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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意见】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打造“阳光社保”,服务湖州民生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25 12:18:02 来源:网友投稿

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打造“阳光社保”服务湖州民生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委市政府“两看两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保意见】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打造“阳光社保”,服务湖州民生实施意见【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社保意见】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打造“阳光社保”,服务湖州民生实施意见【精选推荐】



湖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打造“阳光社保”

服务湖州民生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委市政府“两看两比、聚力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要求,经研究,拟通过全力打造“阳光社保”品牌,扩大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社保经办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参保对象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和安全的社保管理与服务,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工作主线,以为民、务实、清廉为基本要求,以“群众满意、服务优质、管理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定位,在提高社保经办透明度、公信度和办事效率上下功夫,在加强对社保经办工作的监督和社保基金的监管上下功夫,在实现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标准化、科学化上下功夫,努力营造“立足本职讲奉献、文明服务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切实打造以“更加透明、更加务实、更加科学”为主旨的“阳光社保”品牌。

二、重点工作

(一)围绕群众满意,深化三务公开,增强阳光社保公信力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便民、注重实效原则,以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严格公开程序、接受社会监督为抓手,深入推进事务、政务、党务“三务”公开。

1.规范公开内容。除涉及个人隐私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事项之外一律予以公开。一是规范事务公开内容。坚持将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性规定、业务流程等进行公开。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坚持将单位组织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工作纪律、办公地址、联系方式、重大问题议事规范、规则及决定等严格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公开。三是规范党务公开内容。坚持将单位党总支和各支部的思想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结对帮扶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严格按照既定要求进行公开。

2.创新公开方式。以“直观、多样、易懂”为要求,建立“十位一体”的社保公开平台,满足不同参保人员查询参保情况、了解社保政策等多种需要,营造“透明社保、阳光服务”的氛围。一是坚持会议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单位重大事项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实行上墙公开。设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服务承诺栏,将工作人员姓名、照片、承诺、去向告示、社保荣誉及各类业务的政策依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咨询热线等全部上墙公开。三是依托展台公开。在一楼和二楼的大厅入口处配置触控式展示平台,由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为参保人员提供现场宣传、政策解读、流程演示、社保账户查询等多项实用性服务。四是编印资料公开。全面梳理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汇编成册,印发各类政策和业务经办问答资料,编制《湖州社会保险》简报,通过社保大厅窗口、送政策上门等形式送至群众手中。五是建立网站公开。建立“湖州社会保险网”,定期公开社保工作新闻动态,及时更新社保政策法规。建立“社保网络义工”队伍,在线回答参保企业和群众疑难问题,限时予以办结。六是座谈培训公开。结合社保业务培训、召开企业和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对社会保险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解释和告知。七是短信提醒公开。重点落实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扣缴短信提醒,医疗消费账户使用情况短信提醒及其他重大事项短信提醒,让参保群众及时了解个人社会保险权益发生情况。八是LED滚动公开。充分利用单位、乡镇平台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发布社会保险政策、业务经办流程,告知最新待遇调整等方面的信息。九是现场展板公开。结合流动服务进基层活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到企业、社区和人群集中的区域,现场宣传政策,受理业务。十是依托媒体公开。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通过专题、专刊、专栏等形式发布最新消息,展示单位形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严格公开程序。要保证公开内容的质量。一是全面梳理。要全面梳理事务、政务、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特别是事务公开,要逐项逐条梳理,确保不遗漏,不重复。二是严格审核。要对所有上墙、上网公开的内容,严格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公开内容“零差错”。三是落实责任。明确事务公开具体由单位综合科牵头,各科室共同配合,经各分管领导审核后确定;政务公开具体内容由单位负责人最后审核,有关内容主要由班子成员商议明确,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党务公开具体由社保党总支书记负责审核,具体内容由各总支委员、支部书记提供,共同商议确定。

4.接受社会监督。要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主动接受监督。树立“海纳百川”、“闻过则喜”的意识,广泛教育干部职工正确对待社会监督,主动加强与企业、群众沟通交流,将参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作为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的重要依据。二是畅通监督途径。积极搭建对话平台,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评议栏、群众来信来访、网络留言等监督方式的作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三是及时反馈应答。及时梳理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照分析,查找问题原因,提出解决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及时反馈应答,努力提高为参保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能力水平。

(二)围绕服务优质,开展惠民行动,增强阳光社保亲和力

以开展十大“惠民行动”为抓手,努力在群众“最盼”上着力,“最急”上着手,“最忧”上着心,推进社保管理与服务从被动走向主动,从零碎走向集约,从分散走向统一。

1.开展流动服务进基层活动。推动社会保障卡在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结算等领域的运用,会同兄弟部门和单位,分阶段分区域走进重点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企业,面对面提供社保政策咨询、业务经办指导等服务,宣传社会保障卡功能,现场激活社会保障卡,直接把社保服务送到参保群众手上。

2.开展社保政策普宣活动。结合事务公开,重点通过社保网站、办事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广泛宣传社保政策;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让企业经办人、医保医师及营业员等全面了解政策及业务经办。将每年7月份列为全市社保宣传月,努力营造氛围,形成效应,真正让群众了解社保,关注社保。

3.开展个人权益温馨告知活动。分批次向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寄发涵盖个人基本信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情况、相关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重点向退休人员、市区住院病人送上一封慰问信;建立参保人员医疗消费及时提醒短信平台,实时告知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情况。

4.建立社保业务网上办事大厅。全面推进企业社保业务网上申报工作,做到成熟一家,发展一家。优化“网上服务窗口”,将申报缴费、权益查询、业务咨询、自助结算等业务依托网上平台实现在线“一站式”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切实得到便利。

5.建立网格化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整合社保业务经办环节,完善社保经办服务体系,形成纵联“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社保经办机构、横贯五大险种的网格化社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重点将常规社保业务经办及咨询下延到基层一线,真正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近就便完成“社保办理”。

6.拓展医保异地报销服务。增加省内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深化医保“一卡通”建设,确保结算网络畅通;延伸医保异地报销服务内容,开展异地邮寄报销服务,提升医保异地报销服务效能。

7.实施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营业员协议管理。对市区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营业员进行摸底调查,归总分析,建立人员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开。分类拟定工作计划,开展政策培训,实行持证上岗。重点完成医保营业员系统管理模块制定和数据联网工作,督促各定点零售药店建立配套管理制度,落实考核与奖惩。

8.引入医疗费用智能审核平台。深化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引入定点单位医疗费用智能审核平台,提高医保审核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的监管。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审核、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医保医师协议管理等三者结合,形成三方面综合管理的合力。

9.开展第三方专业力量审查活动。聘请专业审计师事务所,重点对市区通过医保监控软件发现有疑点违规信息的单位、被参保人员投诉有违规现象的单位、义务监督员反映有违规情况的单位进行专项审计,全力查处医保违规行为,规范两定单位的诊疗和售药行为。

10.成立社保监管协会。面向社会聘请100名社保义务监督员,通过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重点履行社保基金社会监督三项职能,即:反映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建议意见;客观评价社保服务窗口及两定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监督和举报参保单位、两定单位、参保人员和社保经办工作人员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

(三)围绕管理规范,狠抓队伍建设,增强阳光社保驱动力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和新形势下社保工作特点,坚持以学习培训体系、考核考评体系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为重点,推动工作人员素质提升,为打造阳光社保提供驱动力。

1.强化学习培训体系建设。以“阳光学校•社保大讲堂”为载体,坚持素质提升与业务技能提升并重。一是明确主题。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及政策业务调整情况,以“主题月”学习活动的形式,围绕十八大学习、技能大比武、社保政策连你我、廉政文化、窗口服务大提升、争创先锋之星、“我们是一家人”演讲、社保风采展示、党性教育等主题,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主题学习。二是创新形式。明确在集中学习和业余自学前提下,按政策解读、经办流程、素质提升三大模块,通过“湖州社会保险网”开展课件式、网络化培训等途径,确保受教育面覆盖全市社会保险工作人员。重点开辟网上党员之家、社保闪光言行评选等栏目,加大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邀请领导、专家、学者以及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三是讲求实效。计划年内安排举办各类重点讲座40讲,使所有从事社保经办业务的工作人员全面了解社保政策和业务流程;适时组织“社保应知应会业务知识测试”,通过测试、考核等手段,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四是形成机制。以“常态化、见成效、起作用、受欢迎”为目标,力争使学习培训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坚持每周例会学习,结合社保工作特点和实际碰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对新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2.强化考核考评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考核考评的作用。一是严格责任落实。签订《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每个岗位工作责任,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八查”活动。要查服务环境是否优美、查服务设施是否完备、查服务意识是否端正、查服务方式是否方便、查服务手段是否先进、查服务行为是否廉洁、查服务效率是否快捷、查经办流程是否顺畅,不断完善经办服务。三是丰富考评形式。实行社保业务经办积分量化考核与党员评议积分量化考核,使绩效考核更加客观,更加全面。每月评选“月度服务之星”,每季评选“季度党员先锋岗”,每年评选“年度服务标兵”,切实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3.强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重点贯彻落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和《社会保险服务总则》。一是规范标准化建设。服务窗口要做到“窗口设施、服务标识、人员着装、亮牌上岗、礼仪要求、规范用语、业务口径、操作流程、考评标准、服务承诺“十个统一”。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午休不间断工作制、否定报备制、人员去向告示制、咨询引导轮流值班制、批量业务预约办理制、重点业务上门服务制等工作制度要落到实处,做到“一次告知、即时办结”,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服务。三是开展特色服务。每年度开展群众慰问月、政策宣传月、基层蹲点月和结对帮扶日、社保开放日活动,每月度开展流动服务周、预约受理周、上门服务周和群众评议日活动,每周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

(四)围绕廉洁高效,强化制度创新,增强阳光社保保障力

坚持科学管理基本思想,以社保经办数据质量提升、社保经办信息化建设、内控管理为重点,为打造“阳光社保”提供制度保障。

1.健全数据追溯机制。以实现“精确管理”、有效保障参保人员权益为目标,全力提升社保业务数据质量。一是建立信息查控机制。签订社保经办信息保密协议。严把数据录入关,实现源头数据质量和信息传播源头可控。二是建立信息纠错机制。结合积分量化考核办法,实施有效的奖惩机制和数据质量通报机制;严格数据修改内部审核确认程序,实现基础数据的有效维护。三是集中提升历史数据质量。继续结合社会保障卡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等工作,分批、分类纠正历史错误数据、完善历史空缺信息,重点对历史造成的系统外数据进行鉴定、整理和归并,有效实现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集中和统一。

2.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以实现参保人员各类信息在业务系统内实时共享为目标,全力提高全市社保数据共享效率。一是推动基础业务经办信息统一。重点实现市本级和各县区在基础信息采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数据字段解释、基础业务经办标准化建设方面实现统一。二是推动操作系统数据接口建设。重点推动市本级和各县区实现业务经办系统数据库实时对接,提高全市范围内社保数据共享效率,杜绝“重复参保、多头享受”等问题。三是启动业务档案影像化建设。重点建立参保人影印信息模块,实现社保业务办理 “一次扫描,终身适用”;启动新形成纸质资料的后期扫描工作,推动社保档案管理再上新台阶。

3.健全社保监督机制。一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社保基金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建立人大、政协、纪检、行政、社会、司法“六位一体”的社会保险监管体系,完善由参保人员、用人单位、专家学者、社保基金群众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组成的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二是借力第三方监管。定期委托会计事务所、专业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特别是“两定”单位医疗费用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及时向社会公开。健全“监督电话、意见箱、来信文档、意见簿、网站、咨询室“六位一体”群众举报监管机制,以“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落实对社保基金和窗口服务的双向监督。三是健全基金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健全社保基金内控机制、社保基金监督制度体系及基金检查监管制度;建立社保基金违法违规单位、个人黑名单,做到以案说法,举一反三。四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梳理核定单位各项业务的岗位廉政风险形态、风险等级,并建立有效的防控措施;以风险防控“点对点”的方式,明确每个干部职工所在岗位的风险等级,强化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市社保局将全力打造“阳光社保”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推动落实,使全局上下齐心协力、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2.落实责任。各科室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细

化工作举措,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检查工作进度,排出时间表、路线图,营造良好氛围。

3.做好对接。领导小组要向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办公会议作专题汇报。各项专题工作要积极争取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和单位的支持,建立相关处室(单位)联动机制,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具体工作职责,相互协作配合。

4.狠抓落实。要早计划,早安排,积极争取必要资金和设备投入;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按计划分步实施,按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切实体现阳光社保建设工作的效果。

5.及时总结。要通过适时召开专题座谈会、与群众开展面对面交流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客观评估各项工作实效,全面总结“阳光社保”经验教训,将试之有效、群众欢迎、科学合理的做法形成规章制度予以巩固,不断提高社保窗口阳光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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