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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体会十篇合集

时间:2022-11-07 12:30:1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体会十篇合集,供大家参考。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体会十篇合集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规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自 2015 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 7 年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 8 月 19 日经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 月 8 日发布。这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 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党内法规。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试行 7 年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

 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务必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让干部精神抖擞起来,通过新陈代谢保持生机活力和组织机能健康。此次修订,就是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踔厉奋发、笃行不怠,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最讲认真。”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敢于负责,在“下”上讲认真,不当老好人、不怕“撕破脸”。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推进“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为勇于推进能“下”的领导干部撑腰壮胆,保证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对于“下”的干部,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下”了之。对调下来的干部,要及时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引导他们自我加压、自我鞭策,努力进取,迎头赶上。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也要

 适时使用。通过“能上能下”,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蓬勃生机活力。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从党的事业发展角度来看,从人民利益要求的角度来看,正因为领导干部这个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正因为它是一般老百姓都非常关注的职业,就更是不能马虎、不能随意,更要保证让真正合格的、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在应该的位子上,让不合格的、不能履行职责的人去做他们合适的工作。否则,受损失的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就是制定《规定》的初衷所在。

 所以,它贯穿的是“三严三实”的要求,体现的是对干

 部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其目的就在于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促使干部奋发有为、务实进取,真正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干部能上能下,关键是下。要让干部下得合理、下得合法、下得让干部服气、下得真正能够起到对干部队伍的激励作用,这就要靠相关制度的科学设计。对此,《规定》在制定过程中多方面征求意见,严格论证,在下的原则、下的方式、下的程序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不仅有很强的针对性,而且有很强的操作性。比如,《规定》中充分考虑到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情况多样、原因复杂,在列举这些情形时就有清楚的分类,而且在下的方式方面也有严格的政策,如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使这些干部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才尽其用。

 好的制度能否有效地发挥作用,在于这种制度能否得到很好的执行。比起提拔干部,让干部下这样的制度执行起来的确会有一定的难度。执行者的态度、原则性、责任感,执行过程中的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的追究等,都会对制度执行产生很大影响。对此,《规定》对于制度执行中落实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都有明确的要求,特别是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制定落实细则,这些都会对《规定》的执行起到重要作用。

 我们相信,随着制度在现实中的执行和不断完善,干部能上能下这个本应成为常态的现象,必将会以它应有的面目为人们特别是为干部所认可、所接受。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时隔 7 年中央再次对此规定进行完善。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一直高度重视,并始终着力坚持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组织部门的干部人事工作提供了新的遵循和启示:

 选任用人要始终坚持“严”的标准。此次出台的制度规定,在内容上强调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进一步严格了程序、规范了方式、细化了举措。在制度执行上,从严要求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切实按制度落实、按规范执行、按程序办理,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干部退休、任期、问责等各项制度。

 知人善任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此次出台的制度规定尤其聚焦了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

 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缺乏有效整治措施的问题;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应当调整的 10 种情形,并进一步规范了调整程序和方式,增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认真梳理当地干部存在的各类问题,深入了解每位干部特点特性及擅长领域,逐步将想干事、能干事、专业化水平高的干部提拔到合适岗位,将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进行再培训、再教育、再调整。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下规定》学习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一、强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的政治自觉

 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是培养选拔新

 时代党和人民需要好干部的现实需要。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其中的科学选人用人理念,打牢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的理论根基和思想基础。

 深刻把握有为与有位的辩证关系,让干部担当与组织担当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干部的自身努力,在于干部为事业担当作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组织的培养,十分重要的是组织要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干部担当是干部成长的立身之本,是有为的具体体现,是有位的先决条件;组织担当是事业发展的坚实保障,是有为的动力源泉,是有位的效能发挥。坚持有为与有位相统一,才能在推动事业发展中实现干事与选人相融共生,破解干事归干事、用人归用人的不良循环。

 深刻把握谁上与谁下的关键界限,把以德为先与事业为上作为标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选用的干部必须是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的干部”,“事业发展需要什么样的人就用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最合适就选什么样的人”。

 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就要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紧把严政治标准这道硬杠杠,突出以德为先、事业为上,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把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的岗位上,让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有舞台有奔头,让有硬伤不作为的干部靠边站没市场,确保组织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党和人民干事,让干部在推动事业发展中茁壮成长。

 深刻把握能上与能下的适用条件,使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导向鲜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重要举措,着力解决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问题”。组织选人用人,一定要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察清谁优谁劣、谁能谁庸,分清谁在担当谁在干,谁在敷衍谁在看,真正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同时,要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公道对待干部、公平评价干部、公正使用干部,让干部上有动力、下得服气。

 二、强化激发干部队伍 干事创业活力的实践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市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把完善落实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作为干部工作的“牛鼻子”,不断探索创新,激励广大干部在推动特区事业发展中奋勇争先。

 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思想觉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是激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思想“总开关”。近年来,深圳市充分发挥改革开放排头兵、先行地、试验田的优势,大力推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率先实施各级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全市 1050 个党群服务中心普遍建立新时代大讲堂,组建学做讲习团送党课下基层,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重要论述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南,在学思用贯通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知信行统一中主动担当作为。

 强化选拔任用,树立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鲜明导向。出台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办法,切实把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把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豁得出去、冲得上去的 22 名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市直正处级干部提拔到局级领导岗位。围绕治水提质、查违拆迁、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开展干部专项考核,811 名敢抓敢管的优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突出“勇智谋能”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的 30 多名优秀干部及时提拔或晋升职级。连续 3 年开展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

 题专项整治,对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干部考察、日常管理掌握的问题线索集中进行研判和排查,对 101 名工作不在状态、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干部进行免职、调整、降职处理,切实让有为者有位、实干者实惠,无为者无位、钻空者落空。

 改进考察考核,把握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客观依据。实施“六必谈”“五必核”“四必清”干部考察法,通过家访了解、延伸考察、疑点追问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考察了解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条例,聚焦高质量发展、党的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把干部的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建设等现实表现作为考核基本内容和评价基本标准,不断优化考核指标体系。改进干部平时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坚持多考合一,定性定量结合,分级分类考评,全覆盖实现对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领导干部的精准考核、科学评价。

 注重关心关爱,激发有为有位能上能下的内生动力。深入落实党中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意见,制定实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9 条”,出台激励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担当作为“12 条”。打破隐性台阶,明确表现突出的区委常委、副区长和其他局级干部可直接提任区委书记或区长。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考察评价干部“保护清单”,对积极承担急难险重工作出现失误等 10 种情形,不作负面评价,不影响

 提拔使用。建立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后续跟踪管理制度,近3 年有 200 多名影响期满、改正错误、表现优秀的干部得到进一步使用。实施向基层倾斜的收入分配政策,确保同层级干部街道比区高 10%、区比市高 10%。

 三、强化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政策支撑

 当前,深圳正在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重大历史机遇,迫切需要一大批有为能为善为的好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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