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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方案】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23 16:36:01 来源:网友投稿

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6号)、(咸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省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546号)、(咸政发〔201616号)以及《陕西省人社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发〔2015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在我市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二、工作步骤

(一)基础工作阶段(20167月底前)

1.制定实施意见。根据中省市有关政策精神,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2.完善个人账户。对各参保单位报送的人员档案、参保信息和个人缴费数据,对照编制情况进行审核复查。

3.做好资金测算。开展基金收支和财政支出需求测算工作,提出统筹安排财政预算的意见。

4.加大业务培训。分期分批对全市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业务人员进行政策规定、经办流程信息化操作培训。

5.加强基础建设。落实经办场所,充实工作人员,配备办公设备,做好市本级及各县区经办机构信息系统网络布线和设备安装工作。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69月底前)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先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再全额事业单位,最后其他单位的顺序逐一落实,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稳妥有序地做好改革实施工作。

1.基础信息采集。由参保单位进行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组织、编制部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单位和个人信息,建立参保单位、人员基础数据资料库,为参保缴费和计算养老保险待遇提供依据。

2.基金征缴划转。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应缴纳的20%部分和职业年金单位应缴纳的8%部分,按中省有关规定执行。将财政代扣的全额供款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应缴纳的8%和职业年金个人应缴纳的4%部分,缴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纳入参保范围的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将开展试点时参保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划入职业年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实账积累。

3.离退休待遇发放。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将原由财政部门发放退休工资的全额供款单位的退休人员,移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养老金。

2014101日至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个人和单位参保缴费后,按新的政策规定和程序重新核定其退休待遇标准,从其所在单位缴清养老保险费用的次月起,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待遇差额部分拨付到参保单位,由单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待遇发放按中省有关规定执行。

4.审定参保资格。各县市区、市级编制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市《实施意见》明确的参保范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所属工作人员编制身份的审核确认,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在各级编制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工作人员身份明确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体系。

5.办理参保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向相应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各经办机构要在认真审核参保登记资料的基础上,及时核定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并做好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10月以后)

新老制度紧密衔接、平稳过渡后,全面实施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各项业务按规程进入正常经办流程。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学习领会中省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并确保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任务。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了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为成员,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检查、指导和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机构,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2.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时限要求,尽快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扎实有序地做好组织实施,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市县两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改革工作平稳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大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力度,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财政部门要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做好相关财政预算,承担好基本养老金兜底发放,并配合做好政策和业务培训。编制管理部门要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明确事业单位类别,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加强市县经办机构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对本系统、本单位的机构性质、人员编制以及在职人员基本情况等进行反复核查,按规定及时 做好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做好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收、关系转续、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为了推动工作落实,根据省上有关要求,建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月报制度,各县市区、市级相关部门要每月底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改革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对工作进展缓慢、政策落实不力的将派员督导,问题严重的将予以通报。

3.提升经办水平。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建设,及时落实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及配套设施,为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提供可靠保障。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基金安全;要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策素养、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和经办水平,为全市机关事事业单位提供规范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的管理服务。

4.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准确解读政策,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积极支持改革。要强化舆情监控,掌握思想动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切实做好新老制度的衔接工作,对于此项改革实施期间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请示汇报,需要省上统一规范明确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统筹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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