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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方案】七台河市安全生产责任区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7-12 19:0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七台河市安全生产责任区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职能,提高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建立安全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七台河市安全生产责任区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安监方案】七台河市安全生产责任区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七台河市安全生产责

任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抓好我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职能,提高安全生产防控能力,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特制定七台河市安全生产责任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工作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单位全面负责、广大群众共同监督”的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体系,着力做实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定岗、定人、定责,使安全生产工作无遗漏、全覆盖,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使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长效化,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安全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本区域、本部门、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明确责任区。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原则,在各区县辖区内,以乡镇、社区、村(屯)为单位,各行业单位、企业划分若干个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区(即行政辖区的“块”),市各职能部门以及区县级政府(管委会)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为主线(即纵向管理的“条”),实行区县级领导、区县级分管部门及乡镇、社区、村(屯)“两纵三横”网格管理。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区县、市职能部门领导的责任片区,市、区县部门和乡镇、社区、村(屯)分别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行业包线、区域包干”责任制,共同负责抓好所在安全生产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明确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区的责任单位在每个网格中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承担该网格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每个网格落实1名以上人员为安全管理责任人。责任人根据职责规定,监督指导网格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明确网格管理人员管理制度,防止因责任人员调整变动等原因出现安全管理责任空白。安全生产责任人在承担职责过程中因成绩优异,各区县可根据相关政策和有关规定以及区县实际情况给予相关经济补贴和奖励。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2014515日至531日)。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云鹏为组长,市安监局局长王峰为常务副组长,各区(县)政府、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区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区(县)长、市直单位主管安全副局长为成员的市安全生产责任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安监局。各区县要成立安全生产责任区领导小组,区县各有关部门、乡镇、社区、村(屯)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按照“领导定片、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级、应急定制、配置定量、培训定岗、信息定时、奖惩定责”的标准要求,制定行业和区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区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标准,明确各部门、乡镇、社区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人,明确各级领导、安监员、安全生产协管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二)网格划分,制定区域图(201461日至615日)。各区县安全生产管理网格要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根据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划分出覆盖全辖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乡镇网格以一个村(屯)为单位,划分成1个网格;经济规模大或生产经营单位多的社区,也可划分为2个以上网格;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如当地建有一定规模的工业区)划分独立网格。区县级网格一般以乡镇、社区辖区划分,工业、商贸等聚集区域,也可以划分独立网格。金沙新区、经济开发区等管委会可根据所在地实际情况进行网格划分。各区县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网格化安全管理区域图》,区域图用不同颜色标明各安全管理网格,并标明每个网格的位置、区域范围、安全管理责任人、联系领导、重点监管单位基本情况等。所管辖的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单位标记明显符号。

(三)组织培训(2014615日至731)由市安委办统一组织,对各级分管领导、安监员、安全协管员进行网格管理知识培训,为安全生产责任区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四)采集信息,建立档案(20148月至10月)。各有关部门、乡镇、社区要对负责网格内的安全生产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摸底统计,逐级将单位名称、单位性质、经济类型、单位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从业人数、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培训、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等信息进行采集、汇总,建立起各级网格的信息档案。

(五)整体推进,全面实施(从201411月起)。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区管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职责不清、覆盖不全等问题的,要及时修正完善。

(六)检查验收,评先选优(20151月)。年终对各区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区推进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安全生产责任区工作进度快、质量好的部门和单位,市安委会将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职责

(一)市级部门工作职责。

1.指导、帮助区县、市职能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方案、网格安全管理手册,编制本部门网格化管理区域图和责任架构图,确定各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和联系领导。

2.指导、帮助区县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根据本部门法定职责,及时、依法对区县、职能部门发现并上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4.对于区县报告需要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的重要案件,要上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查处。重大事项应当立即向市安委会进行报告,并向当地政府通报。

5.各部门依据分工情况明确网格化责任人,并定期召开网格化工作通报分析会。

6.市安委办负责协调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和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网格化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和备案工作;负责汇总各区县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情况并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二)区县工作职责。

1.区县安委会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负总责并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督导各单位落实责任,完善制度,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责任区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2.区县政府各战线分管领导落实分片联系点制度,承担联系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督查和指导责任,定期到联系点进行工作检查,监督联系点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

3.区县安委办受安委会委托对各网格工作开展情况实施考核、督查和指导。

(三)乡镇、街道、社区、村屯、企业及具体网格责任人的职责由区县及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上报市安委办备案。

五、建立制度

(一)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每个网格应建立健全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和安全管理档案,分层级制定监管规划并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隐患整改消除信息登记工作。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区专家库。在现有安全生产专家的基础上从全市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以及省内具有丰富经验和资质的安全生产专家中聘任,为我市安全生产责任区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主要由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

(三)建立信用体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和失信惩戒制度,定期公布企业失信行为和惩戒信息,推动企业自律;改进、完善安全生产信用评级,将企业安全状况和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税收、工伤保险、安全责任险等方面挂钩,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与自上而下层层签约相同步,推行自下而上层层承诺。

(四)建立健全定期检查、督查、考核制度。网格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要制定监管规划(方案),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对辖区内停产、关闭或废弃等可能存在或者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场所进行全面大巡查,每2个月不少于1次。市、区县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督查考核小组,每季度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一次考核,提出对网格安全责任人的奖惩意见。

(五)建立抽查通报和领导联系点制度。区县级安委办不定期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进行通报。分管联系相关责任区的县级领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要积极监督指导联系点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整治重大、较大安全隐患,维护联系点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六)建立信息管理通报制度。各乡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掌握网格内安全管理动态,严格安全生产状况动态监控管理。对于发现的问题,需要由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及时向乡镇安监站报告。乡镇安监站负责辖区内安全隐患的汇总、分类、移交、整治、查处、反馈、存档等工作,重大隐患需要由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及时报告并协助做好查处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各区县、部门、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市安全生产责任区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取得成效。对于未认真落实市安全生产责任区领导小组推进工作的,将由主管领导戒免谈话

(二)各区县安委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协调、督导力度,督导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要求抓好落实,并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三)各区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结合隐患排查治理、班组建设以及安全社区建设的有关要求,把基层安监机构建设纳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重点内容,进一步加强区县、乡镇两级安监机构建设,使各项监管工作有人抓、有能力管,全面落实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

(四)企业要根据方案要求,落实好网格化建立工作。网格要求落实到班组、岗位,凡未按要求建立网格和积分未达到要求,均列入黑名单,按失信惩戒制度处理并向全市通报。此项工作的考核由市、区县相关部门负责,采取定期考核积分制。

(五)网格责任人未按方案要求完成工作职责的,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

(六)各区县、责任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区及“网格化”管理体系的具体要求,尽快编制本区域、本部门方案和考核细则,并将方案、考核细则及《网格化安全管理区域图》于2014615日前报市安全生产责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鸣,联系电话:822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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