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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完整)

时间:2023-06-04 17:36:02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各村、单位党委,各村党(总)支部,镇机关相关部门: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抓党风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意见】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完整),供大家参考。

【乡镇意见】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完整)



乡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


各村、单位党委,各村党(总)支部,镇机关相关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经镇党委研究,现就2015年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健全完善落实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

1. 健全领导体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细化领导小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要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分析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按照区委的部署和要求,镇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其他党委成员和党政负责人要根据工作分工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镇纪检监察部门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镇机关各部门及各村、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 明确责任划分。党委书记章惠明: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并对党委成员和其他党政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纪委书记XXX: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并对全镇的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祝庄、何野、俞耿、忘私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镇长XX: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政府口、统计、财政等部门及重点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政协工委主任XXX: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国土、村建、计生、教育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委副书记XXX: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镇组织、宣传、人武部、工会、团委、妇联、办公室、综治、司法、民政、派出所、信访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XXX: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农经站、水利站、多服站、劳保所、交通工程、集体资产等部门和房庄、宫伦、角墩、姜茅、春草等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XXX: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组织、人事、建管站、招投标部门及柳官、许庄、叶甸、横庄、南野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副镇长XXX: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招商、企服、安全、环保、科技部门和祝庄、何野、俞耿、忘私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人大副主席XXX: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人大、信访、国土等部门和田管、仓场、薛陈、花庄等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政协工委副主任XXX: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宣传、统战、政协、文化、村建等部门和田管、仓场、薛陈、花庄等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人武部部长XXX: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并对人武部、办公室、运输、邮电、电信、信访等部门和房庄、宫伦、角墩、姜茅、春草等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各村、单位党(总)支部书记、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本村、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3. 细化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当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机关各部门、各村单位,镇纪委要加强与任务牵头及协办单位的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4.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其他党委委员及党政负责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各村单位支部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及工作方式,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干部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看好自家人,守好自家门”。

5. 强化工作措施。镇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专题报告制度,镇党委要按照规定定期向区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各村单位党(总)支部书记要不定期地向镇纪委书记当面汇报本支部和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

6.完善考评机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对全镇村、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考核。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考核中的重要地位,加大考核评价意见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权重。

7.强化责任追究。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对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的工作机制,对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对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着力防范选人用人中的腐败问题

8.优化用人标准。以加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为重点,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措施方法。合理界定参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范围。科学确定权重比例,全面衡量得票与实绩,防止简单以票取人、当老好人、拉票贿选等问题。

9.强化用人把关。把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到干部选任工作的各项程序和具体环节之中,在干部动议、确定考察人选、确定拟任职人选等环节,继续坚持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意见,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门共同酝酿,考虑成熟后再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工作机制。

10.强化用人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探索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11、强化轮岗交流。落实交流轮岗制度,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推荐情况和干部需求,推动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

(三)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

12.坚持常抓不懈。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持之以恒地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小事抓起、从细节入手,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

13.坚持以上率下。镇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凡要求机关干部做到的,自己要带头做到。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做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不搞特权的表率。

14.强化制度约束。进一步完善机关的内部管理制度,细化财务报销审批程序,严把公款报销关。督促机关干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XX镇纪委关于加强八项工作纪律督查的通知》规定以及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

15.整治顽症痼疾。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整治服务过程中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现象和队伍管理中的庸懒散奢现象,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其中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16.建立长效机制。结合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各种制度规范,积极探索“三公”信息公开制度,以整体配套、严密完备的制度机制防止不正之风滋生和反弹。

(四)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17.创新监督机制。着力打造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健全重点岗位、关键节点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打造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查究的监督防线,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18.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办事流程公开,积极拓展党务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将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权力腐败无处藏身。

19.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党政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各村、单位支部书记每年要向镇党委提交述廉报告。

(五)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20.切实加强领导。镇党委要把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作为重要职责,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部门查案工作的领导,为查案工作提供人力物力保障。查办腐败案件要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要及时向区纪委报告。要完善对查案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通过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办案、协调办案等方式,加强对查案工作的统一指挥和指导监督。

21.突出查案重点。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热点部门、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发生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截留挪用类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的案件。以纠正“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违规发放钱物、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行为,严肃查处阻碍和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刹风整纪实际效果体现抓早抓小、惩处已然、防患未然办案理念转变。

22.拓宽线索来源。积极推行相关部门案件线索协调联动机制,研究制定规范举报受理、线索核查的工作流程,防止线索处置随意化。

23.注重抓早抓小。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高度关注并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纪律、作风状况,对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并通过约谈等方式,提醒党员干部对自身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加以纠正,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

(六)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

24.支持职能转换。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切实支持“三转”工作,努力减少纪委书记分管其他的业务工作,进一步明晰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25.充实监督力量。按照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纪检监察部门增配财务审计人员。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日常监督作用。

26.关心纪检干部。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条件,激励他们坚守责任担当,在监督工作中敢于动真碰硬。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督促他们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

二、镇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镇纪委要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督促机关部门及所属村、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廉政党课、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

2、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开展反四风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3、加强对镇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等重点工作监督,促进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4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事项。

5、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审批、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规范党员干部权力运行。

6、加强对贯彻执行市委、区委有关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7、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8、建立健全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向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制度

三、切实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组织领导

各村、单位党(总)支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日常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镇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加强对各村、单位落实“两个责任”的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XXXXXX镇委员会

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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