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防护工程县级验收工作方案按照《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防护工程验收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要求,重庆市云阳县三峡库区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云阳县三峡库区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防护工程县级验收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三峡库区移民工程竣工验收
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防护工
程县级验收工作方案
按照《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防护工程验收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要求,重庆市云阳县三峡库区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防护工程(以下简称“云阳县高切坡防护”)县级验收工作由县移民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审计局、县质监站等相关部门、监理单位和专家参与。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结合云阳县高切坡防护验收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验收总体要求
(一)验收范围
国家批准的185处三期高切坡防护项目;302处三期已治理高切坡项目;高切坡监测预警项目。
(二)验收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云阳县高切坡防护专项竣工验收在县移民竣工验收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县高切坡防护工程验收组组织实施,分项目法人验收、县级验收,配合完成市级验收和国家级验收。
——依法依规,真实客观。依据《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按照批准的三期高切坡防护工程规划、计划和资金文件及设计文件进行检验评定,客观反映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防护工程实施成效。
——保持连续,注重实效。云阳县高切坡防护专项竣工验收要充分吸收三期高切坡防护工程验收工作经验,充分利用三期分级验收成果,对经过复核符合大纲规定的,可不再重复验收,以保持验收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保证验收工作的实效性。
——系统完整,保证质量。对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防护工程建设全部内容进行系统、完整检查,全面验收评定我县三期高切坡防护工程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建设运行维护情况,保证验收质量。
(三)验收依据
1.《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2.国务院批准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以及二、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高切坡防护规划》。
3.国务院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组《长江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大纲》。
4.国务院三峡办《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高切坡防护项目验收规定》(国三峡办发规字〔2008〕36号)、《关于印发〈三峡库区高切坡监测预警系统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三峡办发规字〔2006〕120号)。
5.重庆市移民局《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工程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防护工程市级验收工作方案》。
6. 云阳县人民政府《云阳县长江三峡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方案》。
7. 经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经批准或认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变更文件及相应施工图纸; 工程合同等。
(四)验收程序
1. 项目法人验收
云阳县高切坡防护竣工验收按照项目法人验收、县级验收、市级验收、国家级验收的顺序,自下而上组织进行。
(1)高切坡防护项目完工后,项目法人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办理项目竣工决算及审查,整理、归档项目建设资料。
(2)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的项目,项目法人向县移民局申请县级验收,并报送项目法人验收意见书。申请县级验收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项目法人验收合格并对项目法人验收时提出的整改意见已整改结束的项目;项目法人向县移民局提出项目县级验收申请,并报送项目验收相关材料,包括项目法人验收意见书,项目建设单位总结报告、项目监理单位总结报告等;已办理项目财务决算审查,并报送决算审查报告。
2. 县级验收
(1)县移民局在项目法人验收基础上,制订高切坡防护工程县级验收工作方案,成立县高切坡防护工程验收组,报市移民局备案。
(2)县高切坡防护工程验收组可以对通过项目法人验收的多个项目分批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高切坡防护项目形成县级验收意见书;对验收不合格的高切坡防护项目,提出整改内容和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按程序进行验收。
(3)三期高切坡防护工程县级验收全部完成并整改后,及时编制本县高切坡防护工程验收报告书,并向市移民局提出市级验收申请。申请市级验收条件:县高切坡工程任务已经完成并通过县级验收,已经完工项目未发现异常情况;县移民局向市移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报送本县高切坡防护工程验收报告书;本县项目财务决算已经完成,资金总额未超过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对于超过部分资金由县自行解决。
3. 市级验收和国家级验收
按照国务院三峡办、市移民局统一部署和《长江三峡工程整体竣工验收移民工程竣工验收大纲》、工作方案要求执行。
(五) 验收内容
云阳县高切坡防护项目法人验收内容应按行业规程规范执行,验收内容如下:
1. 三期高切坡防护项目建设和维护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高切坡防护项目建设规划(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以及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财务决算和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管理、档案管理等建设及管理情况;高切坡防护项目建设效果及监测、运行与维护管理情况。
2. 三期已治理高切坡项目安全评估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已治理高切坡项目安全评估情况,以及安全评估提出的已治理高切坡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补助资金兑付情况。
3. 高切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专业监测系统、群测群防系统、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监测预警情况及效果,运行维护与管理情况,以及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六)验收方法及评定
云阳县高切坡防护项目法人验收的方法、评定标准按相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执行,县级验收方法及评定标准如下:
1.验收方法
(1)县级验收。在高切坡防护工程项目法人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三期高切坡防护项目建设和维护逐项验收;对三期已治理高切坡安全评估进行全面检查,对其中存在安全问题的已治理高切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逐项验收;对高切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进行逐项验收。具体方法是分别听取项目法人单位、监理单位、监测预警单位相关情况的报告,审阅各项竣工验收文件和项目档案材料,实地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工程外观,必要时进行有关项目的专门检测。
在大纲颁布之前,已按照《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高切坡防护项目验收规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通过了县级验收的项目,本次复核其验收成果,符合大纲规定的,不再重复进行验收。对高切坡防护项目运行效果和维护情况、高切坡监测预警情况进行验收,并整理汇总本县高切坡防护工程的验收成果,编制县高切坡防护工程自验报告。
(2)市级验收。在高切坡防护工程县级全面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对县三期高切坡防护项目建设与维护进行总体验收和抽查验收,抽查项目采取随机抽样与偏好抽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逐项验收,投资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项目按30%的比例抽样验收,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10%的比例抽样验收;对三期已治理高切坡项目安全评估进行检查,对安全评估提出的安全问题整改情况按50%的比例抽查验收;对高切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进行总体验收。具体验收方法是:分别听取县验收组、综合监理单位、监测预警单位,以及抽查项目法人单位相关情况的汇报,审阅抽查项目的各项竣工验收文件和相关档案材料,实地检查抽查项目施工质量、工程外观,必要时进行有关项目的专门检测。
在大纲颁布之前,已开展市级验收,经本次复核验收成果,符合大纲规定的验收内容、方法和标准的,不再重复验收。
(3)国家级验收。在高切坡防护工程市级验收的基础上,对三期高切坡防护项目建设和维护进行总体验收和抽查验收,抽查项目采取随机抽样与偏好抽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50%比例抽样验收,投资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项目按10%的比例抽样验收,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抽样验收;对三期已治理高切坡项目安全评估进行检查,对安全评估提出的安全问题整改情况按20%的比例抽查验收;对高切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进行总体验收。具体验收方法是:分别听取市验收组、综合监理单位、监测预警单位,以及抽查项目法人单位相关情况的汇报,审阅抽查项目的各项竣工验收文件和相关档案材料,实地检查抽查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工程外观,必要时进行有关项目的专门检测。
在大纲颁布之前,已开展国家级验收,经本次复核验收成果,符合大纲规定的验收内容、方法和标准的,不再重复验收。
2.验收合格标准
云阳县高切坡防护验收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验收合格标准如下:
(1)三期高切坡防护项目建设和维护验收合格标准。高切坡防护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工程质量符合批准的设计要求,补助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概(预)算内,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总体合规,项目维护管理责任主体明确、维护管理基本到位。
(2)三期已治理高切坡项目安全评估验收合格标准。已治理高切坡安全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存在安全问题的已治理高切坡完成整改、整改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3)高切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验收合格标准。高切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任务全部完成、达到设计要求,监测预警系统运行和维护正常,监测预警及时、有效。
3.验收结论
通过对三期高切坡防护项目建设和维护,三期已治理高切坡项目安全评估,高切坡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等进行验收,对高切坡防护效果进行客观评价,作出高切坡防护工程竣工验收的结论。同时,客观分析移民安置区高切坡安全需要解决的问题,结合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对高切坡安全防护监测及维护管理提出建议意见。
二、验收时间安排
(一)2014年9月20日前召开验收工作培训会。参加会议人员为县级验收组成员。
(二)2014年9月25日前,完成项目法人竣工验收工作。
(三)2014年9月28日前,完成县级现场及相关自验工作。
(四)2014年9月30日前,提交市级验收申请。
三、验收工作组织
(一)项目法人单位组织参建各单位负责项目竣工法人验收;
(二)云阳县高切坡防护验收工作由县移民局牵头,会同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审计局、县质监站等相关部门、监理单位和专家,组成云阳县高切坡防护工程验收组,负责云阳县高切坡防护工程县级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