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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意见】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全文)

时间:2023-07-02 13:18:01 来源:网友投稿

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安徽省人民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意见】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人社意见】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全文)



滁州市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6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积极构建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支撑平台,认真落实“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大程度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滁州经济总量冲刺全省第三、建设环滁皆美家园提供强大支撑。到2020年,力争新增注册企业3万家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突破3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50%,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达到2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00家,基本形成创业主体大众化、创业载体多元化、创业服务专业化、创业活动持续化、创业资源开放化的生态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激发创新创业主体活力

1. 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支持携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科技成果的省内外科技团队在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省对符合条件团队分类给予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参股支持,市级按相同额度支持。落实高层次人才经费资助、住房补贴、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等有关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按规定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大科技项目建设,面向海内外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00名,每年培育高层次产业创新团队20个。

2. 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在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对高校毕业生初始创办科技型、现代服务型小微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助。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每年培训高技能人才0.5万人次。到2020年建设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0家,全市企业技能型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

3. 加强创新创业培训辅导。在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面推行创业教育,开设创新课程,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将创业创新教育融入专业课程或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开展“创业大讲堂”、“创办你的企业”等系列创新创业培训活动,组织创业辅导师、具有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投资人进校园、进孵化器开展培训等活动,对创新创业者进行一对一帮扶,分享创新创业经验,提高创新创业成功率。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培训活动,对滁州学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改善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的,分别按照100/人、1000/人、13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4. 大力开展群众性创新创业活动。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鼓励大学生村官引领农民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给予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支持,并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组织形式多样的职业培训,实施春潮行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在岗农民工培训等活动。

5. 打造系列创新创业活动品牌。实施全市“赢在皖东、大众创业”工程,举办“江淮双创汇•走进滁州”活动,开展“双创之星”、“创客之星”、“最美青工”、青年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等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提升全市创新创业水平。

(二)积极构建创新创业载体

1. 积极打造一批众创空间。鼓励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机构,促进创新创意和市场需求、社会资本有效对接。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众创(创客)空间、科技服务机构、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等众创空间运营机构来滁设立服务机构平台和创办众创空间。到2020年,各县(市、区)打造众创空间1个以上,全市众创空间达到15个。

2. 加速建设创新创业孵化体系。加大现有孵化器升级改造力度,拓展孵化功能,鼓励与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合作,形成“投资+孵化”模式的新型孵化器。围绕企业“种子期—初创期—高成长期”需求,以企业孵化为核心,以孵化器为基础,对接加速器、产业园,打造“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孵化链条。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建设补助,认定级别晋升的按各级补助标准级差追加补足。按照场地面积、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等情况,给予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分档绩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基地,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按照三年孵化期内的实际孵化企业户数给予每户每年3000元补贴。到2020年,实现县(市、区)科技孵化器全覆盖,全市孵化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在孵创新创业企业达到800家。

3. 加快创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青年创业园、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创业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争创一批高水平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重点推进苏滁现代产业园省级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吸引更多大学生和各类人才在滁创业。大力推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天长经济开发区、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开展创新型园区建设。强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重点加快滁州高教科创城发展,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为我市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服务。

(三)着力拓展创新创业发展途径

1. 广泛应用研发创意众包。鼓励企业与研发机构等通过网络平台将部分设计、研发任务分发和交付,促进成本降低和提质增效。鼓励企业通过网络社区等形式广泛征集用户创意,促进产品规划与市场需求无缝对接。鼓励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服务外包重点联系企业积极应用众包模式。

2. 大力实施制造运维众包。推动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众包模式实现主辅分离,满足大规模标准化产品订单的制造需求,加快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售后服务、媒体策划等创意服务产业。以苏滁现代产业园国际服务中心等重点项目为基础,加强制造业集群服务外包基地建设。

3. 鼓励发展生活服务众包。推动无车承运物流、旅游、医疗、教育等领域生活服务众包,探索网络预约租车、定制公交服务,推动智能快件箱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高效对接供需信息,优化传统生活服务行业的组织运营模式。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业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拓展服务性网络消费领域。

(四)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

1. 推动技术资源开放共享。引导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将各类实习基地、各类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质检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等资源和平台向社会开放服务,建立健全科研设施、仪器设备、宽带接入和科技文献等资源向创客企业开放的运行机制。鼓励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落实省按出租仪器设备年度收入的2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给予仪器设备管理单位的补助政策;设备租用单位所在地按租用仪器设备年度支出的20%给予租用单位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 探索发展第三方服务。推进国家电子元器件质检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滁州分中心、轨道交通检验检测中心等一批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大力引进公共技术研发平台、检测检验平台、资讯服务平台,重点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企业管理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创新创业的支撑能力。深化科技经费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利用创新券、创业券等新兴媒介,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降低企业和创业者创新成本。

(五)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1.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创新型互联网金融平台。鼓励创业者开展实物众筹。规范发展P2P网络借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方式的金融服务。开展税融通业务,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向依法纳税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一定数额的信用贷款或担保。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可在创业地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银行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扩大市级青年创业引导资金规模,为创业青年提供融资支持。推广道德信贷工程,为全市所有符合授信条件的县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个人信用贷款。

2. 完善政策性担保体系。健全市县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不断充实市县国有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做大做强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大力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500万元以下各类融资担保业务全部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试点,市、县市区均设立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及持续保障机制,实现县域、机构、业务“三个全覆盖”。

3. 加强资本市场融资。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推动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进行股权、债务融资。对有直接融资需求的创业企业,优先纳入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分层次建立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奖补力度,针对企业上市按照辅导备案、报会待审、成功上市,同级收益财政分别给予200万、200万、600万奖励。针对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同级收益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奖励。

4. 发挥基金引导作用。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基金、股权(债权)投资基金等产业发展基金,全市设立5080亿元的产业发展基金。其中,市本级设立1个亿的天使投资基金,专门用于扶持初创期、成长期和产业规模扩张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设立5亿元的皖投产业基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3.2亿元的智能家电专项资金;苏滁现代产业园按1520亿元总规模设立首期不低于10亿元的产业基金;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按20亿元总规模设立首期不低于10亿元的产业基金;各县(市、区)和省级开发区按35亿元规模设立。引进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发挥基金杠杆放大作用。加大基金管理力度,强化基金运营,加快构建股权投资基金体系。

(六)全面落实财税扶持政策

1. 落实普惠性税费政策。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网上报税。企业吸纳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落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率的调整比例。大力推动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进口高新技术产品免税和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的税收减免等政策的有效落实。落实促进残疾人、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创业就业税收政策。

2.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大自主创新专项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采取合同管理、绩效挂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带动企业、社会增加科技投入。对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承担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国家重点新产品以及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高层次省(境)外科技团队来滁创新创业等方面予以补助支持。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财政分别设立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对因银行贷款到期出现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且合作银行同意续贷的小微企业提供临时性资金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推广“轻资产、零资产”招商策略,在厂房租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及补贴。

3. 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采购政策,加大对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增强政策采购对创新创业的支持效果。

(七)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1.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市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一律进入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规范前置审批,推进协同放权,实行限时办结。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争取在滁州市率先应用安徽省工商局建成的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推行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现商事登记管理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提高登记效率。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项目。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3. 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依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鼓励交易主体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中公布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劳动社保、质量信用等政策和信息,推动政府部门运用大数据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监管,将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实现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4. 建立鼓励创业的保障机制。符合条件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人员,可一次性领取未领的失业和医疗保险金,创业成功后可领取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可给予3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初次创业的劳动者,所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不满3年且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出资人,企业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经核定后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所创企业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补贴资金用于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八)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1. 建立政策集中发布平台。积极打造创业服务云平台,将省市相关部门创新创业政策整合统一到平台上,通过平台、手机短信及时推送最新政策规定,增强创新创业信息透明度。针对创新创业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政策宣传、解读、培训活动,提供“订单式”政策解读服务。

2. 加快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全市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示范作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或补贴形式,对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的针对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政策宣传、人员培训、创业辅导、市场开拓、融资担保、管理咨询、财务审计、检测等公共服务给予业务奖励。

3. 建立精准宣传工作机制。宣传部门统筹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舆论宣传工作,通过开辟专栏等方式集中开展政策宣传。市科技局、人社局做好政策解读,在部门窗口设立创新创业服务专岗,免费提供《创新创业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公布创新创业政策咨询专线电话,提供政策咨询、疑难解答、意见征询、投诉举报等服务。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新机制、新政策,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创新创业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创新、创业具体工作分别由市科技局、人社局牵头负责,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在系统梳理已出台的支持创新创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推进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责任人和保障措施,确保促进创新创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评估。市政府建立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机制,全力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对政策执行过程的评估分析,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完善建立信息报送、任务动态调整机制,将政策推进情况报送至联席会议制度牵头部门,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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