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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方案】怀远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时间:2023-07-01 08:36:02 来源:网友投稿

怀远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怀远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怀远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怀远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尽快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蚌政办〔201645号),结合我县脱贫攻坚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统筹原则

(一)规划统筹,分步实施。在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目标任务框架内,围绕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整合资源,增强合力。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下,按整合清单所列项目将统筹资金纳入扶贫专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结合脱贫攻坚任务统筹使用,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模式。

(三)聚焦贫困,精准扶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最急盼、现实最可能、基础利益长远的问题入手,聚焦整合,精准投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生态保护,精准扶持贫困人口早日脱贫。

(四)因地制宜,规范运作。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统一规划、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督促检查,规范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

二、统筹范围

范围包括中央安排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现代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重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持)。

省级层面整合范围除中央对应项目外,包括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城乡社区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粮食产业化财政专项资金、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化经营项目、现代农业园区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市级财政资金整合范围除中央、省整合项目外,包括市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粮食产业化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资金(涉农部分)、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资金、农村公路建设以奖代补配套资金以及教育涉农项目资金。

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能够整合使用的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完善资金使用机制,精准有效使用资金。

三、统筹方式

(一)资金统筹。每年9月底,县财政局商各项目主管部门将下年度整合项目资金(40%以上)计划数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项目资金到位时及时划转至扶贫资金专户。

(二)项目安排。扶贫办、县财政局按统筹资金计划,结合县扶贫攻坚总体规划、扶贫重点村发展规划和脱贫攻坚年度任务安排项目,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行文下发至各相关乡镇、村。

(三)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扶贫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实施,及时开展规划设计、项目建设预算、项目投资评审工作,详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扶持方案,确保年内项目年内发挥效益。

四、统筹资金使用

统筹整合的财政资金重点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工作。按照“五个一批”的原则,以扶贫整村推进工作为载体,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全力推动贫困村、贫困户产业发展,推动实现脱贫目标。

(一)基础设施。支持贫困地区通乡、通村道路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建设,荒坡荒地改造,信息化建设,电视、广播、宽带户户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生产发展。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畜牧业、林业;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经济作物、畜牧、农产品初加工及精深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光伏发电等。

(三)生态环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绿化、农村沼气、耕地保护、水土保持工程等项目。

(四)社会事业。支持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等,确保政策兜底一批;支持做好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贫困户及残疾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支持做好学前教育贫困资助、中职助学金、高中助学金、义务教育贫困生生活补助、雨露计划。支持贫困户提升职业技能、种养技术。其他与贫困村、贫困户生产、生活、创收增收有关的其他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督办检查等工作。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一是工作机制。统筹整合财政资金要充分发挥重大项目或龙头性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二是运行机制。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一律实行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公示制、项目竣工审计制、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绩效考核制。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怀远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办。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严格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县财政局负责编制资金整合清单,负责资金监管。县扶贫办具体负责扶贫规划与项目立项,组织项目实施,开展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负责编制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绩效清单。各相关部门负责提供整合项目预算,配合县财政局做好整合项目计划。各乡镇负责项目申报和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监察、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统筹项目资金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的,将依法依规问责督办,严格责任倒查和问责。各单位要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六、严格监督管理

(一)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按照资金使用到哪里、制度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健全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等各环节、全方位管理制度体系,确保资金公开透明、严格规范使用。建立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绝不允许以脱贫名义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资金。

(二)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按照“扶一个、脱一个,脱一个、退一个”的精准扶贫要求,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管理。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绩效监督,绩效结果与扶贫资金安排相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三)全面推行公开公示。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做到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结果公开。对所有扶贫资金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开。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巡查制度,加强对财政脱贫攻坚政策、资金、项目的动态和常态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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