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阿达文秘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自查报告 事迹材料 述职报告 发言稿 策划方案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农业方案】内丘县农业局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07-21 18:36:03 来源:网友投稿

内丘县农业局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内丘县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字〔2016〕40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内丘县农业局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农业方案】内丘县农业局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内丘县农业局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

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内丘县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字〔20164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信息公示、信用协同监管、信用申诉与修复等机制,共同营造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诚信社会环境,结合农业部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总体要求,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记录建设和信用信息共享,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内丘提供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信用公开,在做好信用信息记录归档和共享平台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将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信用信息统一归集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坚持奖惩分明,建立健全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制度安排和褒惩机制。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涉及公共利益和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对涉及社会发展负面影响较大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

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基础建设

(三)加强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档案建设

加快编制《内丘县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信用信息的归集范围、归集格式,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归集和报送工作。加强对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等各类主体的信用记录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规范化记录、电子化储存。登记管理部门要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改革前存量代码转换,做好新赋码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要在登记管理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并归集到“信用内丘”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四)推进信用平台建设

制定《内丘县农业局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总体方案》,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力争2017年底实现横向联通县有关部门,纵向贯通各乡、镇。不断完善平台功能,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发挥信用信息共享查询、公开公示、联合奖惩等作用。

(五)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归集

按照部门(单位)职责,结合监管和服务对象实际,研究制定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办法,明确分类标准、健全奖惩措施。各市场主体监管和服务部门要建立完善诚信“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规范产生和发布行为,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红黑名单在本部门网站公示的同时,归集到“信用内丘”集中公示。鼓励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评级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有关群众团体等将产生的“红名单”和“黑名单”信息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参考使用。

(六)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和使用机制

加快推进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部门行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和共享能力,归集和整合本部门本行业的信用信息,实现与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互联互通。同时,依托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各行业和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积极探索将国家和省、市、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审批、监管工作流程,做到“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七)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机制

大力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将对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公示,并及时归集推送至“信用内丘”网站。涉及企业的相关信息,要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同时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推动司法机关在“信用内丘”网站公示司法判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信息。

(八)完善制度建设

研究制定信用制度,规范信息征集、加工、使用、公开、共享和监管等行为。研究出台《内丘县农业局公共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办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提出修订意见或建议,按程序有针对性地修改完善。

(九)建立健全信用标准体系

研究制定信用信息征集的数据标准,加快推进《内丘县公共信用信息分类规范》、《内丘县信用信息资源目录编码规则》和《内丘县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规范》编制工作。制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使用和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增加服务产品。

(十)培育和发展信用市场

建立健全信用服务市场发展的激励机制,扶持、培育和吸引一批有实力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开展征信业务。同时,要建立健全信用服务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完善信用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步形成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鼓励和支持征信机构采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建立信用记录,形成信用报告。推动各部门加强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推动重点领域和部门率先使用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引导金融机构和商业销售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增加服务产品。

三、建立守信联合激励机制

(十一)激励诚信市场主体

积极树立和推介本地本行业的诚信典型,通过各种渠道加以宣传。同时,要研究制定联合奖励制度,加大对诚信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在会展、政银企对接等活动中,重点推介诚信企业;在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制定和实施对诚信个人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

(十二)实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

结合审批事项特点,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暂时不齐备的,如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应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积极研发守信激励产品,为诚信主体提供良好服务,降低市场成本。

(十三)优化对诚信企业的行政监管

注重运用大数据手段,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根据监管对象的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价分类,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诚信企业,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优化检查频次,为守信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化服务。

四、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十四)明确联合惩戒重点领域

研究制定、定期修订完善本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失信行为认定或评价标准,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

(十五)构建联合惩戒机制

研究出台《内丘县农业局企业信用联合奖惩办法》,加强对联合惩戒工作的指导。在国家和省、市、县研究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十六)依法依规实施行政性约束和惩戒

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严格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严格发放生产许可证;严格审批、核准新增项目。

(十七)对失信主体责任人实施市场性约束和惩戒

对企事业单位严重失信行为,在记入企事业单位信用记录的同时,记入并完善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信用记录,同时归集推送至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

(十八)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约束和惩戒

加强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合作,制定行业内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对失信、严重失信会员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实施行业内信用警示、警告、通报批评、不予接纳、劝退及公开遣责等惩戒和约束措施。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力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完善失信举报制度,鼓励公众举报企业严重失信行为,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构建信用联合奖惩协同机制

(十九)发挥信用平台协同监管服务作用

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采购招标、评先评优、公共资源交易、资质等级评定、定期检验、融资、安排财政资金等工作中查询和应用各有关部门推送到国家和省、市、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通过本专栏,定期主动抓取涉及本部门本行业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名单、守信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奖惩措施,努力建成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协同监管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服务新体系。

(二十)制定奖惩措施清单

梳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的激励和惩戒事项,分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强制性措施和有政策依据的推荐性措施两类标准,建立本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应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两类措施清单,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

(二十一)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惩戒措施发起部门和实施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信用修复机制,确定各类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期限,明确信用修复规则和办理程序。各部门在收到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后,要认真组织核查,已经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符合修复要求的,可以按照本部门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修复,并向县社会信用信息中心出具失信企业信用修复说明。

(二十二)保护信用主体权益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诉讼管理制度及操作细则。在收到市场主体异议申请或投诉后,要及时告知信息提供单位,信息提供单位要在收到核查通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核实,经核实信息有误的应及时更正或撤销,核实无误的继续执行。核实结果及时向申请或投诉人反馈,同时推送至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核实期间暂不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二十三)建立触发响应机制

推动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发起与响应机制。各部门为本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部门,负责确定本领域激励和惩戒对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

(二十四)实施纵向协同和跨区域联动

充分发挥组织指导作用,支持各级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确定的诚信典型和严重失信主体,发起纵向协同和跨区域联合激励与惩戒。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

(二十五)健全惩戒考核问效机制

建立健全联合奖惩的督查、考核制度和跟踪、监测、统计、评估机制,对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激励惩戒措施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督促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切实把各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二十六)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

围绕诚信建设,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各种主题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对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加强会计审计人员、导游、保险经纪人、公职人员等重点人群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树立“诚信兴商”理念,在全社会广泛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环境。

(二十七)加强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高度重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强化信用记录建设、信用档案建设、信用分类监管、信用信息共享等基础建设,按照县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或措施,确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构、人员编制、项目经费等必要保障,确保各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内丘县农业局

                                              2017419日     

推荐访问:内丘县 联合 惩戒 【农业方案】内丘县农业局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