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都江堰市中医医院转科、转院制度(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都江堰市中医医院
转科、转院制度
(一)
院内转科制度
1. 院内转科的病员,由科主任提出,应按先会诊、后转科的原则,事先经有关科室会诊同意后,办理转科手续。
2. 病人转科须经转入科总住院以上医师会诊同意,并通知住院处(夜间急症除外)按联系的时间转科。
3. 转科前,由转出科经治医师开转科医嘱,并写转科记录。转出科需派床位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陪送病人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
4. 危重病人,转入科应负责尽快安排床位。估计转科过程中可能出现死亡等意外危险,原则上待病人病情稳定后,由转处科医师陪送至转入科,但应事先做好家属工作。
5. 转入科写好转入科记录, 6. 如因主要疾病须转科,而原转出科室疾病的诊治尚未完成,应由二科共管,以转入科为主,转出科室定期按时查房。
(二)
转院制度
1. 转本市:医院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需转外院,经科内讨论后由科主任提出,外院会诊后同意转院,报医务部。必要时报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由医务部同转出科与转入院联系,经转入医院同意后到干部保健处办理转院手续。转院时应携带干部保
健处出具的转院介绍信,转院记
帐单,病历摘要。
2. 转外省市:原则上病人不转到外省市治疗。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瘫痪病人,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 转院注意事项:
(1)
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
(2)
转院时病区床位负责医师应征求患者或家属意交代注意事项(必要时须与患者单位联系)。
(3)
较重病人转院时,病区应派医师护送。
(4)
病员转院时,应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
(5)
转院病人按出院病人处理。
(6)
病人转入我院或转出我院,医师应做好医疗保护措施,不要在病人或家属面前暴露对他人的矛盾。
(7)对转院病人做好登记,并每周统计汇总
医务科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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