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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9篇

时间:2022-07-23 12:45:07 来源:网友投稿

2022年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9篇

2022年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篇1

  懒惰也是天生的,勤奋需自己努力,一放松就懒了。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公安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加强领导组织,发挥“头雁”作用

  我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新时期改革和加强公安工作的战略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市长、公安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作为各单位年底评优评先、立功授奖、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强化疫情防控,全面履行公安职能

  (一)疫情防控方面。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依法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自觉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明确公安机关职责权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严厉打击针对疫情防治产品药品等实施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诈骗类、妨害公务和涉野生动物类等行为,形成打击涉疫情和影响社会稳定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1月22日以来,我局共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82宗,破案57宗,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5人,逮捕7人,起诉7人;查处涉疫情防控治安案件38起,行政拘留6人,罚款117人;累计网络巡查发现、删堵涉疫情负面有害信息54条,落地查处造谣传谣网民8人。二是强化程序证据意识,确保执法办案。严格规范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熟练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各项执法活动的法律依据和流程,确保案件办理合法依规,我局整理归纳部、省、市三级13余项工作措施和指导意见,全面做到执法有理、处罚有据。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协作,落实执法保障。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职能,严把案件审核关、证据关,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处理得当、适用法律正确。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新动态,将公安警力渗透到全市各单位,全面发挥公安职能。充分配齐配全防疫装备和设施,运用智慧新警务建设成果,积极应用移动警务终端等设备开展工作,以走访、张贴公告、派发宣传单张、以案释法、“两微一端”等方式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扩大社会认知度,增强群众安全感。

  (二)深化“放管服”工作,履行公安职能。一是建立完善公安机关权责清单,明确公安职权范围、执法主体、执法依据、监督机制,并将信息在XX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二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大力推动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服务,为民营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其中办理出入境签证、备案更便利;申请行政许可和备案更快捷;车管业务实行“一证办”、“一窗办”“自助快办、网上办”等服务;积极推动“就近办”,健全社会服务网络、推行邮政代办业务。再次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我局目前现有行政权力206项,截止目前,减跑到率达0.073、减时间比率达94.5%、即办件比率达93.9%、马上办比率达和网上办比率达95.12%,一窗受理、跨域通办、预约办、自助办、就近办和一次办比率高达100%。三是加强事中事监管,我局年初制定《XX市公安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XX市公安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梳理17项抽查事项,制定16项检查任务,年内共牵头组织和参与抽查任务24项,抽查企业55家,未发现有违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事项随机抽查全覆盖,抽查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积极开展“飓风”、“蓝剑”等各类行动,制定相应行动方案,严厉打击走私、食药环等方面违法犯罪,截止目前,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28人。

  三、完善体系制度,推进民主决策

  我局严格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制定程序,通过局党委讨论研究、律师所法律顾问审查等方式规范审核关,及时向市政府部门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同时,积极配合市委办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与今年新颁布的民法典等新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和废止、清理。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我局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公安政务服务网、XX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公布相关信息,聘请律师所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规定其参与合法性审查。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作“两法衔接”工作台账,安排专职人员管理,对案件受立案、后续处置等基本案件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对于其他行政单位移送来的案件经过基本审查后登记受案,根据案件性质分派到各警种部门和派出所进行办理,严格按照受立案规定的案件办理时限进行办理。为规范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依法、透明、理性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局严格按照XX市公安局下发的《XX市公安机关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将行政自由裁量标准上传至XX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我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制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上传至本门户政务网和XX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开。全警配发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前期过程全纪录,做到执法必带、带则必录,办案区安装全方位视频监控,案件办理文书全程在XX省警务综合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审批,使执法办案体内循环、全流程记录。法制室配备11名专职法制员,案件高发单位如长沙、水口等配置4名专职法制员,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列入专职法制员职责,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严格把控法制审核关。我局始终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了案件质量,经法制室审核的案件均没有出现冤假错情况。至10月25日,我局共刑事拘留458宗678人,移送审查起诉510宗657人,呈捕转捕率为81.1%,同比上年增长3.1%,案件的办理的规范性和证据链的合法性和充分性明显得到提高。另外,取保候审共405宗507人,释放171宗254人,监视居住16宗16人,行政拘留455宗616人,社区戒毒113宗118人,强制隔离戒毒203宗209人。

  (三)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现场执法考评结果运用。今年XX市局对我局案件质量、受立案情况等方面开展了4次执法考评,抽取刑事案件14宗、行政案件5宗、警情10宗,目前一共扣分167分。而省厅通过网上巡查和卷宗抽查等形式对我局进行了6次案件执法考评,抽取刑事案件6宗、行政案件5宗、警情6宗,目前一共扣分82分,在今年的执法考评中暂未出现有问题案件和执法过错。截至目前,我局收到XX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8份,同比上升31%、《检察建议书》12份,同比下降45.5%,《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同比下降38.9%,存在突出执法问题为:1.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不完整;2.对明显应该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不予查封、扣押;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不到位等执法问题,这显示我局今年执法办案水平有明显提高,但“小问题”不减反增,亦反映出我局部分执法办案单位和人员重结果轻细节的问题,仍然要加强执法培训,转变办案思维。为切实加强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作用,我局通过对执法考评和检察文书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出台执法质量分析报告,将高频发的突出执法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执法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立行整改,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无法整改问题的单位或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8次。同时,将执法考评和检察监督文书等情况列入派出所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对各派出所年底进行考核,作为单位评优评先等重要依据之一。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安执法透明度

  我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落实事前公开,将公安执法机构信息、执法人员、单位职能、执法依据、行政自由裁量标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清单等信息上传至XX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增加公安工作透明度,强化事后公开,对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结果等行政执法结果,由执法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按时依规上传,由法制部门审核合法性和保密性,既要确保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又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大数据战略和省政府“数字政府”建设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智慧新警务建设,有力提升我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省厅牵头研发了XX公安执法信息公XX台(以下简称“平台”),于2018年5月29日正式启用,平台对外公开国家政策法规、各地警情通报、案件办理进度信息、行政执法类文书信息公开事项。近两年,我局全面推广平台的使用,制作“五个当场”宣传喷画,按照受立案制度改革要求,要求各执法办案单位在接警室内外张贴宣传喷画,指导群众使用平台对案件办理进度和行政执法类文书信息进行查询,今年以来,执法信息公XX台总访问量搭达16余万人次,案件进度查询3万余人次。

  我局坚持互联网+曝光公开思维,充分运用“两微一端”对公安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动态播报,交警开设微信违法曝光专栏,将违法行为与法律法规相结合,曝光典型违法行为信息173条,阅读量达32.4万,获点赞数6.5万余次。XX公安公众号发布各种普法、执法、打击情况,力求将公安工作呈现在公众眼前,使群众能使用手机随时实行监督,进一步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六、强力部署教育整顿工作,强化公安内外监督

  我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适时开展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制定《XX市公安局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市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市公安机关开展插手经济纠纷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XX省公安机关“法治公安行动计划”,严格管理监督,严密制度机制,整治执法突出问题,着力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全省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为公安机关履行好新时代使命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加强外部监督作用,完善检察监督文书反馈机制,对检察院提出的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情况予以归纳总结,查摆当前XX公安突出执法办案问题。今年XX市人民检察院对我局发出检察文书共61份,同比上年下降10%,其中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8份,检察建议书1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立/撤案监督文书24份。同时,我局亦将检察监督文书情况纳入派出所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当中,对出现执法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诫勉谈话,严重的根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责任。

  七、贯彻落实行政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2020年度,我局共办受理行政复议49宗,截止目前行政复议案件中18宗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自行撤销16宗;受理刑事复议6宗,目前5宗维持原决定;受理国家赔偿案件3宗,均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受理行政诉讼5宗,目前1宗已结案,判决结果为驳回诉讼请求,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积极践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行政负责人带队依法出庭应诉2次。

  为加强我局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和作用,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体系,成立XX市公安局行政调解委员会,积极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主动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机关的联系,对接各级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妥善化解纠纷,力求将执法问题解决在前端,改进公安机关执法方式、执法作风,牢固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八,突出教育培训,全力引导法治思维正确养成。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出台公安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采取中心组学法、举办法治讲座、专家授课、干部任前法治考试等方式,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共专题培训40余场,受训股级以上干部,4000余人次。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主办案件制度,坚持全局各单位领导干部每年每季度至少办理一宗刑事案件。组织单位领导干部及全体民警参加旁听庭审活动38场,感受法治的神圣尊严,倾听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唤,提高全体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严格落实实战培训。严格贯彻落实公安部“确保一线民警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培训”的要求,纵深推进“补短板练精兵”“强警保大庆”“全警实战大练兵”等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积极推广应用XX“云学院”网训平台,逐步形成了以集中培训为主体,以岗位培训为补充的教育训练模式,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培训重点,突出实效,着力提高民警的实战能力。举办18期民警培训班,轮训民警800余人。

  (三)推进全警学考常态化。每年组织开展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将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作为加强民警学法用法的重要手段,利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的结果运用“倒逼”民警加强学法的积极性,除部分新招录民警外,全部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积极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9名民警先后获得高级执法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每年定期组织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近年来,先后订购《宪法》、《民法典》、《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工具书5万余本,供广大民警交流学习。积极推广移动警务终端手机“XX公安移动警务执法手册”APP的使用,为民警提供规范、全面、权威的法律法规查询服务,全局使用率达100%、民警使用达7万余人次,民警可随时实现“指尖学法”。

  九、存在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开展以来,我们需要认识到,法治政务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人民群众对一个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的期待和渴望与现实还有很多差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场在一些部门和工作中仍然存在。

  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部分执法人员或单位领导依法行政的观念比较薄弱,常表现出个人意志大于法治精神,在执法工作中常常体现出靠主观、靠经验作决定,没有完全树立学法、懂法、用法的法治观念。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部门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程序违法时有发生。少数执法部门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办事效率有待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更多的体现在表面和形式,缺乏实效性和威慑力。对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长效监督体系。一些监督制度制定以后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合力,常有出现单部门管全局、以小镇大的情况,监督问责相对弱化,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也比较明显。

  十、工作建议

  落实十九大精神,建设新时代法治政府,必须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创新监管方式。法治政府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就是依法行政,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设法治政府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建立任务清单和推进台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任务长治、实效。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全体民警的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公安民警是主力军,各部门领导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法治教育轮训工作,健全完善法制能力考核测试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全面树立法治精神、培养法制思维,牢固树立宪法法律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法治理念。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要及时采取多种形式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反馈采纳意见情况。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和程序,提高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成效。

  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部门应在其法定职权乏味开展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授权,明确部门监管责任,理顺部门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树立实体于程序并重的意识,严格遵守执法活动所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登记、集体讨论、听证、自由裁量说明、信息公开、法律审核等相关配套制度。提高专业人才配备比例,强化法制人才培养,提升执法业务能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廉洁务实的公安队伍。

  四是进一步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大对决策、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问责力度,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各部门要重视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报告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切实做好检察建议等整改工作,有效解决公共利益受损的问题,努力为建设智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法治XX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2年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篇2

  合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挖掘和丰富法治元素,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区域景观相融合。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意见,希望大家喜欢。

  近年来,全区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打造了一批主题特色突出、法治氛围浓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有力提升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根据《*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区委区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和《*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结合*区实际,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提档提质,助力实现精准普法、生动普法、有效普法、高质量普法,全要素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力争到2025年底前,建成一批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方式多元、数字赋能、社会认同,集法治宣传、文化传承、道德滋养、知识普及、生活休闲于一体的高品质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

  二、工作任务

  (一)建设智能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以交流互动、寓教于乐、共享体验为主要特征,充分运用动态LED壁画系统、互动触摸检索系统、全息成像系统、虚拟游戏体验系统、数据链等高科技手段,建设互动式、体验式的智能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推动普法教育供、需端之间交流互动,促进普法教育人力、物力、产品等资源互联、互通、共享,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二)建设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围绕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和区委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一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宜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对现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法治文化中心、基地、教育馆、展示厅、书屋和法治公园、广场、小区、长廊、大道、文化墙、景观带等)进行改造提升,融入新元素、注入新内容、焕发新面貌、发挥新作用。

  (三)建设行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依托行业系统内各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融入法治元素,推进法治机关(单位、企业)、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一体建设以行业传统文化、职业文化、廉政文化、党建文化、法治文化为脉络,采取“科技+普法”“业务+普法”“便民+普法”等模式,打造一批行业系统特色突出、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通过常态化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律宣传及服务活动,鲜活展示行业法治文化、依法治理成果,为公众打开学习行业知识、领略法治文化、洞察科技魅力、培育法治信仰的窗口,着力发挥行业领域专业普法、精准普法的积极作用。特别要适应青少年健康成长需求,探索法治建设融入校园建设的方法模式,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等载体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教室,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让法治伴随青少年成长。

  (四)依托公共设施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合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挖掘和丰富法治元素,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区域景观相融合。充分依托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村文化礼堂、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利用行政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所、站)等公共服务大厅,以及车站、机场、医院、银行、游客集散中心等公共区域,建立法治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电子大屏等设施,延伸阵地建设链条,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开展“一地一品”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按照“一地一品”区域特色要求,以法治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公园等为载体,着力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加强对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注重发掘、研究、保护共和国红色法治文化,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加强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微阵地,扎实推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

  (六)推进法治文化带(集群)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和公共设施(空间)设计,把法治文化融入文化建设项目和各类文化设施建设,建设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文明村、美丽乡村、乡村建设示范村等为基础,带动每个村(社区)至少建设一处法治文化阵地,努力打造精彩纷呈的法治文化体验线路,形成一批深受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

  (七)丰富在线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平台。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公共视听终端等,采用电子信息、虚拟信息、数据链等新技术,建设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网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和新媒体普法平台。利用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在线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效性、生动性。

  三、建设标准

  (一)宣传主题鲜明。阵地(基地)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市委、区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区决策部署。要充分挖掘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实行法治的历史文化,深入挖掘红色法治文化具有的突出、独特的法治宣传教育价值和法治文化内涵,挖掘行业文化、企业文化、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蕴含的法治精神;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

  (二)元素载体多样。阵地(基地)要坚持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充分将法治元素置入各种场景之中,不仅要设置宣传栏、宣传牌、宣传招贴、图解等,也要设置各具特色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景观、以案释法、法条剖析和法治文化装置,利用现代技术、复合型材料、创意工艺和先进的设计理念打造风格独特的法治元素布局,建设多角度、立体化、全景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阵地(基地)一般应设置LED法治宣传屏,定时播放法治宣传影视、动漫、法治宣传标语广告等普法宣传内容;应设置法治对联、法治格言、法规法条等法治元素,摆放法治宣传教育教材、行业知识普及教材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册、宣传页等。

  (三)功能设施齐全。阵地(基地)要根据情况,合理设置模拟法庭、展览馆、影视中心等功能区,达到硬件设施完备,警示功能、宣教效果、学习功能兼备。其中,室内阵地(基地)一般应综合使用展板展览、激光视频、四维全息影像、智能互动、VR体验、微缩模型等多样化技术,开发建设互动式、参与式、体验式法治文化游戏设施;室外阵地(基地)一般应建设法治电子屏、橱窗、长廊、灯箱、草坪牌、碑刻、石刻、雕塑、壁画、法典树、趣味墙等固化设施。

  (四)形成规模效应。室内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应能容纳一定人数,建筑面积应达到一定规模,应配备固定讲解员和常年挂点联系的普法专兼职队伍,一般一次应能容纳50人次以上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室外法治教育阵地(基地)应统筹布局,既要考虑单一阵地建设效果,也要考虑点面结合,形成系统效应,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尤其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等系统部署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

  (五)加强日常管理。阵地(基地)应保证免费开放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增加公共法治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做到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台账资料齐全。应深入开展有特色、接地气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持续扩大公众覆盖面,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八五”普法考核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统筹兼顾、搞好结合。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着力培育一批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要发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交管、交通运输、住建、发改、财政、教育、水务、税务、文旅、禁毒、消防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在规划设计、工程审批、土地利用、项目管理、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要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等工作,使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成为靠实普法责任制的有力抓手,增强普法精准性、实效性、生动性的融合平台。

  三要提高质量,务求实效。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创新理念、机制和方式,建好用好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要强化基层工作,加强资源整合,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市场投入、公众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投入机制,促进共建共享。要加强指导检查,开展清单化管理和服务评价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的品牌。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适时开展命名表彰工作。

  四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将在有关媒体和平台推送各级各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情况。各部门单位要健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把宣传贯穿建设工作始终,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形成良好氛围。

2022年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篇3

  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雪亮工程”及相关技防设施齐全,下面是天涯涛源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现就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制定如下指导标准。

  一、基层组织健全完善

  1.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明显,全面领导村(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领导和支持村(居)民委员会行使职权,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保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2.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机构等工作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履职尽责。村(居)民委员会自觉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3.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居)级组织成员模范守法,没有受过刑事处罚,不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基层民主规范有序

  4.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机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按期换届、程序规范、选风良好,各类代表人数符合法定要求,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5.村(居)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规范,表决、会议等记录完整。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及时依法制定和修改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程序完整,内容合法,符合实际,执行规范,入户率实现全覆盖。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发挥正常。健全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设有“三务”公开栏。村(居)务、财务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公布。

  7.通过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村(居)民说事、议事的方式,对村(社区)重大事项和与村(居)民利益普遍相关事项广泛开展民主协商,做到协商过程有记录、协商结果有运用。

  8.制定村(社区)级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事项流程图。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9.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接受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三、法治建设扎实推进

  10.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广泛宣传土地承包、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民间纠纷调解、扫黑除恶、公共卫生、电信网络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1.村(居)级组织成员、党员、村(居)民代表带头学法守法,积极参加法治培训。将法治内容统筹纳入县级党委对村党组织书记轮训内容和市(州)、县(市、区)示范培训内容,统筹纳入其他有关村(社区)干部和党员培训内容。村(社区)“两委”成员、监委成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党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

  12.依托现有基层党建或公共文化设施,加强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广泛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讲座等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基本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13.村(社区)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调解工作室,配有至少一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一名专职调解员。积极开展“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枫桥式人民调解员”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到95%以上。

  14.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雪亮工程”及相关技防设施齐全,实现无村霸、无黑恶势力、无黄赌毒、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无以拐卖的外籍妇女为妻、无非法收养儿童,无较大刑事案件、严重经济案件、重大治安案件,无较大安全事故,社会治安良好。

  1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扎实深入,传承良好家风家训,持续开展“德润陇原”道德实践活动,社会道德风尚良好。文明村(社区)创建持续深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选树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经常、形式多样,宣传、关心、服务群众作用发挥明显。志愿服务机制健全,广泛开展“学雷锋、献爱心”活动,常态化开展邻里互助、生活关爱、爱心公益等志愿服务。持续深化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遏制大操大办、互相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

  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16.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居)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当地领先水平。

  17.村(居)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到位,综合服务体系健全,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提升,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居)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8.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居)环境整洁优美,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居环境全面改善,无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恶性事件发生。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普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组织保障坚强有力

  19.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纳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强经费保障。乡镇(街道)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专人负责,保障必要投入。

  20.司法行政、民政部门认真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创建工作有部署、有培训、有考核。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宣传、政法委、人大、法院、检察院、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协同抓好创建工作。

2022年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篇4

  

  今年以来,环翠区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重点突破,围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聚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深耕基层治理能力,持续释放法治牵引力、规范力、保障力,全面发挥法治赋能“乘数效应”,为环翠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彰显司法担当。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依法治区“专题”,打造法治政府“环翠样板”。

  1.聚焦打造法治金名片,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一是坚持统筹推动。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相关会议5次,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明确纳入区委年度部署事项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协同推进。二是加强督办考核。落实《威海市环翠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标责任分工,推进示范创建情况月报制度,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以明确有效的考核机制倒逼目标责任落实。三是突出示范引领。坚持日常调度和实地评估相结合,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推荐工作,促使各镇街、部门主动找差距、补短板、树亮点,巩固扩大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最终确定5个单位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推荐至市委依法治市办。四是强化目标导向。结合实际抽丝剥茧,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04项指标,明确责任,清单化推进工作落实,完成1个综合示范创建和2个单项示范创建的申报。

  2.聚焦基层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基层法治建设,以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等身份助力合法性审查工作,实行“政府法律顾问+法制机构”双重审查机制,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把好合法性审查“方向舵”,提高合法性审查“含金量”。出台《威海市环翠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政府网站设立重大决策事项意见征集栏,公开2021年事项目录,提升公众参与度和事项透明度。今年以来,审查备案全区合同2464份,重大行政决策4件,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已备案10件,合法性审核率100%。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环翠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除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外,还书面征求了相关企业意见,最大程度保障了企业的参与权。

  3.聚焦行政复议改革,推进行政争议高效化解。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提高行政复议审理质效为核心,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构复议职能和检察机关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倒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联合检察院印发《关于在行政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 行政复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协调配合、联席会议等7个有效衔接共商合作机制,实现“1+1>2”的效果,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现已完成2起行政复议案件的联合化解。今年,全区新收复议案件47件,同比增长80.8%,已审结38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为44.7%。

  (二)破解营商环境“难题”,实现“组合式”法治供给。

  1.完善涉海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法治惠企“服务链”。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际海洋强市,推动海洋产业由资源依赖、规模扩张型向创新驱动、质量效益型转变,补齐当前涉海法律服务专业人才不足、专业机构服务水平不高等短板,依托民建市委社会资源,推动成立海事海商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涉海城市海事海商法律服务协作共享机制、民事纠纷化解机制,有效提升涉海企业参与国际海洋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市政府与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将以共建协议的形式,共同成立威海市海商海事法律研究中心(暂定名),登记为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的事业法人。目前,已拟定与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共建威海海商海事法律研究中心的初步协议,待进一步沟通协商后,将组织签约。

  2.深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打造良法善治“新环境”。一是实化清单,规范落实“不罚”“轻罚”事项。累计认领省市两级“轻微违法不罚”“一般违法轻罚”事项清单275项,截至11月底,全区适用清单办理不罚轻罚案件597件,减免罚金28.16万元,既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又体现了执法的“温度”和“人情味”。二是深化宣传,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179名线上培训合格人员开展了2021年度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工作,合格率达到100%;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共计432人,进行了六期典型执法案例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和运用能力,助力营造包容多元的法治营商环境。三是攻坚合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调度各执法单位在对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基础上,对省市两级清单进行承接认领,梳理编制本地区本部门事项清单,并分类确定核查方式,组织统一公布实施。经汇总,环翠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计173项,其中认领省市清单158项,新增事项清单15项。截至11月底,各单位适用清单办理案件11件,共计减少证明材料12件。

  3.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把好行政管理“方向盘”。为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牵头开展了4次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累计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保留11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3件;清理政府政策性文件186件,其中保留99件,修改3件,废止8件,宣布失效76件。清理部门和镇街规范性文件36件,政策性文件97件。

  (三)聚焦数字化改革“考题”,答好“创新型”法治答卷。

  1.智慧矫正“数字化”,打好社区矫正攻坚战。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通过以信息化手段进行定位管理、运用生物识别技术开展日常监管、开展智能化心理测评,构建全方位监察和指挥矩阵,在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上锐意创新,以争创全国智慧社区矫正中心为契机持续完善人工智能、人脸比对、大数据分析研判等高新技术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运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6月15日,已将“智慧矫正中心”申报资料报送山东省司法厅,并由省司法厅向司法部推荐申报全国首批“智慧矫正中心”。目前正在等待司法部核验中。

  2.法治文化“场景化”,探索数字普法新路径。一是创新民法典宣传新形式。联合众成清泰(威海)律师事务所探索打造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系列公益讲座,采取在线直播、系列短视频等形式,用风趣幽默、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和法律服务队伍打造专业实用的民法典公益普法课程5期,助力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二是打造法治文化新阵地。依托星乐公园青少年运动主题设计和硬件配备有机融合法治宣传元素,紧扣与青少年学习成长过程中与之密切相关的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点法律主题,打造了环翠区青少年法治主题公园。三是掀起专题普法新浪潮。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宪法和民法典宣传等主题,组织全区镇街、部门、单位,融合村居法律顾问力量,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全区掀起法治宣传教育的热潮,开展活动640余场,5200余人次参与,发放材料39000余份。同时深入挖掘优质普法载体,桥头等4镇街再发放《百姓法治宝典》2万本。

  3.智慧公证“指尖化”,跑出公证便民加速度。为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证法律服务的高效便捷,真真切切享受到公证顺应时代发展的红利。环翠公证处从去年12月开始,创新推出“零接触”公证服务,目前已经办理了17件,有力解决了当事人无法亲临现场的办证难题,老百姓足不出户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即可办理公证事项,让身处世界各地的当事人都能切身感受到“互联网+”公证带来的便利,实现了“只跑一次腿”到“零跑腿”的转变。与此同时,开辟特殊人群公证办理“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危重病人以及其他因行动不便不能到窗口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打通公证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共办理“上门”公证12件。

  (四)瞄准基层治理“课题”,深化“枫桥式”法治经验。

  1.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群众法治获得感底色更足。在去年探索创新“诉、警、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对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信访局出台《关于建立环翠区诉、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搭建“诉、访、调”对接的流转平台,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调联动工作体系,打造环翠特色的矛盾纠纷联调联动工作。全区各司法所积极化解12345转办案件170余起。为激励调解员提高调解水平,推动调解员队伍朝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经前期个人申报及镇(街道)调委会推荐,区司法局审核评定,9月,完成评定区级三级调解员4名、四级调解员25名,为打造具有环翠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提供人才保障。目前,全区现有调解员1117名,调委会260个,今年累计调处成功地块拆迁、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近4500件。

  2.开展援助负面清单试点,群众法治幸福感更可持续。为使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环翠区司法局作为全市唯一一个承接“省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单位,自今年5月起下发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负面清单”范围,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法律援助供给新机制,实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厘清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边界,提高法律援助资源利用效率。今年以来,借助全国助残日、敬老月等特殊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份,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81件(认罪认罚674件),减免法律服务费用23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成功参与化解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案件18件,涉及农民工238人。

  3. 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群众法治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提高便民利民标准化法律服务供给水平,今年3月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功完成“省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任务。目前全市78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216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13万余次、普法讲座350场,参与信访积案化解3次、群众纠纷调解280起,有力地增强了全区基层组织依法行政与管理的能力,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紧扣素质提升“命题”,擦亮“贤勤廉”干部底色。

  1.紧扣教育整顿,正风肃纪“铸铁军”。为不断优化政治生态、转变纪律作风、增强素质能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区司法局聚焦“四项任务”,抓好“三个环节”,坚持“规定动作是标尺,自选动作是创新”的原则,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着力点,精准聚焦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坚持“党史+政治学习”、“党史+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运用“领学与自学”“线上与线下”“书本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累计开展红色教育6次、业务培训8次、集中学习40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纪检组长作廉政报告会、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8次,开展英模教育4次,不断夯实干部忠诚初心。扎实做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及解释工作,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开展谈心谈话144人次,干警累计主动交代问题105条。将“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按照属地管辖、交叉自查、重点排查等工作方法,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共84件案件开展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局领导班子赶赴基层司法所开展调研30次,到律所、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调研44次,到企业走访30次,收集意见建议29条,通过深入基层“望”实情、走访调查“闻”意见、座谈交流“问”进展、当面评价“切”症结,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教育整顿在基层落地生花。

  2.紧扣能力提升,凝心聚力“启新程”。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研究出台了《环翠区司法局日常考核办法(试行)》,对干部队伍实行“积分制”管理考核,将干部“德、能、勤、绩、廉”标准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充分融合,逐一明确积分标准和分值,正确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真正做到日常考核去“空”务实、从严从细,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源动力。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确保党建、业务“提质增效双促进”,建立工作完成情况“红黑榜”机制,结合机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将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目前整治通报已发布12期,通过整改提升,不断淬炼干警个人品行,提升机关建设品质,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品牌。

  3.紧扣意识形态,奋楫笃行“守初心”。坚持党建总揽,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以机关党支部“三品四心”为抓手,通过建好阵地,建强党支部,建活载体,建硬队伍,建亮品牌的措施,扎实推动了机关党建水平全面推升,全面过硬。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逐项细化“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日活动、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流程、具体要求。二是开展主题党日。精准把握“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在党建品牌引领下,打造司法局“学党史 知党恩 跟党走”品牌主题党日。截止目前,已开展品牌主题党日活动17次。三是优化党员干部队伍。充分利用“法治环翠”微信公众号宣传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建网评员队伍,积极评论弘扬主旋律。年内,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3次,开展谈心谈话72人次,有1名干警主动交代问题,现已完成问题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依然存在短板。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够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与反馈态度不够积极,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法治人才配备不足,基层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匮乏,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形式单一、案卷材料制作不规范。行政复议专业力量薄弱,办案质量及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薄弱。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仍需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制定主体不规范、制定程序不规范、文件形式不规范等问题;个别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过短、且修改频繁,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发文数量过多、文件衔接不严密、政府公信力下降等问题。

  (三)普法创新性有待提升。目前“八五”普法已经启动,但全区的法治宣传产品仍然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产品制作水平有限、形式单一、内容死板。同时法治宣传工作者对视频音频、图片处理、PPT制作以及新媒体应用能力不足,有些工作无法积极有效地开展。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推动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创新工作方法,突出工作亮点,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党政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局面逐渐形成。

  (二)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及时跟进省市两级工作进度,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同时根据全区“八五”普法规划,配套出台《威海市环翠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等相关文件。二是完成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提档升级。通过环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的契机,对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主题、形式、内容及设备进行全面地创新升级,融汇法治元素、聚焦重点人群、围绕时事热点,同时在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互动性内容,努力打造一处具有环翠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三是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普法骨干力量。结合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区三年行动方案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带头投身法治乡村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自身深入了解辖区社情民意的优势,准确掌握、反映群众法律需求,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重点宣传婚姻家庭、妇女儿童维权、农民工维权、物业纠纷等方面法律知识,让法言法语“接地气、冒热气、沾泥土”,有效引导教育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三)深化平安环翠建设,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探索“援、律、访、调”联动机制。依托升级改造后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律师服务资源,加强与群众权益诉求服务中心的共同协作、衔接联动,通过法律护航助力息诉息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基层实践。二是深化智慧矫正建设。在完善环翠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提升各镇街司法所智慧矫正工作水平。综合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和生物技术,实现入矫、监管、学习、教育帮扶、心理辅导等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不断推进“智慧司法”建设。三是做好司法所“整体跨越年”行动。在已获评2个“全国模范司法所”基础上,以强化阵地为重点,全力优化办公环境,健全司法所外观和制度规范化,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覆盖。

2022年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篇5

  着力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县、进宗教场所、进军营”“八进”活动,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关于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县政府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反馈意见,突出抓好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聚焦高位推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组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制定下发《**县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认真履职尽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示范引领提升能力。县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次会议安排1-2部国家和省上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政府法律顾问进行解读学习,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着眼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通过开展学法考试、法律知识测试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强化考评落实责任。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增加平时考核在年终考核中的分值比例,将考核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实绩的重要内容,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年度法治督察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覆盖”督察指导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聚焦法制宣传,不断提升普法质效。

  一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建立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机制,高质量抓好重点群体宪法学习宣传,着力推进宪法“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县、进宗教场所、进军营”“八进”活动,组织各类宪法集中宣传活动133场次,举办干部培训班22期4000余人,捐赠《宪法》读本等各类法律图书5万余册(本),实现宪法学习全覆盖。二是创新法制宣传载体。不断巩固完善“**县县平安法治广场”等普法阵地,积极探索扩宽法律学习渠道,拓展“互联网+普法”宣传新阵地,依托“12348甘肃法网”、新闻媒体、道德讲堂等载体,开展法律宣讲,普法质效不断提升。围绕“三八”妇女维权周、“综治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宣传宪法法律相关知识,形成了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坚持将法律法规作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和党员干部必学科目,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任前考试、集中宣誓等活动,领导干部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经常性开展“宪法晨读”活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分系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生产、电信网络诈骗、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维权意识。

  (三)聚焦优化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坚持将“放管服”改革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突破口,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先后分十批承接省市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92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83项,减幅达73.2%。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编制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职能定位,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权利制约和协调机制。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容缺审批和项目在线审批,推进政务事项“掌上办”“预约办”“快递办”“帮代办”服务,入驻政务大厅的政务事项即办件比例由25%提高到了55%,办件时间压缩66%,98%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力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取消证明事项12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33项,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县政府向市政府和县委、县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重点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降低中小微企业负担、促进权力规范运行等开展跟踪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达到以审促改、以审促建的目的。

  (四)聚焦科学合规,健全依法行政机制。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县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县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逐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对棚户县改造、市政建设等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召集律师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各类事项的听证会、专家论证会、征求意见会等30多场次,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不断增强。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备案关和登记关,审查各类文件120件,做到政府规范性文件提交会议研究前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了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合法有效。全面清理2015年至2019年期间下发的74件规范性文件,其中,继续执行的26件,修改完善的2件,废止的13件,失效的33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广泛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体检”专项活动,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建立法律工作站22个,创新“一办四室一中心”进基层试点55个,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调整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力量,主动召集法律顾问参与论证、审查、处理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涉法事项、重大执法决定等80余件,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五)聚焦关键环节,严格规范执法程序。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效开展持证、新增、拟注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汇总审核和数据录入,认真做好全省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通过法律知识培训、模拟考试、全省统一上机考试,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证53个、行政执法监督证17个、行政执法证1021个。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网上培训1期,培训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1091名,培养了一批规范执法的“明白人”。二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紧密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着力推进执法权力规范运行。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络平台录入及审核员培训,开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组织69名法制审核员,严格按程序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减少了错案和瑕疵案件发生。三是严格执法案卷评查。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采取自查自评、互查互评等方式,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不断提高案卷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审核员作用,加强对重点执法部门案卷评查指导,面对面反馈存在的问题,指导制作方法,跟踪落实整改情况,促进执法案卷质量提升。

  (六)聚焦源头防范,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纠错监督职能,健全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公正受理、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有效化解各类行政争议,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积极加强与法院和涉案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代理律师做好庭审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至目前,正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办理政府行政应诉案件4件。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大力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22”责任体系,设立各级调解组织209个,调解员1802名,形成了“横向联动、纵向贯通、信息共享、互相配合、就地化解”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矛盾调处机制。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作用,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3件,调解成功率达96%。三是完善信访化解纠纷机制。按照“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年”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主动出击,提前介入,对22件重大、疑难、复杂纠纷,采取“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的方式,着力在“案结事了”上狠下功夫,今年以来,共化解重点信访案件7件,有效解决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机构改革后,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执法权限还不明确,案件移送、交办衔接不畅,影响了行政执法效率。三是一些部门和执法人员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还不够高,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四是“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还有差距,个别部门之间统筹、衔接、协调不够,个别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审批环节等压减不够,影响了办事效率。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县政府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举措,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力争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一是紧盯重点任务,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立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工作成效,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规范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示范引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改进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和评查内容,通过召开案卷评审会、深入部门具体指导等方式,强化督促整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强化权力监督,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和当前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共性问题、短板问题、久拖不决的问题作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大日常工作考核和监督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违法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积极查漏补缺、补齐短板,为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基础。

  五是加大培训实践,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坚持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乡镇部门办公会学法制度,以法治政府建设理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实务操作为重点,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大动力。

2022年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篇6

  要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单合一的工作方法,确保做到想干的事有依据、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党员干部在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发言稿,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法治精神的再学习再深化,也是一次法治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局、省委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全站下步法治建设方向和路径,提振全警投入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今年是政治大考之年,国内外矛盾风险挑战严峻,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法治建设的地位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推进法治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已成为各级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历史性任务。刚才,我们已对“法治建设年”活动做了全面细致的任务部署,这里就不再展开,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抓好落实。法治基础系列活动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每一年的要求都更严,标准都更高。我一直在思考,上级为什么如此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法治建设对于我们意味着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要求我们做到什么程度,也有了一些个人的见解。下面,就法治建设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谈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一,法治建设是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首位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一个国家要想实现长治久安,法治是前提和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了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法治建设工作抓得实不实、好不好,是检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否落实、“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两个维护”践行得到不到位的“试金石”。我们作为重要执法力量,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第一屏障”,是对外彰显大国法治力量的“重要窗口”,法治根基不牢,必然导致地动山摇,必将危及党和国家事业长足发展。从这个意义来看,法治建设就是我们的国之大者,维护法治,捍卫法治就是我们的初心使命,是必须一以贯之,长期坚持、不遗余力的重大职责使命。

  第二,法治建设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首先走向法治化。法治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法治化。从这个意义来说,法治建设是推移民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途径,国家局专门就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出台实施意见,《“十四五”发展规划》中近三分之一篇幅围绕法治建设作出详细规划,我们要深刻领会各级在推动法治建设的决心,进一步学深悟透,切实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为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法治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依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广泛共识,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法治建设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法治建设规定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对政府和人民都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法治建设明确了要将公平正义贯穿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管理都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这个意义来说,大力法治建设,既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条件,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和保证。每名民警作为社会成员的一份子,在充分享有法治建设带来的公平正义、高效便捷红利的同时,更要深化“执法者必先守法”的思想认识,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崇尚法治,维护法律权威,遵法爱法,守法用法。

  第四,法治建设是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加强法治建设,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利于引导、规范、制约和保障市场经营活动的进行,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可以保证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生产力提高。只有建立健全而且能够切实得到实施的市场主体法律、市场行为法律、市场秩序法律、宏观调控法律、社会保障法律和制裁犯罪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没有法治保障,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当前,发展环境并不太平,破坏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如果放任这些违法行为大行其道,既是安全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对遵法守规、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的不公平、不负责。我们既要捍卫国家安全,更要守护经济发展,必须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旁门歪路的生财之道露头就打,坚决守护企业和群众来之不易的利益和成果,创造“让守法者受益,让违法者受惩”的健康发展氛围。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要以法治思维来谋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强化规则思维。要严守规则、维护规则,让权力行使守规矩、不任性。要强化民主思维。充分用好民主集中制,广聚群智、广听群意、广纳群策,在民主、科学、合法的前提下作决策。要强化程序思维。要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决策合法。要强化权责思维。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思维,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开展工作。

  二要靠法律武器来破解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要依法解决问题。要找准法律的着力点,找到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依法依规、用情用力解决合理的诉求和难题,逐步把难题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要依法化解分解。要找准法律的切入点,认真梳理法律权责义务,认真分析利与弊,综合运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心理疏导、程序公正、依法处置等措施,把潜在风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依法惩戒违法。要找准法律的发力点,对无视法律权威的违法行为,要用法律方式依法处理,找准维护权利的法律依据,坚决把法律武器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三要用法律边界来守护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单合一的工作方法,确保做到想干的事有依据、该干的事不耽误、所干的事不越界。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找准法律行为主体的边界、执法程序的边界、法律约束的边界,我们决不能越权开展工作。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必须做法律的忠实践行者,凡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做到法律红线不可越,找准法律的“高压线”和“易燃点”,善于从法律红线中看到潜在风险,自觉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找准法律最大的容忍度和底线要求,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大胆开展工作,要在法律的最大容忍度中大胆开展工作,在法律中寻找最大的发展空间。

  四要凭法律素养来提升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要带头学法。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干部法治档案,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化;要丰富学习形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定期举行法律法规考试。要带头懂法。要把本单位、本领域的法律学懂弄通,在开展工作、化解难题时才能得心应手。要带头敬法。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要带头崇尚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把法律摆在心中至高无上的位置。要带头用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带头守法。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主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要带头遵守法律,坚决防止违法决策、违规行政、以权压法、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等情况的发生。

  三、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全力保障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定期调度的机制。本级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对各级班子开展法治建设履职谈话,重点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活动年”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和方法,确保法治建设落地见效。要完善定期督导的机制。法制部门要充分用好督导“指挥棒”作用,对各级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导、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要完善考核奖惩的机制。要将法治建设纳入班子履职和民警绩效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督办、问责、激励等手段,进一步细化奖惩措施,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对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的,所属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按事件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营造法治环境。要强化法治宣传。要坚持“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民警和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全力营造一个全民“学法、懂法、信法、用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形成法治共识。要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月开展一次“执法讲坛”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课堂,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力形成全站人人懂法、人人信法、人人守法、人人会执法的法治共识。要深化政务公开。要常态化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等进行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接受监督。

  三是压实法治责任。要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把握中各级关于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对标对照全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基础巩固达标年”活动任务分解,全力抓好落实。要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搞花架子,不能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了事,必须把法治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要压实执法普法责任。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执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库”,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宣传教育和执法普法的良性互动。

  同志们,学法知法才能以法育人,用法维法才能依法治边。抓好法治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精力聚焦到工作上、聚焦到任务上,确保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做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执法普法者,为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最坚强的法治保障!

2022年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篇7

  

  今年以来,环翠区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重点突破,围绕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聚焦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深耕基层治理能力,持续释放法治牵引力、规范力、保障力,全面发挥法治赋能“乘数效应”,为环翠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彰显司法担当。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依法治区“专题”,打造法治政府“环翠样板”。

  1.聚焦打造法治金名片,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一是坚持统筹推动。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相关会议5次,将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明确纳入区委年度部署事项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与中心工作协同推进。二是加强督办考核。落实《威海市环翠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标责任分工,推进示范创建情况月报制度,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以明确有效的考核机制倒逼目标责任落实。三是突出示范引领。坚持日常调度和实地评估相结合,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典型培树推荐工作,促使各镇街、部门主动找差距、补短板、树亮点,巩固扩大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最终确定5个单位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推荐至市委依法治市办。四是强化目标导向。结合实际抽丝剥茧,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104项指标,明确责任,清单化推进工作落实,完成1个综合示范创建和2个单项示范创建的申报。

  2.聚焦基层法治建设,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基层法治建设,以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等身份助力合法性审查工作,实行“政府法律顾问+法制机构”双重审查机制,法制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把好合法性审查“方向舵”,提高合法性审查“含金量”。出台《威海市环翠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在政府网站设立重大决策事项意见征集栏,公开2021年事项目录,提升公众参与度和事项透明度。今年以来,审查备案全区合同2464份,重大行政决策4件,发布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已备案10件,合法性审核率100%。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环翠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除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外,还书面征求了相关企业意见,最大程度保障了企业的参与权。

  3.聚焦行政复议改革,推进行政争议高效化解。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以提高行政复议审理质效为核心,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构复议职能和检察机关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倒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联合检察院印发《关于在行政检察 公益诉讼检察 行政复议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创新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协调配合、联席会议等7个有效衔接共商合作机制,实现“1+1>2”的效果,助力诉源治理落实落地,现已完成2起行政复议案件的联合化解。今年,全区新收复议案件47件,同比增长80.8%,已审结38件,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为44.7%。

  (二)破解营商环境“难题”,实现“组合式”法治供给。

  1.完善涉海法律服务体系,构建法治惠企“服务链”。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际海洋强市,推动海洋产业由资源依赖、规模扩张型向创新驱动、质量效益型转变,补齐当前涉海法律服务专业人才不足、专业机构服务水平不高等短板,依托民建市委社会资源,推动成立海事海商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建立涉海城市海事海商法律服务协作共享机制、民事纠纷化解机制,有效提升涉海企业参与国际海洋经济的核心竞争力。市政府与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将以共建协议的形式,共同成立威海市海商海事法律研究中心(暂定名),登记为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的事业法人。目前,已拟定与山东交通学院威海校区共建威海海商海事法律研究中心的初步协议,待进一步沟通协商后,将组织签约。

  2.深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打造良法善治“新环境”。一是实化清单,规范落实“不罚”“轻罚”事项。累计认领省市两级“轻微违法不罚”“一般违法轻罚”事项清单275项,截至11月底,全区适用清单办理不罚轻罚案件597件,减免罚金28.16万元,既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又体现了执法的“温度”和“人情味”。二是深化宣传,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组织179名线上培训合格人员开展了2021年度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工作,合格率达到100%;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共计432人,进行了六期典型执法案例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和运用能力,助力营造包容多元的法治营商环境。三是攻坚合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调度各执法单位在对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基础上,对省市两级清单进行承接认领,梳理编制本地区本部门事项清单,并分类确定核查方式,组织统一公布实施。经汇总,环翠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共计173项,其中认领省市清单158项,新增事项清单15项。截至11月底,各单位适用清单办理案件11件,共计减少证明材料12件。

  3.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把好行政管理“方向盘”。为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实现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的动态管理,牵头开展了4次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累计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保留11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3件;清理政府政策性文件186件,其中保留99件,修改3件,废止8件,宣布失效76件。清理部门和镇街规范性文件36件,政策性文件97件。

  (三)聚焦数字化改革“考题”,答好“创新型”法治答卷。

  1.智慧矫正“数字化”,打好社区矫正攻坚战。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通过以信息化手段进行定位管理、运用生物识别技术开展日常监管、开展智能化心理测评,构建全方位监察和指挥矩阵,在精细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上锐意创新,以争创全国智慧社区矫正中心为契机持续完善人工智能、人脸比对、大数据分析研判等高新技术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运用,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发展,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6月15日,已将“智慧矫正中心”申报资料报送山东省司法厅,并由省司法厅向司法部推荐申报全国首批“智慧矫正中心”。目前正在等待司法部核验中。

  2.法治文化“场景化”,探索数字普法新路径。一是创新民法典宣传新形式。联合众成清泰(威海)律师事务所探索打造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系列公益讲座,采取在线直播、系列短视频等形式,用风趣幽默、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和法律服务队伍打造专业实用的民法典公益普法课程5期,助力营造浓厚学法氛围。二是打造法治文化新阵地。依托星乐公园青少年运动主题设计和硬件配备有机融合法治宣传元素,紧扣与青少年学习成长过程中与之密切相关的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点法律主题,打造了环翠区青少年法治主题公园。三是掀起专题普法新浪潮。围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宪法和民法典宣传等主题,组织全区镇街、部门、单位,融合村居法律顾问力量,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全区掀起法治宣传教育的热潮,开展活动640余场,5200余人次参与,发放材料39000余份。同时深入挖掘优质普法载体,桥头等4镇街再发放《百姓法治宝典》2万本。

  3.智慧公证“指尖化”,跑出公证便民加速度。为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公证法律服务的高效便捷,真真切切享受到公证顺应时代发展的红利。环翠公证处从去年12月开始,创新推出“零接触”公证服务,目前已经办理了17件,有力解决了当事人无法亲临现场的办证难题,老百姓足不出户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即可办理公证事项,让身处世界各地的当事人都能切身感受到“互联网+”公证带来的便利,实现了“只跑一次腿”到“零跑腿”的转变。与此同时,开辟特殊人群公证办理“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残疾人、危重病人以及其他因行动不便不能到窗口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打通公证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共办理“上门”公证12件。

  (四)瞄准基层治理“课题”,深化“枫桥式”法治经验。

  1.深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群众法治获得感底色更足。在去年探索创新“诉、警、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对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联合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信访局出台《关于建立环翠区诉、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搭建“诉、访、调”对接的流转平台,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调联动工作体系,打造环翠特色的矛盾纠纷联调联动工作。全区各司法所积极化解12345转办案件170余起。为激励调解员提高调解水平,推动调解员队伍朝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经前期个人申报及镇(街道)调委会推荐,区司法局审核评定,9月,完成评定区级三级调解员4名、四级调解员25名,为打造具有环翠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提供人才保障。目前,全区现有调解员1117名,调委会260个,今年累计调处成功地块拆迁、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近4500件。

  2.开展援助负面清单试点,群众法治幸福感更可持续。为使有限的法律援助资源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环翠区司法局作为全市唯一一个承接“省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单位,自今年5月起下发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负面清单”范围,探索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法律援助供给新机制,实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厘清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边界,提高法律援助资源利用效率。今年以来,借助全国助残日、敬老月等特殊节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3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份,累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81件(认罪认罚674件),减免法律服务费用23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万元,成功参与化解农民工群体性讨薪案件18件,涉及农民工238人。

  3. 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群众法治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提高便民利民标准化法律服务供给水平,今年3月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功完成“省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任务。目前全市78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216个村(社区)担任法律顾问,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业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法律咨询1.13万余次、普法讲座350场,参与信访积案化解3次、群众纠纷调解280起,有力地增强了全区基层组织依法行政与管理的能力,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紧扣素质提升“命题”,擦亮“贤勤廉”干部底色。

  1.紧扣教育整顿,正风肃纪“铸铁军”。为不断优化政治生态、转变纪律作风、增强素质能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区司法局聚焦“四项任务”,抓好“三个环节”,坚持“规定动作是标尺,自选动作是创新”的原则,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着力点,精准聚焦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坚持“党史+政治学习”、“党史+习近平法治思想”相结合,运用“领学与自学”“线上与线下”“书本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累计开展红色教育6次、业务培训8次、集中学习40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纪检组长作廉政报告会、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8次,开展英模教育4次,不断夯实干部忠诚初心。扎实做好“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及解释工作,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开展谈心谈话144人次,干警累计主动交代问题105条。将“六大顽瘴痼疾”作为必查重点,按照属地管辖、交叉自查、重点排查等工作方法,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共84件案件开展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局领导班子赶赴基层司法所开展调研30次,到律所、司法鉴定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调研44次,到企业走访30次,收集意见建议29条,通过深入基层“望”实情、走访调查“闻”意见、座谈交流“问”进展、当面评价“切”症结,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教育整顿在基层落地生花。

  2.紧扣能力提升,凝心聚力“启新程”。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研究出台了《环翠区司法局日常考核办法(试行)》,对干部队伍实行“积分制”管理考核,将干部“德、能、勤、绩、廉”标准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充分融合,逐一明确积分标准和分值,正确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真正做到日常考核去“空”务实、从严从细,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源动力。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确保党建、业务“提质增效双促进”,建立工作完成情况“红黑榜”机制,结合机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将每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目前整治通报已发布12期,通过整改提升,不断淬炼干警个人品行,提升机关建设品质,打造司法行政服务品牌。

  3.紧扣意识形态,奋楫笃行“守初心”。坚持党建总揽,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主线,以机关党支部“三品四心”为抓手,通过建好阵地,建强党支部,建活载体,建硬队伍,建亮品牌的措施,扎实推动了机关党建水平全面推升,全面过硬。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逐项细化“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日活动、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流程、具体要求。二是开展主题党日。精准把握“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在党建品牌引领下,打造司法局“学党史 知党恩 跟党走”品牌主题党日。截止目前,已开展品牌主题党日活动17次。三是优化党员干部队伍。充分利用“法治环翠”微信公众号宣传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建网评员队伍,积极评论弘扬主旋律。年内,党组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3次,开展谈心谈话72人次,有1名干警主动交代问题,现已完成问题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依然存在短板。个别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够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落实与反馈态度不够积极,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机制还不够完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法治人才配备不足,基层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匮乏,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形式单一、案卷材料制作不规范。行政复议专业力量薄弱,办案质量及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化建设薄弱。

  (二)规范性文件管理仍需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在制定主体不规范、制定程序不规范、文件形式不规范等问题;个别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过短、且修改频繁,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发文数量过多、文件衔接不严密、政府公信力下降等问题。

  (三)普法创新性有待提升。目前“八五”普法已经启动,但全区的法治宣传产品仍然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产品制作水平有限、形式单一、内容死板。同时法治宣传工作者对视频音频、图片处理、PPT制作以及新媒体应用能力不足,有些工作无法积极有效地开展。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推动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创新工作方法,突出工作亮点,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党政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动局面逐渐形成。

  (二)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及时跟进省市两级工作进度,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同时根据全区“八五”普法规划,配套出台《威海市环翠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措施》等相关文件。二是完成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提档升级。通过环翠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的契机,对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主题、形式、内容及设备进行全面地创新升级,融汇法治元素、聚焦重点人群、围绕时事热点,同时在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的基础上,继续增加互动性内容,努力打造一处具有环翠特色的法治宣传阵地。三是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普法骨干力量。结合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区三年行动方案和“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带头投身法治乡村建设,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自身深入了解辖区社情民意的优势,准确掌握、反映群众法律需求,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重点宣传婚姻家庭、妇女儿童维权、农民工维权、物业纠纷等方面法律知识,让法言法语“接地气、冒热气、沾泥土”,有效引导教育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三)深化平安环翠建设,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探索“援、律、访、调”联动机制。依托升级改造后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律师服务资源,加强与群众权益诉求服务中心的共同协作、衔接联动,通过法律护航助力息诉息访,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入社会治理基层实践。二是深化智慧矫正建设。在完善环翠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的基础上,提升各镇街司法所智慧矫正工作水平。综合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和生物技术,实现入矫、监管、学习、教育帮扶、心理辅导等全过程信息化、智能化,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不断推进“智慧司法”建设。三是做好司法所“整体跨越年”行动。在已获评2个“全国模范司法所”基础上,以强化阵地为重点,全力优化办公环境,健全司法所外观和制度规范化,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推进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全覆盖。

2022年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篇8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既是一次法治精神的再学习再深化,也是一次法治建设的再动员再部署。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国家局、省委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全站下步法治建设方向和路径,提振全警投入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法治建设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今年是政治大考之年,国内外矛盾风险挑战严峻,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法治建设的地位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推进法治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已成为各级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历史性任务。刚才,我们已对“法治建设年”活动做了全面细致的任务部署,这里就不再展开,请各单位认真对照抓好落实。法治基础系列活动到今年,已经是第三个年头,每一年的要求都更严,标准都更高。我一直在思考,上级为什么如此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法治建设对于我们意味着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要求我们做到什么程度,也有了一些个人的见解。下面,就法治建设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谈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第一,法治建设是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首位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一个国家要想实现长治久安,法治是前提和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了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法治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法治建设工作抓得实不实、好不好,是检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否落实、“四个意识”树得牢不牢、“两个维护”践行得到不到位的“试金石”。我们作为重要执法力量,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第一屏障”,是对外彰显大国法治力量的“重要窗口”,法治根基不牢,必然导致地动山摇,必将危及党和国家事业长足发展。从这个意义来看,法治建设就是我们的国之大者,维护法治,捍卫法治就是我们的初心使命,是必须一以贯之,长期坚持、不遗余力的重大职责使命。

  第二,法治建设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首先走向法治化。法治是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是法治化。从这个意义来说,法治建设是推移民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途径,国家局专门就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出台实施意见,《“十四五”发展规划》中近三分之一篇幅围绕法治建设作出详细规划,我们要深刻领会各级在推动法治建设的决心,进一步学深悟透,切实转化为推动法治建设的实际行动,为保障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法治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依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广泛共识,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法治建设是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法治建设规定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对政府和人民都有约束力和强制力,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法治建设明确了要将公平正义贯穿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管理都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这个意义来说,大力法治建设,既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条件,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和保证。每名民警作为社会成员的一份子,在充分享有法治建设带来的公平正义、高效便捷红利的同时,更要深化“执法者必先守法”的思想认识,以身作则,身体力行,自觉崇尚法治,维护法律权威,遵法爱法,守法用法。

  第四,法治建设是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加强法治建设,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利于引导、规范、制约和保障市场经营活动的进行,有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可以保证经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动生产力提高。只有建立健全而且能够切实得到实施的市场主体法律、市场行为法律、市场秩序法律、宏观调控法律、社会保障法律和制裁犯罪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没有法治保障,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当前,发展环境并不太平,破坏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如果放任这些违法行为大行其道,既是安全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是对遵法守规、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的不公平、不负责。我们既要捍卫国家安全,更要守护经济发展,必须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对旁门歪路的生财之道露头就打,坚决守护企业和群众来之不易的利益和成果,创造“让守法者受益,让违法者受惩”的健康发展氛围。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要以法治思维来谋划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强化规则思维。要严守规则、维护规则,让权力行使守规矩、不任性。要强化民主思维。充分用好民主集中制,广聚群智、广听群意、广纳群策,在民主、科学、合法的前提下作决策。要强化程序思维。要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决策合法。要强化权责思维。要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思维,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和责任开展工作。

  二要靠法律武器来破解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社会成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要依法解决问题。要找准法律的着力点,找到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依法依规、用情用力解决合理的诉求和难题,逐步把难题导入法治框架、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要依法化解分解。要找准法律的切入点,认真梳理法律权责义务,认真分析利与弊,综合运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心理疏导、程序公正、依法处置等措施,把潜在风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依法惩戒违法。要找准法律的发力点,对无视法律权威的违法行为,要用法律方式依法处理,找准维护权利的法律依据,坚决把法律武器的作用发挥到极致。

  三要用法律边界来守护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全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单合一的工作方法,确保做到想干的事有依据、该干的事不耽误、所干的事不越界。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找准法律行为主体的边界、执法程序的边界、法律约束的边界,我们决不能越权开展工作。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必须做法律的忠实践行者,凡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落实。要做到法律红线不可越,找准法律的“高压线”和“易燃点”,善于从法律红线中看到潜在风险,自觉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做到法无禁止即可为,找准法律最大的容忍度和底线要求,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大胆开展工作,要在法律的最大容忍度中大胆开展工作,在法律中寻找最大的发展空间。

  四要凭法律素养来提升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都应该成为复合型干部,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都要具备基本的知识体系,法律就是其中基本组成部分”。要带头学法。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单位的整体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干部法治档案,认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机制化;要丰富学习形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定期举行法律法规考试。要带头懂法。要把本单位、本领域的法律学懂弄通,在开展工作、化解难题时才能得心应手。要带头敬法。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要带头崇尚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把法律摆在心中至高无上的位置。要带头用法。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带头守法。要主动接受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主动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要带头遵守法律,坚决防止违法决策、违规行政、以权压法、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等情况的发生。

  三、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全力保障法治建设落地见效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定期调度的机制。本级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对各级班子开展法治建设履职谈话,重点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活动年”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解决措施和方法,确保法治建设落地见效。要完善定期督导的机制。法制部门要充分用好督导“指挥棒”作用,对各级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导、定期检查、定期通报。要完善考核奖惩的机制。要将法治建设纳入班子履职和民警绩效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督办、问责、激励等手段,进一步细化奖惩措施,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对不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的,所属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按事件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营造法治环境。要强化法治宣传。要坚持“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媒介,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民警和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全力营造一个全民“学法、懂法、信法、用法、敬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形成法治共识。要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月开展一次“执法讲坛”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两期法治专题课堂,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全力形成全站人人懂法、人人信法、人人守法、人人会执法的法治共识。要深化政务公开。要常态化对财政预决算、行政审批、“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等进行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接受监督。

  三是压实法治责任。要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全面把握中各级关于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对标对照全年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基础巩固达标年”活动任务分解,全力抓好落实。要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不能当甩手掌柜,不能搞花架子,不能做表面文章,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了事,必须把法治建设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要压实执法普法责任。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执法、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库”,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宣传教育和执法普法的良性互动。

  同志们,学法知法才能以法育人,用法维法才能依法治边。抓好法治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精力聚焦到工作上、聚焦到任务上,确保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做让上级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执法普法者,为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最坚强的法治保障!

2022年法治建设上半年工作总结篇9

  部分单位对法治文化建设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还在订计划、拿方案,法治文化阵地尚未建立。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2年最新全市法治文化建设调研报告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一、*市法治文化建设基本情况

  近几年,*市结合“法律进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活动,通过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大力开展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推动“法治**”创建,全市紧紧围绕基层群众、青少年、国家干部三个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逐步将普法工作重心由“普”向“治”转变,用“依法行政”带动全社会信仰法律、敬畏法律,促进了广大市民、城乡群众积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建设团结和谐文明富裕的美丽*市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市级“五个一”,乡镇(街道)“四个一”,村(社区)“三个一”的建设要求,目前市级法治文化工程,环球中心-法治文化公园、温州路步行街-法治宣传一条街世纪广场-法治文化广场均于20**年完工。

  20**年“*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同期建成,全市共聘请86名法治副校长,实现全覆盖。全市乡(镇)、村(社区)已建成法治文化阵地117个、法治文化长廊、宣传栏392处,法治宣传电子屏280个,法治宣传户外广告牌162处。喀拉塔勒镇_村、依干其镇巴格其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依干其镇赛科帕其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依干其镇巴克其村成功创建第一批“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

  二、当前法治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照新形势下国家对法治文化建设的新要求,全面剖析当前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情况,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薄弱环节:

  (一)法治文化建设重视不够。

  目前在法治文化建设中,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工作人员对法治文化建设在理解认识有偏差,将法治文化建设简单等同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或认为法治文化建设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或因为没有专项工作经费无法开展工作,相关部门、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不高,热情不够。

  (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平衡。

  通过对现有法治文化阵地统计调查发现:部分单位对法治文化建设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还在订计划、拿方案,法治文化阵地尚未建立。特别是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的法治文化设施建设不到位,覆盖面不够广。有些部门只重视硬件设施建设,或者是为了应付各级检查匆匆应对,没有用心、认真组织居民参与,建设没规划可言,既使建成的设施也没有积极使用,有的甚至荒废。

  (三)法治文化元素、特色展现不够。

  已建设的法治文化阵地不平衡,有的法治文化广场、公园、长廊建设形式单一、内容单调,有的用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栏代替法治文化,有的宣传法规法条的多,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内容和形式较少,不能充分体现法治文化的群众性、创新性、文化性。

  (四)法治文化传播效应不够。

  存在户外公益法治宣传开展较少,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不落实,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建筑工地围栏、居民小区楼宇电视、短信、微信、微博等载体普法及法治文化宣传少等问题。在创作表演法治文化作品上缺乏引导和激励政策,法治文艺创作力度不够、积极性不高,缺少精品力作。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机制,夯实法治文化建设基础。

  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公益性、综合性、长期性、群众性、社会化和经常化的特点,必须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以机制创新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法治*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司法行政、文化旅游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文明、法治、平安建设的大局中,与其他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使法治文化成为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重要品牌。形成条块结合、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为建设法治**提供强有力的文化动力。

  二是多方式运作,切实加强经费保障。将法治文化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在政府加大经费投入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探索尝试采用财政支持与社会化、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保障法治文化建设所需费用,弥补经费的不足,实现基层法治文化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三是积极动员,加强资源整合。立足基层实际,充分发挥基层优势,通过借势、借力、借脑、借资,不断动员辖区内各部门积极参与和支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构筑“积极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序运行”的法治文化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基层新闻工作者、法律服务人才及文艺骨干等人才资源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加强法治文化宣传,为法治文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拓展阵地,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开拓普法新阵地建设。结合新形势,充分考虑人们生活空间、生活方式、思想水平、价值观念更新变化的实际,创造性地将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结合,深入挖掘法治文化内涵,进一步开拓法治文化建设新阵地,营造浓厚的基层法治文化氛围。对乡镇、社区内的各类法制宣传栏、宣传展板等阵地进行提档升级,不断拓展新型普法宣传阵地、基地,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主题公园等场地的规范化建设。拟筹备将锦绣公园打造为新的法治公园,初步计划利用公园现有的资源,在不破坏原风格的基础上,对部分景观进行改造,新增法制主题。

  二是密切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民法典、治安处罚法以及信访条例、妇女儿童保护、低保审批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让居民茶余饭后有法律知识可学,走路散步有法律规定可看,营造“出门有法、抬头见法、知法守法、办事循法”的法治氛围,让群众在休闲的环境中接受法治教育,在平凡的生活中建立法治理念。

  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建设各类法治教育基地,如市民法治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企业员工学法园地、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服务中心等,注重依托“法律大讲坛”、“普法讲师团”等专业团队进行法治文化宣传,就百姓关注、影响力大、富有时代特征和基层特色的法治事件与人物,解读法治精神,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引导作用,让群众在欣赏法治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体验法治文化,真正实现法治文化宣传由灌输式向渗透式、单一化向多样化、重过程向重实效的转变。

  (三)创新载体,丰富法治文化活动。

  一是将法治文化群众与群众生活相融合。要紧紧围绕改善民生、维护民权、争取民利,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回应民生,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实践相融合,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可以依托辖区内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通过开发制作台历、挂图、雨伞、折扇、扑克、书签、杯垫、环保袋等各类载体,运用群众乐于接受的戏曲、故事、春联、年画、短信、书画、动漫等各类艺术形式,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群众生活相融合,提升法治文化的大众性、娱乐性和广泛性。

  二是将法治文化建设同机关文化建设相结合。在办公场所内可以尝试因地制宜地植入法治文化媒介设施和法治文化元素,构建“法治、廉政、阳光”的机关法治文化、让群众在办事中直观体验法治文化,提升法律素质。

  三是积极邀请广大群众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在社区、村组开展各种法治实践活动,邀请群众积极参加以案释法、法治讲堂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让人们在活动中深刻理解法律,从而增强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积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时机邀请群众共同开展法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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