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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申报表【优秀范文】

时间:2022-10-26 18:25:1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申报表【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申报表【优秀范文】

 

 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申报表

 (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俗类项目)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名称:

 所属市、区或行业协会: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二二年九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按已公布的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类别、名称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签字、盖章不得复印、打印。

 (三)本表纸质件一式三份。

 二、填表说明 (一)“单位名称”均与法人登记信息保持一致。名称如与市级保护单位公布文件中不一致,请在法人单位后用括号标注。

 (二)“在职人员”是指与本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人员结构”、“设备设施与场馆平台建设”、“表演或活动”、“传承活动”、“资料收集整理记录工作”和“公益性传播活动”6 栏,均填写 2020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2 年内的相关内容。

  单位名称

 工商登记号或单位机构代码

 成立时间

 法人代表

 非遗保护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编

 认定为苏州市级保护单位时间(具体到年月)

 在职人员总数

 退休返聘或外聘人员数量

 人员

 结构

  技艺人员总数

 项目主要行当(角色)技艺人员分布情况

 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从艺时间、擅长技艺或行

 当)

 掌握行业较高技艺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从艺时间、擅长技艺或行当)

 40 周岁以下技艺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从艺时间、擅长技艺或行当)

 设备设施与场馆平台建设 资金、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基础条件情况

 小型陈列馆、剧场、展示馆、资料室、网络展示平台建设情况

 专题博物馆、一定规模剧场、展示馆、资料(档案)馆建设及

 对外开放或演出情况 表演

 或

 活动

  年平均演出场次

 年平均演出经典作品、经典片段或绝活绝技场次

 复排、挖掘经典作品或传统绝活绝技、传统经典片段情况

 作品或人员获奖情况(获奖人员、作品名称、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奖项级别、颁发部门)

 传承

 活动 制定传承计划、安排传承经费情况

 5 年来学徒总数

 传承人或老艺人开展传承活动情况(姓

 名、所带学徒数量、单位给予的支持)

 一对一带徒情况 (师徒姓名、技艺掌握情况)

 开展传统表演技艺或经典作品、片段的传承工作情况

 学徒表演活动或作品获奖情况(获奖人员、作品名称、奖项名称、获奖时间、奖项级别、颁发部门)

 编写教材或录制教学资料(名称、内容、数量(字数、张数、时长))

 资料收集整理记录工作 档案资料整理记录情况(基本内容、时长、字数、自行制作

 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

 开展资料与档案收集整理的人员情况(姓名、是否专职)

  书籍、专著或完整的影像资料的撰写、出版、制作情况(、名称、内容、字数、张数、时长等)

 公益性

 传播

 活动

 参与的展示活动(总数、时间、地点、名称、内容)

 自行组织开展的展示活动(总数、时间、地点、名称、内容)

 进校园、进社区等培训活动或接待观摩活动(总次数、时间、地点、名称、内容、

 课时)

 对外交流活动情况(总次数、名称、活动地点、基本内容)

 材

 料

 真

 实

 性

 承

 诺

 及

 使

 用

 授

 权

 书

 本单位声明所填报及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可靠,并授权各级文化部门和非遗工作机构用于非商业用途。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

 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专

 家

 评

 估

 意

 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评

 估

 专

 家

 名

 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电话 签字

 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申报表

  (传统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类项目)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名称:

 所属市、区或行业协会: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二二年九月

 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

 一、注意事项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按已公布的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类别、名称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表格除签字外,一律用电脑填写,内容应准确、完整、真实。签字、盖章不得复印、打印。

 (三)本表纸质件一式三份。

 二、填表说明 (一)“单位名称”均与法人登记信息保持一致。名称如与市级保护单位公布文件中不一致,请在法人单位后用括号标注。

 (二)“在职人员”是指与本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人员结构”、“设备设施与场馆平台建设”、“生产创作活动”、“传承活动”、“资料收集整理记录工作”和“公益性传播活动”6 栏,均填写 2020 年---2021 年 2 年内的相关内容。

  单位名称

 工商登记号或单位机构代码

 成立时间

 法人代表

 非遗保护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

 邮编

 认定为苏州市级保护单位时间(具体到年月)

 在职人员总数

 退休返聘或外聘人员数量

 人员

 结构

  技艺人员总数

 项目主要生产流程(门类)技艺人员情况

 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从艺时

 间、擅长技艺)

 掌握行业较高技艺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从艺时间、擅长技艺)

 40 周岁以下技艺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从艺时间、擅长技艺))

 设备设施与场馆平台建设 资金、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基础条件情况

 小型陈列馆、展示馆、资料室、网络展示平台建设情况

 专题博物馆、展示馆、资料(档案)馆建设及对外开放情况

 生产

 创作

 活动

  年平均生产创作产(作)品数量

 代表性作品 (名称、制作时间,限填 10件

 挖掘或复原的传统技艺

 改良(进)的技艺或研发对行业发展起引领作用的新产品

 产(作)品或人员获奖情况(获奖人员、获奖作品名称、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奖项级别、颁发部门)

 传承

 活动 制定传承计划、安排传承经费情况

 5 年来学徒总数

 传承人或老艺人开

 展传承活动情况(姓名、所带学徒数量、单位给予的支持)

 一对一带徒情况 (师徒姓名、技艺掌握情况)

 开展所挖掘、复原的传统技艺或高难度技艺的传承情况

 学徒生产创作产(作)品获奖情况(获奖人员、获奖作品名称、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奖项级别、颁发部门)

 编写教材或录制教学资料(名称、内容、字数、张数、时长)

 资料收集整档案资料整理记录情况(基本内容、时

 理记录工作 长、字数、自行制作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

 开展资料与档案收集整理的人员情况(姓名、是否专职)

  书籍、专著或完整的影像资料的撰写、出版、制作情况(、名称、内容、字数、张数、时长)

 公益性

 传播

 活动

 参与的展示活动(总数、时间、地点、名称、内容)

 自行组织开展的展示活动(总数、时间、地点、名称、内容)

 进校园、进社区等培训活动或接待观摩活动(总次数、时间、

 地点、名称、内容、课时)

 对外交流活动情况(总次数、名称、活动地点、基本内容)

 材料真实性承诺及使用

 授权书

 本单位声明所填报及提供的材料均真实可靠,并授权各级文化部门和非遗工作机构用于非商业用途。

 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意见

  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专

 家

 评

 估

 意

 见

  专家组组长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评

 估

 专

 家

 名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联系电话 签字

 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评估证明材料制作要求 一、证明材料一式 1 份。

 二、“人员结构”、“设备设施与场馆平台建设”、“表演或活动(生产创作活动)”、“传承活动”、“资料收集整理记录工作”和“公益性传播活动”6 栏中的有关填报内容,均需提供相应的照片、证书复印件、书籍、书面材料或复印件、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表演类项目保护单位需演出的视听资料,时长不少于 5 分钟。

 三、保护单位需提供 2 张以上工作照(生产、演出照片)、2 张以上传承活动照片(老师授课或指导学生操作演出等活动照片)。

 四、保护单位编写制作的教材、书籍或文章等,可以以纸质件上交,也可以数码照片、扫描件形式上交。录制的视听资料,可以以光盘、硬盘、U 盘形式上交。

 单

 五、所有文字资料、出版书籍、照片、视听资料均需为评估期限内拍摄、制作或出版。

  2022 年度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保护单位评估汇总表 地区或行业协会: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类别 项目 保护单位信息信息 备注

 单位名称 工商登记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 非遗保护工作负责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是否为省级国家级保护单位

 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保护单位评估标准(试行)

 Ⅰ Ⅰ. 适用于口述与表演类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 评估内容 评估指标项 评估分值 一、人员结构

 1. 有 2 名以上掌握行业较高水平的技艺人员或 1 名以上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5 5 分

 2.具备完成项目全部行当(角色)或全部流程的技艺人员,且其中 2 人以上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5 5 分

 3.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的技艺人员占技艺人员总数的 20%以上

  5 5 分

 二、设备设施与场馆平台建设

 4.具备开展表演与传承活动的资金、场地、设施、设备、道具等物质条件

  2 2 分

 5.设施道具完善或工作条件良好, 建有小型的剧场、陈列馆、展示馆、资料室或建有网络展示平台

  3 3 分

 6. 建有一定规模的专题博物馆、展示馆、资料(档案)馆并对外开放,或建有一定规模的剧场并对外演出

 5 5 分

 三、表演或活动 动

 7.开展常态化的表演创作或活动 5 5 分

 8.年平均开展 60 次以上的演出或活动 5 5 分

 9.年平均演出经典作品 20 场以上,演出经典片段或绝活绝技 40 场以上 4 4 分

 10.复排、挖掘 1 部经典作品或 2 项传统绝活绝技、5 个传统经典片段 5 5 分

 11.单位及其人员表演创作活动或新创作作品获得市级以上行业或主管部门的权威奖项 1)市级奖项 1 1 分

 2)省级奖项

 2 2 分

 3)国家级奖项

 3 3 分

  12.开展常态化的传承活动,为传承人或老艺人的传承活 5 分

  四、传承活动 动创造必要条件 13.制定可行的传承计划,并安排一定的传承经费,鼓励老艺人或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 5 分 14. 开展一对一的传承活动,4 年内老艺人或传承人新带徒 2 人以上,且学徒掌握基本技艺或技艺有较大提高 6 分 15.开展传统表演技艺或经典作品、片段的传承工作,且学徒掌握基本技艺或能够担任重要角色 3 分 16.培养的学徒,表演或创作作品获得市级以上行业或主管部门的权威奖项:

 市级奖项 1 分 省级奖项 2 分 国家级奖项 3 分 17.编写教材或录制教学资料 5 分 五、资料收集整理记录工作 18.开展了一定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拥有项目技艺的基本资料。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技艺整理资料 2 2 分

 19.有人员开展资料与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建立了基本的资料档案

  3 3 分

 20.有专职人员开展资料与技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系统完善的项目资料档案,整理编写了一定的书籍、专著或完整的影像资料 5 5 分

 六、公益性传播活动 21.年参 5 次以上展示活动或自行组织开展 2 次以上展示活动 2 2 分

 22.年组织开展 30 课时以上进校园、进社区等培训活动或组织在校学生等人员到所在单位进行观摩或体验活动 2次以上。

 3 3 分

 23.年参与或开展 1 次以上对外交流或展示活动 1.苏州市外 2 2 分

 2.江苏省外 3 3 分

 备注:

 1.本表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体育杂技竞技等 6 个大类。民俗类项目保护单位评估参照本标准执行。

 2.除特别注明外,评估周期为 2 年,即评估年之前 2 年内的工作或活动。

 3. 在特定时间内演出或活动的项目,其第 8-9 项的评估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具体评估指标。

 4. 本表“一、人员结构”中的人员和传承人、老艺人、学徒等,指与保护单位签署 2 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的正式工作人员。

 5.保护单位为相关项目行业协会的,本表中的人员指与行业协会成员单位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协议)的正式工作人员。

 6.因项目从业人员主要为业余工作者或无法人资格从业单位,由公有机构履行保护单位义务的,人员指为公有机构认定的开展项目保护传承具体实践工作的人员。

 7.本表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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