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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讲话】市住建局长在住建系统城乡建设暨“法治,,城建”工作推进会议上讲话文章【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3 13:45:03 来源:网友投稿

在住建系统二〇一六年城乡建设暨“法治城建”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3月1日)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住建系统二〇一六年城乡建设暨“法治城建”工作推进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讲话】市住建局长在住建系统城乡建设暨“法治,,城建”工作推进会议上讲话文章【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住建讲话】市住建局长在住建系统城乡建设暨“法治,,城建”工作推进会议上讲话文章【精选推荐】


在住建系统二〇一六年城乡建设暨“法治

城建”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201631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住建系统二〇一六年城乡建设暨“法治城建”工作推进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市城市工作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表彰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近年来城乡建设工作,表彰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全面安排部署今年的城乡建设及“法治城建”建设工作任务,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迅速行动,凝心聚力,加压奋进,乘势而上,全面掀起新一轮城乡建设的热潮,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下面,根据局党委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五年奋斗,五年发展,“十二五”城乡建设精彩收官

刚刚过去的2015年,是我市城乡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在前几年打下的良好基础上,全市城乡建设持续发力,取得了全面丰收,硕果累累,为城乡建设“十二五”收官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城建人按照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定位,紧紧围绕推进全域城镇化的总体思路,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精品城市、民生城建、城乡统筹、生态优先、精细管理六大理念,强力推进各项城建工程,全市城乡建设实现持续跨越发展。我市城市框架区面积由“十一五”末的48平方公里发展到7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由“十一五”末的56万人增加到70万人,城镇化水平由45%提高到56%。滕州被确定为全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和“多规合一”试点城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十二五”是我市城乡建设投资最多、发展最快、变化最大、成效最好的五年。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概括来说,就是胜利完成了新一届局领导班子提出的“三大重任”。

(一)圆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城乡建设实现转型发展。五年来,局党委坚持以对历史、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甘做铺垫工作,甘抓未成之事,主动出击、迎难而上,破解了近百件积淀下来、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为城乡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基础,扫清了障碍。围绕解决房屋拆迁征收“半拉子”工程问题,实施领导帮包、挂图作战,对各类问题逐一研究、逐一解决。截止目前,历史遗留的影响工程建设的拆迁区域剩余“钉子户”全部拆除完毕。围绕解决信访问题,坚持依法治访,因人因情,分类施策,逐案研究化解措施。2012年以来,共处理化解各类信访案件321件(次),还仅剩余11件,能够解决的已全部解决。特别是自2013年以来,在上级安排的四次大化解活动中,由我局牵头化解的31起重点信访案件,目前已化解23起,占全市已化解重点信访案件总数的30%以上。围绕解决烂尾楼问题,通过综合施策、政策调整、股权转让、政府托底等方式,主攻拆迁户回迁房建设,特别是国有企业,全面承担各项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成功接手大同中路北段、塔寺南路、盛世华城、润恒城等烂尾工程,使项目顺利复工建设,全面化解处置了棚改烂尾楼问题,回迁安置率由4年前的不足5%,达到目前的81.5%,实现了大拆大建的软着陆。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进一步规范了棚户区改造的操作程序,使新启动的棚改项目规范运作,政策清晰,推进有力,避免了新的烂尾楼产生。围绕解决优惠政策不清、协议合同难以执行等问题,市政府于2012年成立了城乡建设及三产服务业等项目政策审核领导小组。四年来,我们对历史遗留的所有棚改项目,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过程留痕的原则,各类政策全部审核到位,先后出台各类涉及棚改政府文件212件,有力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实施。围绕破解棚改资金难题,抓住国家支持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机遇,2012年以来累计争取国家无偿专项扶持棚改资金约2.4亿元。同时,坚持创新思维,成功申请两个批次国开行棚改贷款37亿元;组织国有企业抢抓政策机遇,申请发行公司债额度59亿元,目前,已上报上交所、深交所待审批,如发行成功,将彻底破解国企资金难题。围绕解决住宅小区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市政府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赴外地学习先进经验,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召开了10余次座谈会,研究制定并报请市政府出台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按照“解放思想、坚守底线、事要解决”的原则,对时间跨度长达20年、涉及6万余户的房屋确权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妥善补办相关手续,维护群众利益。截止目前,在涉及的67个历史遗留问题项目中,已有13个项目顺利进行房屋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累计催收契税、土地出让金、物业维修资金等各类税费1.74亿元。围绕解决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制度缺陷问题,推行了建设条件意见书、竣工综合验收及备案制度,截止2015年底累计出具建设条件意见书111份,涉及项目80多个,完成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项目53个,有效规范了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同时,坚持用心为百姓建好房子,着力建设高品质楼盘,打造了一批精品工程,五年来,全市商品房累计竣工面积约109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约440亿元,是“十一五”的四倍,我市房地产业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全力打造民生城建,城市品质与群众幸福指数同步提升。早在2011年,我们就在全省率先提出了“民生城建”的全新理念,把为民、利民、富民、安民作为各项城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大事来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正让城乡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民生城建的理念贯穿城乡建设发展的始终,紧持顺民意、解民忧,自我加压,高效率、高质量、高强度推进各类民生城建项目建设。五年来,累计实施城建项目600余个,完成投资580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6倍。一是加快实施城市畅通工程。为解决城区“行路难、停车难”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们按照打通断头路、活化微循环的思路,先后实施了100余条道路新建改建、12座桥梁、77条背街小巷、23处交叉路口渠化和52处林荫停车场建设,累计投资2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倍,城市路网更加畅通。二是大力实施城市地下管网建设。为解决城区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欠账问题,我们坚持打基础、利长远,在全省县级率先实施了燃气、供热等“五大下地”工程,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相当于前30年的总和。其中,投资3.85亿元的南线高温热水工程,三年工程一年完工,开创了我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全新速度,实现了城区小区供热全覆盖,供热规模位居全省县级首位;投资2亿元的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新建改造管网80余公里,基本解决了城区雨污混流问题;投资5000余万元的城市防汛工程,城市主干道汛期瞬时排水量达到国家标准;投资5000余万元的燃气管网改造工程,对全市近30公里的灰口铸铁燃气管网全部更换为新材料PE管,从根本上解决了供气安全问题;投资近3亿元的西部城区石油输油管道改线工程,解决了安全隐患又为滕州发展打开了空间。同时,启动了建国以来首次综合性地下管线普查,截至目前,已完成主城区、经济开发区和高铁新区内的供水、燃气、热力、通讯、综合管廊等13种地下管线的普查工作,普查总里程达1700公里,并研发了“滕州市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枣庄地区首次实现了地下管线、地上景观三维展示和综合管线查询统计功能,明晰了地下管线权属信息,有效解决了管线打架等顽疾。三是积极拓展城市公共休闲空间。围绕建设宜居城市,着力解决城市建设容积率高、密度大,群众公共休闲活动空间少问题,累计投资10亿元,建设公园绿地、街头游园26处,五年累计新增绿化面积达500余万平方米,是前10年的总和。在原啤酒厂和北大洋楼区域拆迁改造中,调整规划,新建了杏坛广场、弘道公园,最大限度还空间于民,留下了城市历史文化记忆,增添了靓丽的城市景观;坚持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新建了北辛植物园、政务中心西广场等休闲场所。坚持以河为轴,高标准推进秀美荆河建设,统筹推进两岸的休闲广场、健身设施、自行车绿道、景观节点建设,使之成为一条受到群众广泛点赞的大尺度郊野公园;同时,实施了小清河生态休闲长廊和上善公园建设,拓展了市民活动空间。“园在城中,城在园中”的城市魅力日益显现。四是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努力构建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五年来,累计建设了2131套经济适用房、110套廉租房、2978套公共租赁住房,配售、配租经济适用房3214套、廉租房483套、公共租赁住房890套,有效解决了4782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位居枣庄各区(市)首位,并走在了全省县级城市前列。五是积极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针对老旧小区脏、乱、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2012年以来,我们对2000年之前建设的42个存有“污水流、路不平、环境差”等突出问题的老旧小区进行了分期分批整治,整治面积达358万平方米,受益居民约2.5万户。截止目前,2000年之前建设的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老旧小区已全部整治完毕。六是全面提升村镇建设水平。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不断加快镇村建设。五年来,先后实施了西岗香舍里、滨湖荷塘月色、级索韩庄、木石凤凰城等35项村镇建设工程,整合村庄50余处,完成回迁上房的农村社区达29个,入住总户数逾4万户。实施了总投资2亿元的城乡燃气一体化“镇镇通”工程,截至2015年底,全市燃气管网达到680公里,燃气用量在全省地市级和县级城市综合排名中位居第5名。同时,加快推进农村道路、污水、旱厕改造、危房改造等项目建设,完成小城镇开发建设面积330万平方米,改造农村危房2584户,进一步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三)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城建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显著增强。城建事业要发展,基础在队伍,关键在干部。五年来,我们始终以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主线,认真践行习总书记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在全系统着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住建干部队伍,为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出台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2012年以来先后召开了60余次局党委会、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所有重大问题均实行集体决策,班子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召开交流会和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促进了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依法建制、以制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政务督查、绩效考核、审计监督、会议、信访、宣传等20余项规章制度,各项制度实现了系统封闭,做到了闭合管理。同时,针对梳理、修改、完善及制定情况,组织编撰了《住建手册》、《行政处罚手册》、《信访工作手册》等,作为干部职工学习和工作的工具书,推动了城乡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三是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出台了《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等19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成熟一个、提拔一个,成熟一批、提拔一批。2012年以来,全系统多批次、小范围共调整干部26批次,提拔、重用、交流干部179人次,切实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干部问题,充分调动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共查找廉政风险点289个,制定各类防范措施445项。抓好市纪委巡查整改工作,共制定整改措施74条,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出台了规范国企管理、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多个规范性文件,促进了党员干部作风整体转变。在市纪委组织的年度考核排名中,我局连续两年在市直部门中排名第二,并在去年的枣庄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中,获得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成绩饱含艰辛,成果来之不易。五年的奋斗历程令人难忘。五年来,尽管遇到的挑战前所未有,我们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不迷茫、不畏难,科学研判、理性务实,攻坚克难,使城乡建设发展经受住了风雨洗礼。五年来,尽管面临的经济发展环境异常艰难,我们始终坚定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信心,不观望、不迟疑,高点定位,努力争创国家和省的荣誉、试点,抢占了城市发展的先机,占领了城市发展的制高点。五年来,尽管担负的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始终恪守为民的情怀,不动摇、不懈怠,全力推进民生城建,扎实办好群众期盼的民生实事,让全市人民共享城乡建设发展的成果。五年来取得的巨大成绩,谱写了滕州城乡建设发展的辉煌篇章。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凝聚着全体城建人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向全体城建人的艰辛付出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在业务工作方面:一是受宏观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城建工程资金仍存在部分缺口;二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房地产去库存任务重;三是个别棚改项目遗留信访隐患较大等。在队伍作风方面:一是个别领导干部缺乏创新精神,守摊子思想重,不能开创新的工作局面;二是少部分干部工作不在状态,效率低,许多工作抓抓动动,不推不动;三是有的同志存在只看成绩、回避矛盾,只报喜、不报忧现象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主动适应城乡建设发展新常态,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开创城乡建设发展新局面

去年12月,中央召开了全国性的城市工作会议,这是时隔37年后,“城市工作”再次上升到中央层面进行专门研究部署,预示着我国城市工作将迎来重大变化。近一段时间以来,市委、市政府于14日召开了全市经济工作会议,112日召开了市人大政协两会,216日召开了全市综合表彰大会,220日召开了全市城市工作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表彰会议等一系列会议,每次会议都将城乡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予以重点解读、重点安排,凸显了市委、市政府对城乡建设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全市城市工作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市表彰会议,董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当前城镇化面临的新形势,全面安排部署了2016年的工作任务,对抓好城市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和新要求,为我们做好新一年的城乡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城乡建设迎来新一轮机遇,发展动力更强劲、平台空间更广阔、惠及民生更直接、地位作用更突显的重要时期。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政府的收官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2016年我市将投资259亿元,实施219个城建项目,城乡建设面临着更加繁重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做好2016年的城建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任务,迫切需要全系统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作为各级组织,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切实保护好、支持好大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做好各方面工作,必须有一个良好政治生态”,“管党治党根子在党委,关键靠担当”。经济进入新常态后,我们经常面临着诸多的“既要怎样、也要怎样、还要怎样”等多难选择、多重兼顾,甚至有些多难选择相互影响、相互抵消。在这样的关键时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新的任务、勇于担当新的实践、勇于担当新的发展,更加需要各级组织、各级领导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面对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能否敢于担当,能否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是检验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政治品格和党性觉悟的“试金石”,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胸怀、勇气、格调的“刻度尺”。当前,不愿担当、不敢担当,消极应付、为官不为,行动迟缓、不推不动,推诿扯皮等现象,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身上还有不同程度地存在,要改变这种状况,既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引导,也要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只有树立了“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的正确导向,懒官、庸官才能无处容身,勤官、能官才能脱颖而出,敢于担当的同志才会真正消除后顾之忧,甩开膀子、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城乡建设发展的事业中去。

一是要为推动发展者担当。改革发展的过程,就是涉险滩、破坚冰、攻堡垒、拔城池的历程。当前,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积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以凤凰涅槃的精神实现浴火重生。要完成这种历史性转变,必须逾越一道又一道障碍难关,必须打赢一场又一场攻坚战、强攻战。我们说,项目建设是促进发展的“牛鼻子”,征地拆迁、棚户区改造、信访稳定、“僵尸企业”清理等是推动工作的“老大难”,在这些重要工作中、关键节点上,最需要冲锋陷阵、攻城拔寨的勇士,最需要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的干部。他们冲锋在前,难免会碰到错综复杂的矛盾,遇到意想不到的困难,有时甚至会身处险境、面临危难,这就需要我们为他们遮风挡雨、共担风险,全力做好他们的“后援队”,为他们撑腰打气、壮胆助威。

二是要为攻坚克难者担当。敢于攻坚克难,是一种精神、一种胆识、一种气魄、一种担当。攻坚克难,就是在关键时刻喊出“我来干”、“我能行”,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坚定信念;就是直面问题不回避、遇到矛盾不躲闪、该出手时就出手;就是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分明、敢与不良风气作斗争,在名利欲望面前始终保持清醒、保持自律,不为非法之利所动、不为杂音噪音所扰、不为传闻谣言所惑。然而现在有少数干部是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装样子的“太平官”,有的是遇到问题绕着走、看见群众躲着行的“逍遥官”,有的是处事圆滑,遇事找借口、有事找托词的“滑头官”。他们的普遍做法是,遇到困难不是考虑怎么解决,而是考虑怎么不担责任,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到处请示汇报,形成的问题多了,他就可以不干了。各级干部要坚决克服“多干生非,不干无损”、“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的现象,关键时刻一定要敢于“亮剑”,主动出击,迎难而上,努力修炼侠肝义胆,同时,要坚定不移地为“亮剑”者担当,使他们在沧海横流中尽显英雄本色。

三是要为勇于改革者担当。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改革是动力之源、活力之本;破解新的发展难题,必须坚持变中求新、变中求进、变中突破。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的难度会越来越大,涉及的矛盾会愈来愈深,也必然会触动一些人的“奶酪”和“既得利益”,如果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前怕狼后怕虎,就会前功尽弃、无所作为。我们要拿出“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攻克机制体制的顽瘴痼疾,破解加快发展的疑难杂症,推进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同时,改革也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难免有“踩空”的时候,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失败而不敢尝试。现在有的同志还有“宁可不做,不要犯错”的思想顾虑,常常是“首先不犯错,其次不出活”。要以宽阔的胸襟和坚定的态度鼓励大家大胆试、放心闯,不求全责备,多点赞喝彩。对那些“为官不为者”,要毫不客气严肃批评,不换脑筋就换人。通过支持改革、鼓励改革、保护改革、担当改革,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活力和改革红利。

四是要为公正无私者担当。公正无私者,就是那些默默无闻的实干家、不计个人得失的探路人、不怕流言蜚语的开拓者,他们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公正者无私,无私者无畏。我们做好工作,就是需要心无旁骛、潜心投入的人;我们干成事业,就是需要无私无畏、无欲则刚的人。公正无私的人专注工作、埋头苦干,不事张扬、不善经营,不计个人得失,不会投机钻营,甚至少有人情世故、不拘小礼小节,难免惹上非议和刁难。这就需要我们为他们力排众议,保驾护航,让实干家施展身手,让探路人专心谋事,让开拓者奋勇前行。我们的事业最好的境界是“既出成绩,又出干部”;我们用干部的最高境界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有些被提拔重用的干部,并不是很热议的那个人,但恰恰就是埋头苦干的人。各单位要慧眼识金,把眼光更多地投向那些在本职岗位上苦干实干、无私奉献的干部,积极地发现他们,主动地关心他们,大胆地使用他们,不让老实人既吃苦又吃亏,不让实干者既流汗又流泪。

五是要建立健全敢担当机制。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觉悟不能代替制度。确保有人敢担当、为敢于担当者而担当,必须在体制机制上予以保障,做敢于担当者的坚强后盾。要健全完善“容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兜住底”。在改革发展过程中,我们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关键是要正确辨别犯错与犯法。干部在政治上要始终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守住“高压线”;工作上要始终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守住“口袋线”。我们可以宽容犯错,但必须严惩犯法。要正确区分少数与多数,决不能因为个别人的腐败问题,而否定党员干部这个大多数。要把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造成的后果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之失与图谋不轨的有意之为区分开来,把对担当者采取的“宽松、宽厚、宽容”的担当之举与对违法违纪者实施的“护短、包庇、纵容”的恶劣行径区分开来。我们要正确看待个人和集体,千斤重担大家挑,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凭专业说话,按程序办事。不能让改革和发展的风险由一人承担,该本级承担的决不推给下级承担,该集体承担的决不让个人承担。要健全完善“考评机制”,让敢于担当者“吃得香”。要坚持赏罚分明、激励干事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科学的考评奖惩机制。对于那些常挑重担、善解难题的同志,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对那些只尚空谈、不干实事的干部要严肃问责、及时调整。要始终以“实在实干实绩”为风向标和指挥棒,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典范,让“吃苦的人吃得香、实干的人得实惠、有为的人有位子”。要让担当精神蔚然成风,不但要让“能者上”,更要使“庸者下”。对那些不敢担当、不愿作为的干部,必须要有硬的措施、铁的制度,让那些混日子的干部无处躲藏,让那些不琢磨事、只琢磨人的干部没有市场。要健全完善“保护机制”,让敢于担当者“无牵挂”。干部有“底气”才能敢担当,有保障才能“无牵挂”。我们不但要旗帜鲜明地褒奖担当者、鼓励担当者,更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保护担当者,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壮胆,才能让他们有“底气”、“豁出去”。敢于担当的干部做事大刀阔斧、勇往直前,披荆斩棘、敢破敢立,必然会讲一些得罪人的话、做一些得罪人的事,很有可能会因此受到别人的误解和非议,甚至遭到别人的造谣诽谤、中伤诬告。对于这样的诬告者、造谣者、恶意中伤者,我们一定要态度坚决地反对、毫不手软地打击。我们欢迎一切反映事实问题的举报,保护一切反映事实问题的举报人,但对于那些恶意中伤、散布谣言者,要依纪依法追究诬告者的责任,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去解决,决不能任由谣言和非议扩散蔓延。要营造敢于担当的氛围,在干部因干事受到排挤诽谤时,坚决给予保护和鼓励,在干部因创新遭遇失误时,坚决给予理解和支持,让干部不要背上包袱,努力营造担当可贵、担当光荣的良好氛围,为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创造良好的从政环境。

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更是我们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本色。各级党员干部要大兴敢于担当之风,大兴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之风,进一步振奋精神、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把“十三五”规划绘就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新业绩。

三、弘扬法治精神,打造法治城建,为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都对法治国家、依法治国作出了安排部署。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中央全会方式专题对依法治国进行总体部署和全面规划,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标注了我们党依法治国的新高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上坚持法治化取向的信念和决心,彰显了法治建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巨大作用。可以说,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基于这样的形势,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法治建设已进入了全新的阶段、全新的时代,这也赋予了我们法治城建工作新的内涵。当前,我市城乡建设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全域城镇化战略不断推向纵深,全市上下都在抢抓机遇加速发展、赶超跨越,各种利益相互交织,各类矛盾集中显现,化解难度倍加增长,对我们城乡建设各个领域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执法者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局党委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审时度势、顺时应势,提出了打造“法治城建”的新理念。“法治城建”是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城乡建设工作的高度凝炼和概括。具体来讲,要精准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准确把握法治城建和民生城建的关系。什么是法治城建?法治城建就是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是指法律(广义)在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推进、运行过程中处于最高地位,并实现对住房城乡建设各方面的综合性控制和管理,从而形成良好、稳定的工作秩序。法治城建和民生城建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辩证统一关系。民生城建是法治城建的目的,解决的是为谁干、怎么干的问题;法治城建是民生城建的保障,解决的是过程规范、怎么干好的问题,它们统一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大局,共同推动城乡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民生城建是我们老生常谈的话题。通过四年多的实践,我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品质得到显著提升,城乡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民生城建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认可。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推进民生城建需要靠城乡发展,但城乡发展了,并不代表所有的民生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在实施民生城建的过程中,在推进全域城镇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触及到各方面的利益,需要对利益格局进行调整,那么这时候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都会凸显出来,特别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迫切需要运用法治保驾护航。不注重法治建设,就会带来新的民生问题,我们的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就不能持续健康发展。应该说,抓法治城建,落脚点就是要让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民生城建的好处,让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法治城建和民生城建的关系,结合工作实际,坚持统筹兼顾,着力推动城乡建设平稳健康发展。

(二)准确理解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内涵。法治的精神是追求公平、正义。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理性思考方式。法治方式是在法治思维指导下,运用法治手段、法治方法、法治程序和法治原则建立健全法制制度、依法执行法律规范、依法强化法治监督的行为方式和实践过程。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相辅相成。法治思维是一种价值观,强调思想的转变,突出法治的理念和态度,是法治方式的精神内核。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是一种行为准则,是法治思维实现的保障。在实践中,我们一些干部虽然认识到法治思维的重要性,但在处理实际问题时,并没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甚至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一是有的人认为,法治虽是个好东西,但是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人治”传统,人治思维“根深蒂固”,认为法治思维不适应中国国情。二是有的人认为法治思维在于分权,不利于管理。三是有的人认为法治思维呆板滞缓。法治思维要求严格按照繁琐的法定程序、权限议事办事,缺乏灵活和变通,工作实效会大打折扣。上述认识误区,我们必须在下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如何建立和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城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为加快推进“法治城建”建设,会上印发了市住建局《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城建”建设的意见》,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面对当前形势,对于住建系统来说,再沿袭既往解决问题的各种“非法治思维”和“非法治方式”的老路根本行不通。我们承担了60余部法律法规的监督实施工作以及政府赋予的各项行政职责,推进法治城建,促进城乡发展,关键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

首先,要形成法治思维。全系统每一名领导干部,不但要有经济思维、政治思维、管理思维、文化思维、道德思维,同时更要有法治思维,有一种法律规则的意识。想问题、做判断、定措施时,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唯法是从”,通过以法为据、以法为尺,不断审视其行为目的的合法性、权限的合法性、内容的合法性、手段的合法性以及程序的合法性,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一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培训。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都要系统学习法治理论及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根本性、基础性的公共法律要“懂”,对分管领域的法律要“通”,对履职必须掌握的法律要“精”。要完善学法制度,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使系统干部职工养成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定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城乡建设各项工作。二要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三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全面推进法治城建,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法治城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要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要加快建立分管领导负责、法制机构督促实施、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要全面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注重法制工作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设,努力打造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勇于担当的法制工作队伍。

其次,要运用法治方式。公平、公正、公开行使公权力,是实现法治城建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一要坚持办事依法。我们在开展工作时,要首先弄清楚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这样做是否合法、怎样做才合法,尤其是在处理房屋征收、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敏感问题时,更要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以法治方式定纷止争、断事评案。二要坚持遇事找法。在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下,人们习惯于遇事“找熟人”、“走关系”,这使得法律往往失去应有的效果并留下诸多后遗症,必须予以破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在做决策、处理问题时,必须形成凡事先找法律依据的习惯。有法律依据的,要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没有法律依据的,要看上位法、宪法中有无原则性规定,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按法律基本原则比照办理;法律规则之间有冲突的,按下位法服从于上位法原则,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在行为观念上,要秉持对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对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对公民个人“法不禁止即允许”的法治思想,制约公权,保障人权。三要坚持解决问题用法。法治是最大的社会公约数,法律规定同时也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要把守法用法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能凭主观愿望解决问题,靠老办法、老习惯解决问题。四要坚持化解矛盾靠法。化解矛盾有多种方式,过去我们在化解矛盾时有不少人为因素和政策性短期行为,从而留下很多后遗症,直到今天都是严重教训。今后在化解矛盾时,我们必须坚持依靠法律办事,对能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矛盾和问题,要严格依据事实、法律,公开公正处理,善于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分清对错,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利、界定义务,让群众充分信服法律权威,为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同志们,开局之年要有新气象,新常态下要有新作为。新的征程已经开启,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大力发扬敢为人先的魄力、敢谋新篇的勇气、敢于担当的作风,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城市发展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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