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抚中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察意见】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
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抚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4〕51号)精神,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和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的有力手段,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促进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任务
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确定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抓好重要政策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抓好政府会议决定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抓好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五)抓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
(六)抓好省政府督查室交办事项落实的督促检查。
三、基本原则
督促检查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总结经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原则。
(一)服务大局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把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作为督促检查的重点,确保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问题导向的原则。牢固树立从查找问题入手,反映工作进度;从反映问题入手,给领导当好参谋;从解决问题入手,提出可操作性建议的思维方法和工作思路。
(三)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实事求是的理念,把实事求是的原则贯穿于督促检查工作全过程,注重深入实际开展督查调研,全面准确了解和反映情况。
(四)注重实效的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地掌握工作节奏,紧跟领导的思路、要求和工作推进的节点,适时有效地完成督促检查任务。进一步规范督促检查工作流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情况,及时跟踪问效。
四、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办公室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体系。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县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协调和落实。
(二)督查调研机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决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督查调研,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查找落实不好的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限期报告机制。县委、县政府印发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要部署后,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时限报告贯彻落实情况;县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有关部门要按时限办结并报告办理情况。
(四)督查复核机制。对政府重点工作、重大工程,要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回访,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对惠民实事等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深入实地对落实情况开展调查复核,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检查和了解情况是否查明、整改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重要督促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再督查”,防止个别单位敷衍了事、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使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五)情况通报机制。县政府印发重要文件、召开重要会议、作出重要部署后,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实事求是报告贯彻落实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对抓落实工作成效明显、社会满意度高的,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推动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的部门或由于主办单位统筹不力、协办单位不主动配合、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延误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报告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意见。
(六)问责问效机制。对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工作推进不力的,提请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发现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存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责。
抚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