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阿达文秘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自查报告 事迹材料 述职报告 发言稿 策划方案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讲话稿 > 正文

【纪委全委会议讲话】旗委书记在中共阿荣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讲话(完整)

时间:2023-05-15 10:27:01 来源:网友投稿

在中共阿荣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纪委全会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全旗纪检监察工作,对2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委全委会议讲话】旗委书记在中共阿荣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讲话(完整),供大家参考。

【纪委全委会议讲话】旗委书记在中共阿荣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讲话(完整)


在中共阿荣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
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纪委全会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一年全旗纪检监察工作,对2014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一会儿,长春书记将代表旗纪委作工作报告,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是我党的一贯主张,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深入开展“整风肃纪强廉”活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核心内容。今年1月中旬,在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刻阐述了事关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强调要认真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深化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2月10日,在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上,王君书记从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切实增强党的组织纪律性三个方面,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月21日,在呼伦贝尔市纪委三届四次全会上,罗志虎书记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王君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党的组织纪律性、继续深入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反腐败工作、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纪委会议精神,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全旗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各级纪委全会和各级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讲话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过去的一年,旗委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严明纪律纠正“四风”,严肃查处惩治腐败现象,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一些违纪违法人员受到惩处和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干部作风的新变化、新气象。一是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规定”和呼伦贝尔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出台了《阿荣旗加强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试行)》及责任追究办法,旗委常委会成员和人大、政协“一把手”带头公开向社会承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上行下效,带动了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全旗“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9.69%,收缴超标配备车辆5台,清退超标办公用房2.48万平方米。二是工作纪律全面加强。扎实开展“整风肃纪强廉”活动,加大问责通报力度,大力整治“庸懒散、奢侈贪、蛮横硬”等突出问题,曝光典型事例25个,辞退违反工作纪律聘用人员2人,党员干部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纪委设计和实施的明察暗访、媒体曝光效果很好,警示震慑力很强。三是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廉政教育,举办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4次,发放廉政教育光盘11套,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旗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7423个,制定防控措施7607条,修订完善规章制度189项,廉政风险防控实现了全覆盖。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年立案40件、结案40件,挽回经济损失18.69万元,提振了群众对我们惩治腐败的信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得到巩固和提高,我旗成为全市唯一一家“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还不健全;一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党员干部仍存在侥幸、观望和法不责众心理,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一些不廉洁行为仍然存在;作风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狠抓廉政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党的肌体健康纯洁。

二、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4年,全旗纪检监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举措,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更加紧密地联系群众,更加坚决地转变作风,更加有力地惩治腐败,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作风建设要深入推进、常抓不懈。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必须经常抓、长期抓,一抓到底。一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规定”、呼伦贝尔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和《阿荣旗加强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试行)》,广大党员干部要模范遵守,带头执行,严格自律,率先垂范。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二是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继续狠刹车轮上的铺张、舌尖上的浪费、会所中的歪风,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项规定一项规定地落实,积小胜为大胜,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要切实发挥规章制度的规范作用,按照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要求,把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经常抓、长期抓的工作机制,让制度成为广大干部自觉自愿的行为准则。

(二)腐败现象要严惩严防、决不容忍。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是我们党一贯的立场。要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重点领域打击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一是严厉惩处。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执法司法领域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处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侵占各种惠民补贴、扶贫救济、移民安置等专项资金的案件,严肃纠正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重点查处非法侵占农村集体土地的案件;严肃查处工程招投标和项目建设领域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案件。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继续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也要坚持查处和保护相结合,旗帜鲜明地支持干事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惩处腐败者。二是防微杜渐。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要切实发挥组织和纪检部门针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拉拉袖子、咬咬耳朵,力求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亚健康”演变成“不健康”,不要让有毛病的干部演变为腐败分子。三是健全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三)廉政建设要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工作进行了部署,做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一是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制,对领导不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乡镇和部门,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领导责任。二是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找准定位,负起责任,既要协助各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对于出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尤其是对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都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担当、严于执纪,敢于碰硬、勇于“亮剑”,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做到明察暗访不留死角、执纪问责不留情面、监督体系不留空当,切实增强执法执纪的威慑力。三是“一把手”要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所有班子成员都要落实和执行好“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自律意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讲党性、重品行,时刻警惕权力、金钱、名利的诱惑,提高自身免疫力。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约束,切实把各项规定固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

三、严明纪律,自觉维护团结统一的政治局面

严明的纪律,有利于维护国家的安全统一,有利于保证党的团结统一,有利于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财经纪律等等,其中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准则,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保证。去年的旗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上,我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天,重点强调一下严明党的组织纪律问题。

当前,阿荣旗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素质总体是高的,组织纪律性是好的,绝大多数党组织是坚强有力的,但在个别领导干部、部分乡镇和部门也存在着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和自由主义泛滥的现象。比如,有的对组织作出的决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上瞒下、糊弄组织;有的不敢触及矛盾,遇到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拖着干,报喜不报忧,凡事揣摩领导意图,不敢担当,不负责任,糊弄领导;有的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讲原则,不顾大局,工作随意性大,官僚主义、本位主义严重;有的宗旨意识不强,过于计较个人得失和荣履升迁,官迷心窍,患得患失;有的不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热衷于传播小道消息、网络谣言,搞不实匿名举报,有意制造矛盾;有的奉行“好人主义”,对组织纪律不敢抓、不敢管,对歪风邪气不批评、不反对;有的缺乏事业心,精神萎靡不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质量不高;有的热衷于忙私事、干私活,外出不请假,请假不销假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必将影响环境、制约发展;如果任其发展,正气上不来,邪气压不住,就会大大削弱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削弱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我们一定要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团结统一的政治局面。

(一)牢固树立组织观念。广大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淡化权力意识,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一心为公,全心全意为发展大局和百姓福祉敬业奉献。一是强化党员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实增强对党的认同感、归属感、责任感,真正做到在党信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风雨同舟、休戚与共。二是强化组织意识。自觉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的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与纪律的关系,脑子里要时刻有组织、有制度、有程序、有纪律,真正做到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该履行的职责必须认真履行,该承担的责任必须自觉承担,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三是强化大局意识。要始终站在全旗的高度来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坚决反对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切实做到工作服务大局、利益服从全局。广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和行动上自觉与旗委保持高度一致,把旗委、政府的决策作为硬任务,不折不扣去落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确保政令畅通。

(二)模范遵守组织制度。党的组织制度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一是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主要负责同志要敢于负责、敢抓工作,谦虚谨慎、发扬民主,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班子成员要明确职责分工,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补台,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全委会议事规则、书记办公会、政府常务会、旗长办公会等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向常委会报告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在内,都要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也是组织纪律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领导干部必须有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请示的必须请示,不能擅作主张、自行其是,不能遮遮掩掩甚至隐瞒不报。最近,中央和自治区分别就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下发了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要进行请示和报告,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呼伦贝尔市委也将制定下发具体的贯彻意见,全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自觉地贯彻执行好这些规定。

(三)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严格执纪是严明组织纪律的重要保证。党的纪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一要心怀敬畏。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法纪意识,敬畏法律,敬畏纪律,决不能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什么地方都敢去。二要敢抓敢管。各级领导干部对违纪行为一定要理直气壮、铁面无私,敢于批评、敢抓敢管,不能在原则问题上躲躲闪闪,没有立场,更不能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三要强化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改变党的纪律束之高阁、形同虚设的问题,改变执行纪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状况,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敢于较真、敢于碰硬,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强化职能,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一)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下级纪委要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贯彻落实好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旗纪委要加强对乡镇纪委、旗直部门纪检组长的管理,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长要对旗纪委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加强对部门工作的监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专职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各项保障。旗纪委监察局要回归主业,不再承担招投标、重大项目和资金审计审检等工作,重点承担起作风监督、工作监督和案件查办等工作,切实发挥执纪、问责、把关的作用。

(二)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全旗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狠抓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培训力度,提高查办案件、文字综合等业务能力。要以更高的标杆守纪、以更严的要求自律,带头正风肃纪,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推进组织制度创新。要坚持准确定位、科学履职,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强化执纪监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旗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还应该做到“一牢记”、“两意识”、“三必须”、“四满意”,即,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维护“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贴心人”形象的职责和义务;充分意识到自己岗位和职责的特殊重要性,充分意识到纪检监察队伍保持自身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必须自觉贯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配套规定和我旗“十条规定”精神,必须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慎言、慎行,严谨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必须时时、处处、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一个让组织满意、群众满意、同事满意、亲属满意的称职纪检监察工作者。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全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障!

推荐访问:阿荣旗 讲话 纪委 【纪委全委会议讲话】旗委书记在中共阿荣旗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讲话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