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城乡低保入户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柳州市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柳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城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柳州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城乡低保入户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城乡
低保入户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柳州市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和《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柳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城中区和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开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城乡低保入户核查工作试点,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核查目的
为加大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的力度,防止出现“骗保”、“错保”、“ 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中区和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的低保对象,开展全面核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核查对象
城中区,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740户。
三、核查时间
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
四、核查形式
由柳州市民政局委托柳州市致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组成核查组,入户核查。
五、核查内容
(一)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核查
1.入户核查:核查人员深入到低保家庭进行核查,核实家庭收入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重点按“一看、二问、三查”程序核实,一看:深入低保户家中,详细查看申报住址与实际住址是否一致,看身份证、户口簿与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否一致,仔细观察家用电器以及消费品,看其日常生活水平;二问:详细询问每个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以及家庭消费水平等;三查:查看家庭成员收入状况。
2.邻里走访:通过走访邻里、亲戚和朋友等方式了解申请人家庭实际生活情况。
根据入户核查的内容及邻里走访的情况对比低保对象填写的《低保申请表》和申请材料,查看填报的内容是否属实,如实填写《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
(二)低保金发放和领取情况核查
低保金是否及时发放或划拨到个人帐户(城市低保每月发放1次,农村低保每月或每季度发放1次);低保金社会化发放程度(通过银行发放率)如何;是否根据低保对象家庭人均月收入(或困难程度)补差(或按档次)发放(比对《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表》、《低保审批表》和实际发放低保金额)。查看个人账户的低保金是否按月领取。如实填写《柳州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城乡低保金发放和领取情况核查表》。
(三)低保金申请、审核程序核查
1.村委(社区)在受理申请人提交的低保申请材料时,是否登记备案,两榜公示期满后是否做好公示情况记录并留存《公示通告》原件。
2.查看乡镇(街道)保存的《低保审批表》;查看民主评议记录,是否由乡镇一级组织,以村委(社区)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人数、成员类别、评议时间、评议程序、评议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查看公示通告原件和公示点公示情况照片,两榜公示期是否满7天,公示内容和公示地点是否符合自治区要求。
(四)核查结果汇总
收集、整理核查表格及工作记录,汇总核查结果,形成调研报告。
六、费用支付方式
由柳州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与柳州市致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采购协议,采取转帐的方式支付。先支付总款项的75%,25%在验收工作结束后再支付。
七、组织验收
核查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市民政局按照《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对城乡低保进入户核查结果验收评估方案》要求,对核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意见。
八、相关要求
(一)城中区民政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提供核查对象名单,保证乡镇(街道办)工作经费,并要求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及核查对象支持和配合核查人员,为核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便利。
(二)市低保办、市核对中心对核查人员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使核查工作按质按量按要求开展,确保反映真实情况。
(三)市低保办、市核对中心和城中区民政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要加强对核查工作的跟踪和监督,核查对象要对核查工作作出监督评价,防止核查人员发生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