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2015年度黄浦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考核评估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5〕28号)要求,深化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本区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考核评估范围
区政府各委、局、办和各街道办事处。
二、考核评估内容
主要考核评估各部门和各街道落实《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黄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黄府办发〔2015〕17号)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保密审查、公文备案、主动公开信息移交、日常交办事项等。
(二)政府信息的公开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及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和推进情况,信息公开条例和规定要求的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包括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规范性、引导性,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三、方法和步骤
(一)部门自查
各部门、各街道根据考核评估指标表开展自查,填写并提交考核评估指标表及相关材料。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重点部门核查
1.区财政局核实财政资金公开的自查情况,包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的公开结果;
2.区审改办核查行政审批信息,行政权力、责任、服务、效能“四张清单”的公开情况;
3.区保密局核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的落实情况;
4.区政府法制办提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理情况;
5.区档案局提供全区公开信息送交情况。
(三)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评估
区政府办公室汇总联席会议各相关部门的核查情况,综合考虑形成各部门、各街道考核评估总分。
四、时间安排
(一)2016年1月16日前,各部门、各街道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内网平台的数据报送栏目进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表,填写完成考核评估表。
(二)2016年1月下旬,区政府办公室会同联席会议各相关部门对各部门、各街道进行评分。
(三)2016年2月初,各部门、各街道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至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并于2016年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撰写、提交、公布情况将纳入2015年度的考核)
(四)2016年3月,区政府办公室汇总分数形成考核评估结果。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街道要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限,认真填写并报送有关考核评估材料,确保本次考核评估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