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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报告】梅州市工商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7-02 16:54: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2016年,梅州市工商局按照广东省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规划和方案,围绕《法治广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省、梅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目标要求,认真采取积极措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报告】梅州市工商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工商报告】梅州市工商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16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


2016年,梅州市工商局按照广东省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规划和方案,围绕《法治广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省、梅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目标要求,认真采取积极措施,抓好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确保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现将本局2016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工商局领导非常重视抓好本局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落实。李君局长经常在局领导班子会议以及市局领导班子扩大学习会议上强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生命线,一切工作都要做到依法行政,全局的各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履行。

1、成立依法行政工作机构2016年由于市工商局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人员的变动,市工商局及时调整了本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人员,将办公室设在法规科,确保本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有组织、有机构、有人员、有落实。

2、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认真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市工商局重视抓好“七五”普法工作的落实,制定了《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同时在2016年初制定《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6年普法与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并专门对局党组中心组2016年学法计划进行了安排。

3、听取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市工商局领导班子每年分别在上、下半年听取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汇报,促进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市工商局未有部门立法项目,以市政府名义起草制定出台了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的规范性文件1件,即是对201525日梅州市政府制定《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管理规定》(梅市府办[2015]3号)进行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市工商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整个程序执行。通过全市实施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对放宽市场主体住所证明方式、“一址多照”等作了新的规定。

三、 落实行政决策情况

市工商局按照市编委的“三定”方案,设置政策法规科,负责全局的依法行政工作,2016年聘请一名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对涉及全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审查把关,确保本局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做到依法依规。同时,市工商局积极推动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落实。制订《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在本部门网站和市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发布。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

1、认真抓好本局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制定了《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机构岗位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

2、抓好全系统执法办案质量的提高。为确保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中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行政。2016年上半年市工商局举办了全市工商系统法规、办案部门人员参加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业务班1期,同时还组织对梅江、梅县分局分局进行执法调研指导。10月份,组织全市工商系统进行执法案件的交叉评查工作,对提高全系统办案件质量收到较好的效果。据统计,2016年市工商局各业务科先后组织各类法律法规业务学习培训8期(次)。

3、认真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市工商局积极加强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签转发了《工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同时,严格遵守“两法衔接”工作职责和程序,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五、政务公开全面推进情况

市工商局认真按照国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梅州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

1、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发挥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加强公众互动的作用,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服务水平,制定《梅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机构与职责、栏目设置与管理、公开内容与保障、公众互动管理、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监督与考核等内容,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确保全系统各级工商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统一领导、协调有序、稳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2、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化水平。为适应社会发展形势和新的工作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市工商局不断改进和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一是明确了各职能部门通过网站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的职责和操作规程。二是制定印发了全市工商系统工商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加强对基层工商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三是实现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步更新。四是明确信息发布工作人员责任,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升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了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市工商局主动适应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和大数据趋势,抽调精英骨干组建研发团队,成功自主开发并运行了商事主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一是实现商事主体信息“透明化”,该平台立足梅州辖区实际,面向社会公众和各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开发了商事登记改革动态、商事主体智能查询、经营范围自助服务、商事登记咨询服务等功能,可以实时在线查询了解市场主体信息、查询经营范围等信息,通过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可以把企业信用状况“晒”出来,真正发挥信用监管的作用。二是实现后续监管机制“信息化”,为工商部门后续监管提供了信息化保障,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实现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化”。在原有网页版的基础上,同时开发了信息平台的手机APP应用程序,群众通过二维码扫描就可以在手机上登录使用。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通过梅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梅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3条。其中部门文件1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2条、财政预算信息1条、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条。二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各类媒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市工商局共通过梅州电视台、梅州电台、《梅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发布政府信息300多条次。三是通过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编发《工商行政管理信息》231期,发布信息231条。四是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共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47条次。自市工商局官方微博开通以来,共发布信息591条次。五是2016年,市工商局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gdgs.gov.cn),对全市新申请成立的26775户市场主体相关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广大群众可以登录该系统进行查询。

5、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6年,市工商局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受理企业档案、企业登记信息查询1836宗,接受梅州民声咨询投诉204宗,全部依法按时答复。

6、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6年,市工商局共收到承办的政协委员提案7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6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基本做到了办复率、面商率和满意率3个百分百。

7、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16年度,市工商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

健全完善商事登记制度,创新商事登记方式,推进企业“先照后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登记制度改革。

1)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革20131215日,梅州市政府在省政府20141月制定《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之前,在粤东西北地区市中,率先制定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方案(试行)、梅州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梅市府[2013]28)

2)实施“先照后证”改革。按照《梅州市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从201411日起,梅州市除清理后保留的商事登记前置许可事项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具有经营主体资格,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从事需要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凭相关材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后,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3)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201525日,梅州市政府制定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管理规定》(梅市府办[2015]3号),2016年又进行了修改。通过全市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对放宽市场主体住所证明方式、“一址多照”等作了新的规定。

4)缩短办照时限。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印发《梅州市工商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扶持梅州经济发展举措的通知》(梅市工商字[2008]8号)等制度,明确了缩短办照时限,如对企业的开业登记,受理后应在5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比《行政许可法》规定时间缩短了15日。

5)创新服务方式2016年,市工商局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制定了《梅州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业务实行“同城通办”登记模式的通知》(梅市工商审字[2016]84号)、关于印发《梅州市工商局推进一门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综合服务窗口(登记注册类)设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工商[2016]15号),并转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面推开电子营业执照的通知 》的通知(梅市工商审字[2016]88号),实行了梅州市区和市工业园区“同城通办”登记模式和“一门式政府服务”模式,全市全面推开电子营业执照的申领工作。

6)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登记制度改革20169月,市工商局等七部门转发了《广东省工商局等七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五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梅市工商〔2016〕联字9号),于101日开始,在全市实行企业登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梅州市商改办印发了《关于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商改办函[2016]10),全市于111日开始,实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两证整合”制度。

七、创新企业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加强监管信息公示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

1、监管方式进一步创新2016年,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建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的通知》([2016]26), 市工商局印发了《梅州市工商系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工商〔201612号),并转发了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落实“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通知,提出了落实“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市工商局下发了不定向抽查市场主体名单的通知,组织全市工商部门不定向抽查了661户市场主体。  

2、强化对不正当竞争等违反市场竞争秩序行为的监管。梅州市工商局《转发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通知》(梅市工商检字[2016]18号),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约谈、引导和提醒。2016年,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 254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80车次,检查公用企业3160户次,暂未发现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

3、监管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增强2016年,市工商局转发了《广东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检查的通知》(梅市工商管字[2016]21号),部署和开展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的检查。全市工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进行了公示,梅州市商事主体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也在去年开始了启用。

2016年,市工商局在抓好全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离形势发展和法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市工商局将认真按照广东省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规划和方案,围绕《法治广东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省、梅州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目标要求,认真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本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保证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服务于梅州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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