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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方案】南川区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时间:2023-06-30 13:36:02 来源:网友投稿

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门楼号牌管理办法》(渝府令〔2015〕28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门楼牌设置规范》(BD50/T571-2014)(以下简称《规范》),切实推动门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南川区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范文精选】,供大家参考。

【公安方案】南川区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范文精选】



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门楼号牌管理办法》(渝府令〔2015287号)(以下简称《办法》)和《门楼牌设置规范》(BD50/T571-2014)(以下简称《规范》),切实推动门楼号牌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解决目前门楼号牌编制设置不规范和“乱、缺、损、重”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南川城市形象和社会管理水平,决定从201611日起至20167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7个月的门楼号牌集中清理整顿工作。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综治统筹、公安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全区各级各部门职能作用,以乡镇(街道)为主导,坚持以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方便群众生活为导向,按照《办法》和《规范》,全面规范和完善门楼号牌编制和设置工作,为数字城市、智慧城市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为抢险赈灾、紧急救援、工商注册、房产管理等工作提供准确的地址信息,进一步方便群众物流快递、旅游出行、导航指南等生产生活,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二、目标要求

建立门楼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和标准地址信息库,完善门楼号编排、使用和门楼牌设置、管理长效制度,实现门楼号牌“规范化编号、标准化设置、信息化管理”三大目标。

(一)规范化编号

1.全面厘清占有辖区道路街巷(小区、自然村)、行政村组(含已消失未及时撤销或已撤销仍在使用的)底数,对未及时规范命名或使用非标准地名的,由地名主管部门及时予以解决并形成长效协作机制。

2.全面掌握辖区未编制门楼号的房屋建筑的底数,严格按照《办法》、《规范》的规定统一规范编制门楼号。

3.彻底解决门楼号编排混乱、无序、重错的突出问题,按《办法》、《规范》的规定编号。同一道路街巷上不得出现编制混乱、重错和不同标准地名名称的门楼号。

(二)标准化设置

1.对辖区未设置门楼牌的房屋建筑,严格按照《规范》的规定,统一制作、安装门楼牌。

2.对因地名调整变更的房屋建筑的门楼牌,应全面完成更换工作。

3.对已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或缺失、损坏的门楼牌,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务求实效的原则逐步更换。

(三)信息化管理

1.建立门楼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区范围内门楼号的编号、核准、确认,门楼牌的制作管理,以及数据自动统计功能,推行编制管理档案电子化。同时,由公安机关搭建完整的房屋建筑标准地址信息库,确保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和出具证明服务。

2.以标准地址信息为链条,能通过公安警用地理信息电子地图查询各区域的房屋建筑类别、存在、使用等状况,以及户籍和居住人口的情况。依托门楼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门楼牌可视化管理,直观地查看门楼号编排是否规范和门楼牌安装是否到位。实现新编门楼号自动生成地址编码。

3.通过门楼号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维护,实现自动更新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地址信息,提醒民警按规定办理《常住人口登记表》地址变更和及时通知群众更换《居民户口簿》等功能。

三、方法步骤

以《办法》、《规范》为标准,本着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推行,共分四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611日至120日)

1.深入宣传发动。区“专项办”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办法》和《规范》及开展门楼号牌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为清理整顿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开展业务培训。由区公安局牵头,逐级组织社区(驻村)民警、辅警、社区干部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办法》、《规范》,准确理解和掌握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明确门楼号编制,门楼牌设置的原则和规范方法,深入开展动员部署,切实讲清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任务、工作措施。

3.全面规范地名。区民政局要全面清理街、路、巷、村(社区、居委)名称命名和撤销,重点是南川城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集镇地区的街、路、巷名称命名和撤销,明确其具体起止点、长度,确保每条道路、街、巷、(小区、自然村、行政村组)只能有一个规范标准的地名,杜绝“一地多名”、“有地无名”的现象,为全面清理规范门楼号牌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121日至530日)

1.全面清理核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以道路、街、巷、村组为基本单位,组织社区民警、辅警、村(社区、居委)干部,采取“切地块、画地图、查房子、数牌子”的方法,按照“街不漏门、楼不漏户、村不漏组、组不漏院、院不漏户、户不错号”的原则开展实地勘查,逐门逐户、逐牌核对,对辖区街、路、巷、小区、自然村、组的门楼号编制、门楼牌设置状况等进行全面核实登记,确保全面掌握辖区街、路、巷的房屋建筑底数和门楼号牌编制、设置情况和准确登记相关项目。

2.规范号牌编定。根据清理核查情况,以正式命名的地名为标准,按照《规范》的具体要求全面规范地对门楼牌号进行核对、编定。对街路巷、住宅小区和自然村的门楼牌重、错的,按规范进行更正;对街路巷、住宅小区和自然村的门楼牌缺、损的,按照查漏补缺的原则进行增补;对辖区内正在建设中的道路和居民小区,提前预编门楼牌号码;对因特殊原因一时难以编定的,要登记造册,上报区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研究解决;凡违规编制造成重号漏号和人为跳号的一律重新编制。

3.组织制作安装。按照标准地名编制门楼号需要制作安装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区财政局通过招投标,确定实施单位,统一组织制作、安装门楼牌。区公安局落实专人对门楼号编排情况进行实地指导、检查,确保新制作的门楼牌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标准,区旅游局也要落实专人负责指导旅游文化区域的门楼牌特殊样式设计,区市政园林局要协助做好邻街门楼号牌的安装和维护。

4.后续服务跟进。此次清理中因门楼牌号规范编制发生变化的,群众自行申请更换住房和办理房屋产权和营业执照时,区国土房管局和区工商分局使用标准的门楼号。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661日至63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辖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由区门楼号牌清理整治专项办组织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以工作目标为基础,主要包括:街、路、巷命名、门楼号牌编制设置等各项底数是否清楚;门楼号牌编制、设置是否统一规范准确;门楼牌质量、安装是否符合标准;编制设置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检查验收全面合格后,对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提炼巩固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全区门楼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和长效管理制度。

(四)查漏补缺阶段(201671日至731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总结前期清理整顿工作经验的同时,对本辖区内已编制安装的门楼牌进行再次清理,查漏补缺,保证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效果最大化。

四、职责分工

区综治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乡镇、街道及区级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督促整改。

区发改委:负责督促新备案房地产项目使用经民政部门审核后的标准地名和经公安部门审核后的标准门楼牌号。

区财政局:负责区级负担的门楼号编制工作经费和门楼牌制作安装经费的保障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城乡建委:负责督促新建房屋门楼号编制,并报送确认。

区公安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建立标准门楼号牌数据库。负责门楼号编制、门楼牌设置及其管理工作,提供门楼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和标准地址信息库与有关职能部门共享,查处违反门楼牌管理的行为。

区民政局:负责街、路、巷、村(社区、居委)名称命名和撤销,明确所辖的具体范围,及时通报专项办。

区国土房管局:负责因门楼号牌规范编制发生变化的房产证变更,规划区外编制门楼号房屋合法性的确认,今后办理房产证应当使用标准的门楼号。

区规划局:负责规划区内编制门楼号房屋合法性的确认。

区市政园林局:协助公安机关对邻街门市门楼号牌进行安装、维护等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因门楼号牌规范编制发生变化的经营执照变更,今后办理经营执照应当使用标准的门楼号。

区质监分局:负责门楼号牌质量监督。

区旅游局:负责确定、设置与旅游文化名城特点相协调的特殊样式的门牌和区域。

区邮政公司:负责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门楼号牌编制、装订工作中存在问题,地址适时变化后能准确投递邮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派出所、村居委开展本辖区内门楼号牌清理、编制、安装工作,协调乡镇(街道)综治、公安、民政、国土等部门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配齐机构人员

开展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不仅是一项社会管理工作,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工作量大、面广、线长、工作任务重。我区成立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张娅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王立任组长,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刘达文,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李红卫,区民政局局长谢福林,区国土房管局局长王民爱,区财政局局长张训芳,区公安局副局长陈兴文任副组长,区综治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旅游局、区邮政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在区公安局,由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王立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刘达文、区民政局局长谢福林、区国土房管局局长王民爱、区财政局局长张训芳、区公安局副局长陈兴文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区综治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城乡建委、区规划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区旅游局、区邮政公司等单位人员专职办公,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配强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分类实施,突出重点

此次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既要全面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又要突出重点、分类实施,注意优先清理城区和集镇区域,特别是对城市主要道路及繁华路段要重点关注,先行清理更换。特别是东城、南城、西城等三个街道办事处务必要把门楼号牌清理整顿作为2016年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要按照《办法》规定,在区门楼号牌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责部门通力协作配合,尤其是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作用,妥善解决门楼号牌清理整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广泛发动群众,注意方式方法,认真做好解释与服务工作,避免因处理不当造成工作被动和负面舆情。

(四)加强培训,灵通信息

“专项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指导培训工作力度,研究门楼号牌编制、安装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重要情况和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重大战果要适时总结上报。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区公安局要协助区综治办做好专项工作的每月考核。同时,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下达督查通知书,限期整改。将该项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对未按期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进行扣分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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