为,特别是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水稻作物品种等为重点,同时做好果树种苗的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2.开展肥料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以打击肥料产品中违规添加药品的药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复混肥为重点,特别是对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在肥料中违规添加激素类农药作为专项检查的重中之重。加大对未取得登记、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开展农药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以加强高毒农药监管,管住高毒农药这个“药瓶子”,牵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牛鼻子”,完善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为工作重点,加大检查经营的农药是否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标签是否残缺不清、是否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检查力度,以查处农产品生产中违规和超标使用农药作为执法监管重点,对农产品生产记录、包装标识、产品质量不合要求的进行查处。

5.开展主要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好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重点抽查问题比较突出的品种、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和质量不稳定的农资产品,对不合格农资产品,依据抽查结果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具体抽样任务待自治区农业厅下达任务后再另行通知落实。

(四)转变执法方式,开展执法交叉检查和建立倒逼机制

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属地管理责任制。为强化农业执法监管,市农业局将不定期组织市农业执法队伍深入各县(市)开展农业执法工作。同时,为促进各县(市)执法人员互相交流学习、互相监督,有效规避人为干预执法,提高全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整体水平,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将计划在今年组织开展 1-2次县(市)之间农业交叉执法检查活动。

各县(市)要创新农业执法方式,通过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建立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数据为基础的执法监管倒逼机制,用倒逼的方法来推动农业执法工作的开展,强化农业投入品源头管理,这样既可提高属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也可真正树立农业部门的威信。

(五)强化监督监管,健全农业执法督察制度

为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农业执法督察制度,今年市农业局组成督察组采取明察或暗访的形式,对各县(市)开展农业督察检查工作。督察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各县(市)开展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大案要案,推进疑难案件查办,以及对检查监管对象、处罚当事人进行回访等方面。发现有不履行法定职责、越权执法、滥用职权、违反法定程序等将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执法人员参与农资市场经营的现象。

(六)做好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一是建立执法人员日常学习制度,每个星期进行一次学习,采用自学或集中学习相结合,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组织学习今年11日新实施《种子法》;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高水平的全国农业执法培训班,力争年内市支队人员都参加一次以上的培训;三是配合自治区农业厅开展全区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积极组织我市农业执法人员参加;四是加强区内的学习交流,适时组织我市执法支队和大队人员到先进地市(县)的进行交流学习。五是不定期地举办全市执法培训或执法案件专题讨论会,邀请专家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指导培训,组织开展对疑难案件专项研讨。通过大培训,高质量培训,促进我市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

(七)开展案件评查,提高案卷质量水平

按照依法行政、提高案卷质量工作的需要,结合自治区农业厅农业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的开展,年底市执法支队将组织开展全市农业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优秀的案卷向自治区农业厅推荐予以通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案卷限期整改,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强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农业执法氛围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法治宣传活动,广泛通过电视、广播、标语、网络,以及开办“法律讲堂”、“送法下乡”等形式加大农业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要配合“法律七进”、“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月”、“普法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专项活动的开展,针对性地加强农业法律的宣传与普及,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九)重视统计工作,及时认真做好执法统计工作

高度重视做好农业综合执法统计工作,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业厅和市级要求提供的各项执法检查统计任务。同时要注意加强信息交流,建立起信息报送制度,促进信息交流共享。

四、重要工作时间安排

(一) 2-4月和6-7月,组织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侵犯知识产权和经营、推广应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种子等行为,从源头上控制假冒伪劣种子上市下田坑农事件的发生。

(二)28月,开展全市肥料、农药专项执法检查及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自治区农业厅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市农资市场的种子、农药、肥料等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35月和610月,组织春、秋农资打假集中整治活动。集中人力、物力,对农资产品批发市场和经营门店进行检查,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有条件的可邀请公安、工商、新闻媒体等单位参与联合执法。

(四)1-12月,开展重大节庆专项督查检查工作。围绕确保元旦、春节、三月三、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供应,开展对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检查整治工作。

(五)4-9月,由市执法支队组织1-2次县(市)执交叉法检查。重点检查农资市场经营状况,督促解决我市农业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督办大案要案。

(六)212月,组织开展农业法治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结合各项“宣传月”活动的开展,组织2次以上农业法治宣传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对执法人员培训学习活动;三是不定期举办市、县(市)执法队伍人员培训或开展执法案件专题研讨会;四是组织到区内先进地区进行学习交流工作。

(七)4-12月,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市局组成督察组深入各县(市、区)采取明察或暗访的形式,重点检查督各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督办大案要案,推进疑难案件查办,以及执法回访工作。

(八)910月开展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各县(市)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选出我市优秀案卷推荐参加自治区农业厅优秀案卷评查。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行政执法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打击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农业正常生产秩序,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与手段,也是农业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组织指挥,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确保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形成工作合力。在推进农业执法监管和案件调查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和发挥专业管理机构的技术优势,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形成内部合力;要主动发挥农业部门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配合,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水平,形成部门合力。要注重加强与区内外地农业部门联系合作,建立农业案件协助办理与信息共享交流机制,形成市际合力。要强化全市农业执法系统内部合作交流,完善市、县信息交流、共享与案件协办机制,形成执法系统整体合力,促进和提高执法效能。

(三)增加执法投入。各县(市、区)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将执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公条件,完善执法手段,配备必要的执法交通工具和采证取证设备,保证各项执法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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